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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晖:出租车司机协商“份子钱”难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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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晖指出,司机工会应当是集体协商的重要主体,工会力量的缺失,使得具有实质意义的“份子钱”集体协商变得不可能

 

余晖:出租车司机协商“份子钱”难落实

2012年02月29日 09:14 本文来源于 财新网

http://china.caixin.com/2012-02-29/100361798.html

【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箐丰)交通部等三部门2月27日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详见“交通部:逐步取消出租车承包挂靠制”)试图规范出租车行业劳动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余晖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规定难以得到落实。

 

出台的规定中,明确指将普遍开展以车辆承包费用(即“份子钱”)、社会保险、劳动收入、休息休假等为主要内容的工资集体协商。余晖就此评论道,三部门规定并未提出集体工资协商的具体实行方法,实际上无法落实。要进行集体谈判,需要具体的谈判对象,明确谈判的具体规则。事实上,单个出租车司机没有同出租车公司的博弈能力,同时各地并没有专门吸纳司机的出租车司机工会,出租车司机没有制度性的集体组织渠道。司机工会应当是集体协商的重要主体,工会力量的缺失,使得具有实质意义的工资集体协商变得不可能。

余晖肯定了交通部、人社部计划实施出租车企业员工制的表态。员工制可以规范出租车司机和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司机包括社会保险等在内的各项权益能够得到较好的保障。同时,员工制实施之后,也不再存在“份子钱”的问题,司机的工作强度也能得到有效降低。

作为一项对出租车司机大有好处的改革,“员工制”的实施前景并不为余晖所看好。他说,实行“员工制”之后,出租车公司给司机开什么样的工资成为一个关键问题。如果在降低司机劳动强度的同时维持现在的司机收入水平,出租车公司利益必然要受到损失。政府要求出租车企业实行员工制,实际上是把球踢给了公司。但多数公司都不愿意推动这项改革。

余晖认为,只有真正打破出租车行业的数量管制,破除出租车行业的垄断,才能够真正促使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