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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昕:专利豁免利好中国疫苗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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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gCe Thinktank
国内相关方面如果以“有条件支持”立场加以应对,不仅能在经济上立于不败之地,而且还能收获额外的政治好

 

顾昕:专利豁免利好中国疫苗产业

财健道

文 | 尹莉娜

编辑 | 杨中旭

 

短短几日内,疫苗企业在二级市场经历冰火两重天。今日早间疫苗股开盘走强,复星医药A股一字涨停,港股盘中一度涨超20%,国药、科兴、康希诺、沃森生物、智飞生物均大涨。一方面,欧盟各国领导人就暂缓新冠疫苗知识产权豁免达成一致;另一方面,复星医药与BioNtech在中国合资建厂生产疫苗带来强势拉涨。

自5月5日美国政府宣布支持放弃新冠肺炎疫苗的知识产权专利以来,国内外相关讨论持续发酵。5月9日,辉瑞CEO在公开信中表示坚决反对,而更早前,美国另一疫苗公司Moderna的CEO却声称,放弃新冠疫苗知识产权不会对其产生任何影响。

虽然这一举措尚未尘埃落定,但在全球资本市场,不良情绪迅速引爆,疫苗股6日全线大跌,只是在德国总理默克尔明确反对美国立场之后才收窄跌幅。在中国资本市场上,复星医药、康希诺生物等新冠疫苗相关股票盘中均曾跌逾20%。

“新医改”第七套方案执笔人、前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现在浙江大学任教并任浙江大学社会治理研究院首席专家的医疗卫生公共管理学者顾昕认为,一方面,美国这一动作颇有纸上谈兵之嫌;另一方面,如若真得实施,实则利好中国疫苗产业。因此,国内相关方面如果以“有条件支持”立场加以应对,不仅能在经济上立于不败之地,而且还能收获额外的政治好处。新冠疫苗的国际政治经济无疑是一个战略高地,涉及新冠疫苗的国际战略,理应成为中国专家、智库、媒体、企业以及各界人士关注研讨的对象。

 

01 专利豁免能解全球疫苗供应不足的燃眉之急吗?

 

从去年10月开始,印度、南非等58个发展中国家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出,应豁免新冠疫苗专利,对此美国一开始持冷漠甚至反对立场。随着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疫苗接种差距逐渐拉大,“专利豁免之争”也在全球越演越烈。美国政府在“劳动节”之后突然松口,引发全球关注。

一方面,包括世界贸易组织(WTO)总干事伊维拉、法国总统马克龙、俄罗斯总统普京在内的多方人士对美国声明均表示赞成,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甚至赞扬美国此举展示了美国在全球抗疫中的道德领导力。支持立场的核心观点认为,出于人道主义,新冠疫苗专利的豁免,能够帮助贫穷的国家在紧急情况下大幅增加疫苗供应量。顾昕指出,在紧急情况下豁免专利保护,这一条款本身就在WTO制定的国际贸易规则之中,而谭德塞对于既定的规则在全球抗疫的紧急情况下始终得不到启动,也曾多次表达不解和愤怒。

另一方面,欧盟、德国以及mRNA疫苗企业辉瑞和BioNtech则提出强烈反对,因为研发企业已经投入几十甚至上百亿美元,专利豁免将使之成为“沉淀成本”,极大打击了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对未来的疫苗研发会有极大的不良影响,有竭泽而渔之虞。

顾昕认为,这两个立场均有其合理之处,如果仅在伦理范畴内争辩并决定站在哪一个立场,并非好的策略,“一百年也无法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判断是否应当实行专利豁免,还要从实际效果出发来考虑,进行理性分析,即成本收益分析。

“之所以提出专利豁免,是希望解决全球疫苗供应的燃眉之急,能够快速实现大幅增长,有效控制疫情。然而,事实上,目前专利保护并不是疫苗供应紧张‘卡脖子’的问题。真正的瓶颈有两个:一是在于西方国家在疫苗原材料及其成品的出口限制问题,这一点在争议中已经为国际诸多利益相关方提出;二是在疫苗研发、生产和配置上的民粹主义、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导致中国和俄罗斯的新冠疫苗在国际上受到非理性的、政治化的和意识形态化的打压,这一点在有关专利豁免的争议中很少被提及。”顾昕谈到。

据了解,自拜登政府上台以来,美国就开始动用《国防生产法案》帮助国内的疫苗生产商获取原材料,提高疫苗的产能。在此影响下,美国的疫苗原材料都被优先用于美国本土生产,从而导致原料出口受到了限制。

“拜登政府延续了特朗普政府的‘美国优先’理念,将疫苗成品优先在国内使用,甚至以邻为壑,对辉瑞疫苗向加拿大的出口都加以限制。”顾昕表示,“对此,9日,法国总统马克龙等的批评一针见血:‘美国生产疫苗100%用于本国’,甚至‘大量囤积疫苗’,这才是制约当前全球疫苗供应的关键。”

同时,顾昕提请人们注意,很多专业人士进行了科普,即无论采用何种技术路径,新冠疫苗的生产都涉及到许多技术环节,因此专利众多,并非由一家公司或一个国家所能全部拥有。就美国采用mRNA技术的疫苗公司来说,辉瑞并不拥有关键性技术的知识产权,相关专利掌握在其合作伙伴BioNtech手中,而这是一家德国公司;Moderna固然拥有某些技术环节的某些专利,但还需向不少公司购买很多其他专利,而这些公司分布在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国。

因此,在顾昕看来,美国政府支持专利豁免的政策声明,在实施层面上难度不小:“一方面,即使专利豁免立刻实行,短期内也并不能促进其他地区,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疫苗供应量的大幅提升,因为除了印度、南非等少数国家,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并不拥有仿制能力,原料供应也是瓶颈;

另一方面,涉及疫苗生产的相关专利属于企业,专利拥有者很多并非美国企业。例如,mRNA疫苗的一项核心技术,脂质体纳米颗粒递送技术(LNP),也是目前在核酸药物领域应用比较广泛的递送技术类型,Moderna、BioNtech和CureVac均采用这一技术类型,但其最大的专利掌握在加拿大公司Arbutus的手里。就在去年新冠疫苗三期临床试验期间,Moderna还曾因此深陷与Arbutus的多起知识产权纠纷。

由此看来,Moderna的CEO并非在说大话,而是陈述了实情。摩根士丹利分析师在研报中分析指出,“虽然疫苗专利豁免对于现有疫苗厂商来说是不利,但并没有一种机制,可以强制公司管理层将疫苗生产方法分享给其他厂商,这意味着现状不会改变。”哪怕非专利拥有者能有机会学习专利技术,也非短时之功,因此,指望专利豁免能在短期内提升大多数非专利拥有国的疫苗生产和供应能力,在顾昕看来,近乎望梅止渴。

 

02 假设在全球实行专利豁免将如何影响中国疫苗产业?

 

假设全球真的实施新冠疫苗专利豁免,在短期内对大多数国家疫苗供应的实际影响并不大。不过,对某些国家则不然。顾昕认为,“如果专利豁免变成真的,那么药品疫苗生产能力强、供应链成熟的国家,仿制能力自然也强,将会从专利豁免中短期受益。在发达国家中,法国、瑞士和日本是这样的国家;在发展中国家中,印度、南非、中国以及俄罗斯无疑是满足上述条件的国家。”

据路透社报道,在引爆全球争议之后,一些美国官员以及公司高管十分担心,此举会让中国“跳过多年的研究”,并且“蚕食美国在生物制药领域的优势”。更确切地说,这一所谓“优势”是指mRNA疫苗技术。

在5种新冠疫苗技术路线中,尽管在安全性上多少有各种各样的疑虑,但mRNA疫苗被全球公认为技术水平先进、保护率较高,产能也“上得很快”,而且还能针对病毒变异对产品进行快速的调整。目前,全球仅有2款mRNA疫苗获批上市,一款由美国辉瑞与德国BioNtech合作研发,另一款的厂商是美国的Moderna。

由于mRNA技术的前沿性,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此前大部分都没有相关知识和技术积累,但中国在这方面呈快速追赶态势。

一方面,德国BioNtech投入mRNA新冠疫苗的研发,与复星医药在去年年初的早期注资直接相关。通过这一投资,复星医药则在去年新冠疫情全球大爆发之初获得了BioNtech疫苗大中华地区的独家销售权;随后,辉瑞才以实际投资并承担在美国进行三期临床试验的代价获得了除大中华地区之外的销售权。因此,在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BioNtech研发的疫苗,商品名为“复必泰”;而在大中华地区之外,则称为所谓的“辉瑞疫苗”。

与此同时,复星医药一直在同BioNtech谈判在中国设厂生产这一疫苗的安排。5月9日日晚间,复星医药集团发布公告称,其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拟与BioNTech投资在中国设立合资公司,约定建立年产能达 10 亿剂的生产设施,以实现mRNA新冠疫苗产品在大中华地区的本地化生产及商业化。

「财健道」了解到,这项合作从去年已经开始酝酿,此次合资子公司的成立,加之其疫苗在国内的附条件上市也在推进之中,意味着复星医药距离在中国本土生产mRNA疫苗已为时不远。

另一方面,沃森生物、斯微生物、艾博生物、西藏药业等公司对mRNA疫苗的研发及生产等均有布局。一位国内医药投资人表示,“有原料、有产能,一旦专利放开,中国确实可以仿制(mRNA疫苗)。”

基于对上述前提的分析,顾昕提出,对于中国的智库、媒体以及相当一部分疫苗企业来说,最适宜的策略是站出来,宣称“有条件支持”美国拜登政府所称的专利豁免政策。条件是,在多边主义框架中,全球疫苗企业协同落实。

“‘有条件支持’的立场,可使绝大多数中国疫苗企业在经济上立于不败之地。”对此,顾昕分三点进行了详细分析:

首先,对于采取灭活路径的疫苗即国药疫苗和科兴疫苗来说,即便专利公开且专利保护豁免,暂且不论豁免的细节如何,很多拥有病毒培养安全保护能力的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欧洲国家以及韩国等,出于技术和国家歧视的考量,并不会仿制这两个“中国疫苗”,而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并不具备相应的生物安全保护能力,即高等级生物实验室。因此,无论专利豁免与否,灭活疫苗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和占有率不会受到多大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在拜登政府声明出来后,这两款疫苗的生产公司在中国资本市场上下跌幅度有限,甚至远未达到跌停的程度。这在一定程度上佐证了顾昕的上述分析。

其次,对于采用既非灭活也非mRNA路径的中国疫苗企业来说,其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身产品的性能及其在市场的认可度,其中的关键在于发布相关数据,越多越详细越好。如果专利豁免对于国内外所有疫苗企业构成同等外部条件,那么对于此类中国疫苗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来说,并不构成结构性的影响因素。

第三,对于在mRNA路径已经有所进展的中国公司来说,即便专利豁免不实施,目前也难以在短期内快速提升市场竞争力,这其中的要害在于即便拥有一部分自主知识产权,其疫苗在中国无法完成三期试验,在国外也难以找到合适的三期试验地点了,因为时过境迁,那些潜在的试验国完全可以在既有已经上市的疫苗中进行选择,以渡过抗疫难关,并不一定有意愿让自己的群众去当新mRNA疫苗的“小白鼠”。

既然如此,专利豁免即便实施,对于这类企业的市场前景也不会有多大影响,反而可使这类企业快速掌握一些自己原本不拥有的核心技术,并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新的专利,以利未来再战。

顾昕表示,对于拜登之词,中国相关各方持“有条件支持”的立场,在经济上没有什么不利之处。但是,持这种立场,在政治上却大有好处。“此前,中美双方在许多问题上产生对立,如果在这件事上对美国政府予以一定的支持,可以彰显中国的国际形象,即人类健康共同体的真正守护者,疫苗非政治化的践行者,全球抗疫专业化公平化的推动者。同时,中国坚持的条件,是以多边主义合作为前提,也与中国一贯的国际战略保持一致,同时与单边主义的国际战略形成鲜明的对照。”

在多边主义全球有条件豁免专利保护的执行框架尚未形成之前,从去年开始,国药、科兴等已经陆续在阿联酋、巴西、阿根廷、马来西亚等地区,有条件进行了技术授权转让,以帮助当地大规模生产新冠疫苗。这实质上就是一种局部性豁免专利保护的行动,但并未大范围对外宣传。

顾昕指出,“中国做得多,但说的少,这不是优点。在全球抗疫中,国际道德领导力和道德话语权是一个战略高地,中国焉能不予以战略性关注?”

 

(作者为《财经》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