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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 财预[2012]463号
Posted 周一, 2012年 12月 31日 By ChangCe
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
财预[2012]4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下发后,地方各级政府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迅速膨胀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大部分融资平台公司正在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运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融资平台公司的信贷管理更加规范。但是,最近有些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有抬头之势,如违规采用集资、回购(BT)等方式举债建设公益性项目,违规向融资平台公司注资或提供担保,通过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等。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禁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违规集资

  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34号)等有关规定,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直接或间接吸收公众资金进行公益性项目建设,不得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其他个人进行摊派集资或组织购买理财、信托产品,不得公开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融资平台公司项目融资。

  二、切实规范地方政府以回购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行为

  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得以委托单位建设并承担逐年回购(BT)责任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对符合法律或国务院规定可以举借政府性债务的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项目,确需采取代建制建设并由财政性资金逐年回购(BT)的,必须根据项目建设规划、偿债能力等,合理确定建设规模,落实分年资金偿还计划。

  三、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注资行为管理

  地方政府对融资平台公司注资必须合法合规,不得将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将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必须经过法定的出让或划拨程序。以出让方式注入土地的,融资平台公司必须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收入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划拨方式注入土地的,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并严格用于指定用途。融资平台公司经依法批准利用原有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开发建设或转让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土地价款。地方各级政府不得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

  四、进一步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

  地方各级政府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土地储备机构管理和土地融资行为,不得授权融资平台公司承担土地储备职能和进行土地储备融资,不得将土地储备贷款用于城市建设以及其他与土地储备业务无关的项目。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因承担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举借需要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债务,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不得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不得通过金融机构中的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等直接或间接融资。

  五、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

  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继续严格按照《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具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直接或变相担保协议,不得以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国有资产为其他单位或企业融资进行抵押或质押,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企业融资承诺承担偿债责任,不得为其他单位或企业的回购(BT)协议提供担保,不得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担保承诺行为。

  地方各级政府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制止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切实担负起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的责任,规范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融资平台公司行为。要对地方各级政府及所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融资平台公司违法违规融资或担保承诺行为进行清理整改。对限期不改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银监会
2012年12月24日
收入解析和扯淡的收入再分配
Posted 周一, 2012年 12月 31日 By ChangCe
收入解析和扯淡的收入再分配
学经济家



这篇自认为极具价值,隐隐有《民富论》的调调。内容大致来自于 周其仁+ 陈志武 + 索托的一些观点的集合,并试图下沉到微观行为层面。若不忍卒读,请立即抢购《凤凰周刊2013时局报告》,顺便慰问一下编辑 --- 整理我吐槽文字的时候,估计内伤了吧?

1 剖析收入之本源

1.1再简单不过,一些人的收入,是因为另一些人的支出。收入提高了的人,支出能力也提高了,即便他不一定自己支出,但可以通过金融媒介,提升其他人的支出水平,比如借给企业投资,或者借给其他居民消费。贷到款的居民,就扩大了其支出能力,从而提升了其他人的收入水准。

1.2因此,收入是一种流动。 因此,理论上,任何对此流动,试图进行调整或管控的手段,都必然降低总收入水平。或许,某些人群的收入表面上得到提升了(比如补贴),但必有些相关的水没有流到,但这部分看不到,毕竟普通人只能看到水流,但无法看到水的势能 – 那些被拦阻和调控的水流。

最简单的例子,从富人征税分给穷人。看不见的是:富人的钱流向国库的那部分,必定就无法流向投资和消费 – 而投资和消费都是给他人带来收入的。即便是无需复杂技能,也无法通过技术革命提升效率的工作,比如保安/司机/清洁/理发等,在发达国家的收入,也远超过第三世界的工程师和教授,就是因为流动之故。

1.3价值的根源上是主观的。高收入从根本上意味着人群之间相互分工,相互需要,互相评价高。石器时代超过50公里的其他部族中的另一个人,对某人而言,价值为零,甚至为负。同样,如果一个社区不尊重个体,认为个体需要为国或者为神牺牲,或者需要某些个人或者组织的领导/管理/调控/君临/再分配,则其收入水准,很难与其他条件相同的另一个社区相比。

2 收入变动的一些特征

收入变动时人类行为学而非物理学的。这个认识改变最难。

2.1 边际决定整体。简单的例子:1亿份股票在流通,如果每天都买手多过卖手一点点,则这一亿股都在涨。就业也是如此:如果新的机会释放,企业家盈利冲动导致多雇人,就要出高价争取这一小批人;结果是所有人的收入都增长了。反之,如果企业家纷纷移民关厂,则大多数人的收入增长会降低。极端情况下,把1%的企业家关进牛棚,则其余99%的人,收入会下降90%,衣不蔽体,食不果腹,饿死3000万都有可能。

调整收入必须通过改变边际入手,而不能“看来资本过剩了,劳力收入太低,切一块吧,来点长假,来点福利,来点新劳动法,来点收入再分配方案吧”。日本十年来工资增加极少,但资本依旧严重过剩接近零利率。就是因为在边际上,少有企业因盈利机会而扩大雇佣,因此少有居民因收入上涨而扩大消费。结果就冻住了。资本过剩,并不意味着低收入人群从此能收入更高 – 而是相反,只会更低。

2.2 乘数效应。见1.2,如同货币乘数一样,更多收入带来更多收入。不仅仅是水在流动,而且每一个被提升的人,都能流出更多惠及其他人。

3 国内收入既没有象英美那么高,也没有日韩台起飞那15年增10倍,以至于要出台“收入再分配政策”的原因

3.1若干居民收入源头被严重的控在政府手中不能外流,无法起到一波一波的带动作用。

城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如果土地私有,总会每年持续的导致部分居民的土地大幅增值,这部分居民的资产收入,将成为投资或者消费雇佣的源头。他们的投资或者消费,从边际上吸纳更多的劳动力,从而导致整体居民收入上升,居民收入上升,又导致分工和城市化的进一步加速和土地估值的又一步升值。

由于每年这部分所占的土地总量和人口总量并不高,所以其作用很容易被习惯于以物理方式分析社会互动的人们所忽视。即便是以物理方式思考,也能得出惊讶的结论:如果土地私有时有70人卖命而5人购买;而土地公有时仅1人购买,则公有时的人均收入很可能是私有时的1/5. 在日韩台湾的工业/科技/出口都没有达到中国目前状态的六七十年代,只能出口收音机和服装、本田首批出口日本的汽车仍因采用钢丝绳刹车(摩托车技术)而被美国代理商检查后扔到垃圾场的年代,其相对美国的居民收入,已经远超过大陆目前。土地私有是最重要的差别。

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个富裕国家的土地没有私有化和资本化。设想一下如果美国的土地公有,或者设想一下,如果中国至今仍采取政府分房的制度。

3.2 居民除产权不充分外,金融传递效率也非常低下,使得收入扩张乘数变低,或者在很多区域失效。

居民参与分工和市场交换获取收入,除以人力资本,和其所拥有的自然资源(土地/矿产)以外,二次收入的来源也相当重要。其中最主要的是:储蓄利息收入;股票分红收入。如果被人为压低,或者卡断(比如股票发行管制),使得储蓄/利息,以及股价/分红的比例,远低于正常社会,也会导致严重的问题。由于复利的作用,3%与6%的差距,会导致内需水准50%的差距。或者说,二次财产性收入(储蓄利息)的一半被剥夺了;而另一半(证券),则基本被废掉了。

3.3 大量分工/劳动/资产,没有借助金融的架构充斥于社会和居民之中。

教育/医疗等行业,只有现金流动没有资本流动; 众多国企资产/国有土地/矿产/基础设施等,没有证券化资本化的流动,而是以实物,或者国资(分红和出售几乎可忽略不计)的黑洞状态下。

这些资产如果证券化(包括债券化),则不仅能够为持有者带来财产性收入,而且,也符合资产/债务相匹配的伦理。强行要求一代人积累资产为下一代使用,而不辅以债务留给下一代,不仅不符合伦理,而且根据上述的收入流动乘法原理,会造成当期居民收入和消费,成倍的被压低。

3.4 大量行业被国有经济部门圈定,导致投资机会稀缺,分工和交换升级缓慢。

目前竞争性领域已经达成过度竞争态势,不大幅度放开投资领域,会导致企业家无法看到盈利机会,难以扩大雇佣。而根据2.1,居民整体收入严重依赖边际变迁,严重依赖每年扩张的那一小部分工作机会。

3.5 政府自我期许过高,蔑视市场规则,坚持自己的领导、持有、控制,任意调控、干扰、和管制,相关人员利用这套机制,刁难、虐待和敲诈民营企业。

大大增加了企业家的机会成本,改变了企业家预期(短期化、投机、攀附),阻碍了相当多企业家发现新机会、扩大生产、投资和消费留在国内的意愿。而根据2.1,这会导致整体居民收入的大幅度被压低。

3.6 税费负担过重,且过高比例由就业人员最后承担。

增值及消费税、所得税,五险一金,导致收入流转过程中,能为居民所获取和自由支配的比例严重偏低。国资、基础设施、教育医疗行业等的资本黑洞状态和非流通制度,为以后留下过多资产但过少债务的模式,加上政绩压力和部门扩张,改革前经济失败一代人的欠债要填补,迫使政府不断的从竞争领域汲取税收填补,几乎无以为继。

3.7 由于以上因素,影响国际分工和全球资本收益率、劳工薪酬。

正常快速发展的经济体,会大量的采购和借入资金,提升全球利率,并因分工深化导致相关经济体的盈利机会增加、企业扩张和薪酬提升,并再次增加对本国采购。这是日韩台等起飞时,欧美并未出现中产下流化,反而更为富裕的原因。

3.8 更多由此而产生的其他恶果,无法一一赘述。

4 正确的收入改革方案,不是“收入再分配方案”,应当尽快择以下可行的领域,进行放开:

4.1 以尽可能快的速度,将绝大部分领域内的国资、基础设施、教育医疗等机构,实施证券化、民营化、私有化。分解给国企和事业单位雇员,解除义务;分解给被精简的政府机构职员;其余用于减税。

4.2 任由各地创造性发挥各种趋向于土地和矿产资源流转的探索。包括允许城市户籍购买农村宅基地(城市老人换取大笔养老金,入城青年获得首付);允许各种集体所有机构,通过社团法人/股份等契约安排,将其持有资产与市场流通对接;取消18亿红线制度。

4.3 金融领域大动作改革。放松地方政府和企业发债限制;取消上市审批制度;取消银行准入和分支机构审批、利率管制、贷存比考核。

4.4 大幅度减少增值税和消费税、所得税、员工五险一金。开征物业税。根据3.3,由于政府不再承担过多黑洞功能,加上4.1大量资产释放,流转起来成为税基,使得更低更简化的税率、更高的起征门槛,完全有可能。这会极大的奖励企业家利润,使得劳动者收入飞速上涨。

4.5 取消外汇管制、进出口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收入的国内外流动,与国内流动是相同的原理。

4.6 对民营企业进入任何行业不再做限制,不再发布产业政策和奖励/辅导等。这需与4.1同步执行,否则国资不除,36条或者360条,都不能吸引民资进入。

4.7 政府尽可能从各种福利、社会保障、保障房等领域退出,不再设立相关自行扩张的机构,仅以人大核准财政支出和补贴的方式进行;尽可能交与商业保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

5 结语

居民收入问题确实相当严重,然而其最主要的原因,却是传统思路上的收入分配制度 – 政府说了算。为了政府能够说了算,需要掌控足够多的资源,有权进行足够多的干预。如果继续传统思路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只会适得其反并且恶化,制造更低的收入和更大的对抗,陷各方包括政府机构在内于更大的麻烦甚至危险当中。

相反,若改管理为放松,改分配为开源,则问题自解。

如果第4部分的政策能够在5年内大部分得倒执行,则中国有望在15年之内,人均收入达到美国目前人均收入的水准 --- 当然彼时由于中国腾飞的拉动,美国的人均收入水准可能比目前高50%。

这才是一个大国的崛起,因为其中的每一个人都更自由的发展了,而不是机器钢材和PC等等产量的崛起。 这也才避免在历史上书写出一个永久无法抹去的可耻的失败 --- 专注经济发展四五十年,居然没有象周边日韩台一样,四十年发展到领先者的6~8成水准。
好莱坞大片:中国乳业之战
Posted 周一, 2012年 12月 31日 By ChangCe
好莱坞大片:中国乳业之战
张化桥, 慢牛投资董事长。瑞士银行11年 (研究主管/投行副主管)。86-89年任职人行总行。


从张家口滑雪归来,在北京机场的小书店里,我发现了一本有趣的书,《乳业内幕-中国奶业的江湖》,作者谢鹏是《南方周末》的快速消费品记者。

这是一本200页的小书,语言质朴,不夸张,中肯,易读。我在三个小时的航程中就把它读完了。书中的不少人物我都认识,我还亲自见证过几个故事情节。

我不敢说全书的故事都是真实的,但是,我能够感到作者在"公道,公允"方面下了一些功夫。昨天,我在家里又把这本书读了一遍,并且写了一封详细的电邮给纽约的电影经纪公司的朋友 Richard Johnson & Associates, 请他们考虑以这本书为起点,拍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没想到,我今天就收到了回复:故事有趣,正在研究,不敢做任何承诺,不过将尽快开电话会议商谈。

我尚不认识这本书的作者。如果我是好莱坞的导演或者编剧,我对《乳业》这本书最大的不满之处是,故事线条太多,没有主线。另外,作者并没有试图挖掘中国企业生存环境如此艰难的社会根源和政治基础。这很遗憾!为什么中国企业一不小心就掉进互相伤害的圈套里?

此书对有些主要人物的描写太肤浅,没有血色。比如,牛根生的个性和究竟什么东西在驱动他?这个驱动器何时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圣元牛奶的张亮是一个很新派的企业家,但是,此书除了讲他如何谈恋爱的那段众所周知的情节,没有任何添加剂。我所认识的张亮还包括他跟妻子开着大棚车周游全国,做营销,会见经销商,拜访医院领导,等等。

这本书将是我们慢牛投资俱乐部的必读书之一。它对股票投资可能很有启发。它对过去二十年来中国乳业的主要事件的归纳和分析,很有价值。它的最大一个优点是把英雄写成"胆大的凡人"。
厉以宁:城镇化应由“老城区+新城区+新社区”构成  
Posted 周一, 2012年 12月 31日 By ChangCe
  厉以宁:城镇化应由“老城区+新城区+新社区”构成   

  2012年12月28日09:01 来源:人民政协报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作为单独一项任务列出,强调“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对此,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厉以宁表示,“这就要求我们走符合中国国情的城镇化道路,应由‘老城区+新城区+新社区’三部分构成。”

  走符合中国国情的城镇化道路

  厉以宁认为,在确定什么是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之前,首先要更正人们对城镇化率的认识。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转化为城镇人口的过程。城镇化率即以一个地区城镇常住人口与该地区总人口的比例为计算方式。目前,世界平均水平为50%左右;在西欧发达国家,这个比例约为80%—90%;在美国,则超出了90%。

  “如果中国的城镇化率达到欧美水平,将意味着13亿人口中至少有9亿人要进城。”厉以宁表示,这对中国来说是不可想象的。如此大量的人口涌入城市会带来管理无序、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就业情况恶化等问题,甚至社会动荡。

  再看现代西欧,城市化已失去工业革命早期刺激经济发展的意义,它的作用逐渐被新兴工业园区取代。对新一代西欧人而言,进城打工是祖辈、父辈的历史特征,现在,城镇化则意味着城乡公民权利的平等。

  “城镇化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民的幸福,不能片面追求城镇化率。我们需要通过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居民权利平等、社会保障一体化、公共服务到位。城乡差别缩小了,未来的农民可以自己选择居住在城镇还是农村。”

  通过一系列调研,厉以宁认为,中国的城镇化应具体包括三部分:其一是城市老城区改造,通过工厂外迁形成商业区、服务区;其二是工业新区,通过工业化带动城镇化,将成为未来的新经济增长点;其三是农村新社区,指靠近城镇的农村社区建设。

  “这样做,才不会重复西方的老路,走符合中国国情的城镇化新路。”厉以宁说。

  三大资本关系破解城镇化难题

  农民参与城镇化的资金从何处来?进城安家的“底钱”从何处来?厉以宁认为需要从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三大资本关系进一步分析。农村和城市的三大资本差别很大。城市占优势,农村居于劣势。农村与城市的差异始终存在,一代一代累积下来,导致城乡收入差距扩大。

  从物质资本上看,“举个例子,城里的土地是国有的,祖传的房子有房产证,买的商品房有房产证,有了房产证我要创业一抵押,钱到手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承包地、宅基地只有使用权,不能抵押不能转让,连出租都很困难,农民没有物质资本。除了名义上的集体所有权外,没有任何意义。”

  厉以宁认为,最重要的是推进关于土地确权的改革,赋予农民三权三证。即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民在宅基地上所盖的房屋的房产权,然后给三权发证。

  “国家应保护农民土地不可侵犯,便于土地流转。在农村金融发达的地区可以试行抵押贷款。这样,农民建房的钱有了,进城安家的钱有了,创业的‘底钱’也有了。”厉以宁说。

  从人力资本上看,厉以宁表示,城里学校国家投资多,经费足,师资力量强,设备也很齐全;农村的孩子上学,校舍差、设备差、师资力量又不足,导致农民工儿子还是农民工。“未来应对教育资源的配置均衡化,对农村教育进行改革。”

  而社会资本的差距在于,城里人进入市场总可以找到资源,而农村一个山沟里全是穷人,谁也没有能力进入市场。“应鼓励农村人出去闯,扶持和保护小微企业。要学习温州人当初的做法,鼓励农民出来,让他们在市场中去摸爬滚打、拼搏、创业。”(王天奡)
8厘钱的困境
Posted 周五, 2013年 01月 04日 By ChangCe
8厘钱的困境
来源于 财新《新世纪》 2012年第51期 出版日期 2012年12月31日

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的资金缺口2011年为100亿元,2012年很可能翻倍。中国可能将在2015年面对40GW的光伏发电,补贴何来


  中国针对可再生能源的电价补贴,目前仅发放到2010年9月份。这对于依靠补贴生存的中国风电、光伏企业来说,是一个雪上加霜的悲剧现实。
  “两个问题:一是量不足,一是拖欠时间太长,我们企业也在呼吁解决这个问题。”2012年12月上旬,提到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源向财新记者表示。
  所谓可再生能源补贴,是中国根据特许权招标对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确定一个上网标杆电价,这一电价比常规的火电脱硫上网电价要高。结算时,电网公司负责结算当地火电脱硫上网电价部分,剩余部分即为可再生电价补贴,由国家财政组织资金发放。
  补贴资金的来源,是从电力消费者那里按度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从2006年7月至今,每度电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已从1厘钱涨到8厘钱,但仍跟不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增长的步伐,补贴资金缺口不断拉大。按照财政部的说法,2011年的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已达100亿元。一位能源局官员透露,2012年可能要翻倍,达到200亿元。
  2012年12月4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关于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2010年10月-2011年4月)的通知》。这意味着拖欠多时之后,中国终于展开新一轮电价补贴结算。但是,即便本轮结算完成,在2011年4月到2012年12月之间,还有近20个月的电价补贴没有着落。
  尽管财政部近期预拨86亿元资金预付2012年1月1日以来的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但总量仍然远远不够。
  迟迟拿不到手的补贴,变成了巨大的应收账款,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现金流带来考验,影响进一步向上游设备供应商蔓延,形成了困扰整个风电和光伏产业的三角债难题。对这两个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来说,账期都是一个不能碰的敏感话题。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资金缺口和这么长的账期?部门之间的意见分歧和协调失措是主因。标杆电价越高,企业上项目的积极性就越大,补贴资金的规模就要求更大。但现在,制订新能源规划、确立标杆电价以及管理和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分属三个不同部门负责,彼此之间缺乏有效协调,最终暴露出中国在发展新能源上的野心和实际能力并不匹配的现实。
  中国已经制定了一个新的野心勃勃的新能源发展计划,“十二五”(2011年-2015年)规划的光伏装机为20GW,而且这个目标还可能进一步上调,达到40GW。在这个庞大的目标之下,中国的当务之急是解决补贴欠账问题,进而理顺整个可再生能源管理和补贴机制,这对中国未来的新能源发展至关重要。
补贴可望而不可即
  谈起新一轮电价补贴结算,河北德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邓辉告诉财新记者,“说是马上要补,具体还得等通知。”
  德和新能源所在的河北省张北县,之前已进行过一轮统计工作,由县财政局牵头,各风电开发企业将在补贴名单里的项目情况汇总到能源局上报。
  在2010年10月到2011年4月的补贴项目统计中,德和新能源的四个风电项目在列,总计应付电价补贴款超过3000万元。但邓辉觉得,比起龙源这样的开发商,德和被欠的“还不算多”。
  这也是2012年年初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告别电网代收代管之后的首次结算。2012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由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下称专员办)按月向电网企业征收,实行直接缴库,收入全额上缴中央国库。由此,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成为国家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
  大唐河北新能源开发公司华北区域经理崔旋表示,火电脱硫上网电价部分电网公司每月结算一次,“电网倒是不欠我们钱”。被拖欠的是电价补贴部分,之前可再生能源附加的收取和补贴发放都主要由电网负责。他表示对新的补贴发放方法并不清楚。
  财新记者从发改委内部了解到,电价补贴目前由发改委价格司牵头做账,能源局负责统计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和补贴金额等,之后财政部拨付相应资金,最后由电网企业向各电力开发商发放。
  2010年前,基本上能在后一年度上半年完成前一年的补贴计算和发放。2011年2月开始,对2010年1月-9月的电价补贴进行了结算,此后逾20个月未进行结算。
  “为什么现在只结算七个月?因为账上的钱只够结算这段时间的。”一位能源局官员告诉财新记者,而这七个月的钱光数据统计就花了约十个月。
  国网能源研究院新能源研究所所长李琼慧的建议是,部委可以把数据核对工作交给一个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去做,自己一笔一笔核所需要的时间太长,“核对完成后就是划个账,应该尽快给发电企业。”
  核对只是技术问题,关键问题还是收上来的钱不够支付。对可再生能源附加的征收始自2006年7月,最初为1厘/千瓦时,2008年7月提高到2厘/千瓦时,2009年11月起调至4厘/千瓦时,2012年1月1日起上调至8厘/千瓦时。
  比电价附加增加速度更快的,是整个可再生能源电价的补贴量——2006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金额合计仅2.6亿元,而2010年前九个月补贴金额约90亿元,2010年10月至2011年4月补贴金额超过118亿元。
  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资金的窟窿也越来愈大。2012年年初,《人民日报》曾援引财政部人士的话称,2010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缺口20亿元左右,2011年缺口100亿元左右。
  “早就不够了,三四年前就发现不够了。”前述能源局官员告诉财新记者,2012年缺口很可能要增加到200亿元。


产业链财务恶化
  仅2010年10月-2011年4月的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部分,就有多个风电场电价补贴超过5000万元,把时间轴拉到现在更是每家数亿元的电价补贴拖欠。
  截至2012年6月底,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916.HK)、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1798.HK,下称大唐新能源)、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0958.HK)、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00816.HK)的应收账款和票据分别为63.95亿、34.78亿、26.17亿和23.78亿元。其中绝大部分都为应收电费收入,累计逾140亿元。
  多家开发商均曾在公告中表示,这部分应收账款并非坏账,且电价加价部分由中国政府资助,故此类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将可全数收回。但这种拖欠,对于企业的现金流和还本付息情况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我们现在卖电只有一半钱回来,标杆电价电网给我们结算,剩下的已经两年多没给我们结算了,这么高的成本还有财务费用,现在我们又重新借钱在还本,负担在逐渐加重。”大唐新能源副总经理胡国栋在2012年11月的北京风能大会上表示,为了解决发展的问题,他还表示在探索开发商和生产商、银行共同进行项目开发的模式。
  风电整机、光伏组件市场由于供应宽松,供应商在账期方面的议价能力本就不强,项目开发商的现金流情况受到影响也会恶化供应商的现金流情况。以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202.SZ/02208.HK,下称金风科技)为例,2009年,其应收账款周转期为92天,2010年增至147天,2011年恶化至290天。
  金风科技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武钢在2012年稍早时候曾向媒体表示,投资商的电费不能及时得到支付,就会引起三角债,现在风电企业包括龙头企业的风机制造业务都在亏损经营,而且都有巨大的应收账款,长此以往,企业就没钱去做研发和质量改进,零部件的质量也会下滑,最后必然导致整个行业设备质量下滑。
  “现在上游零部件商的问题就是现金付得更多,收钱收得更慢,赚钱赚得更少,亏得特别多。”中国复合材料集团董事长张定金如此描述风电零部件商现在的日子。
  与风电生产商主要面向国内市场不同,光伏厂商主要面向海外市场,国内光伏装机存量不算大,目前还是一个被寄予厚望的新兴市场,但由于全行业的产能严重过剩,企业的现金流情况也已不容乐观。国内光伏组件的销售回款账期常在半年以上,项目设备投标保证金等费用也在增加,三角债情况亦不罕见。
  “现在好多欠款用组件存货抵债,价格比市场上的价格还要高,能到每瓦5.5元,要债的各家恨不得还要抢。”一家江苏光伏企业的市场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存货也要啊,总比什么都没有强。”
电价附加征收糊涂账
  电价补贴资金捉襟见肘,一来是因为近年来可再生能源装机迅速增长,二来是因为电价附加征收情况不尽如人意。
  根据电监会的统计,2009年、2010年全国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别为42.36亿元和96.16亿元;根据当年的电价附加征收标准和全社会用电量计算,征收率不足60%。前述发改委内部人士透露,2012年的征收情况与之相似,应收约400亿元,但实际征收仅200多亿元。
  目前,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由电网先行代收,各地财政专员办每月再从电网企业收缴。河北专员办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财新记者,目前收支两条线,直接上缴国库,他们的工作只是开个票。
  各地征收情况差异较大。根据浙江专员办的数据,2012年5月-10月,共征收8.88亿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同期全社会用电量1682.59亿千瓦时,征收率约66%。安徽省2012年3月到11月的征收率仅为32%。
  “这是管理的问题,管理层次程序太复杂,就不可避免地在资金流通过程中少报了,截流了。”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向财新记者分析。自备电厂等的电价附加征收是问题之一。安徽专员办曾表示,一是对各自备电厂尚未做到应收尽收,尤其是辖区内部分大型集团企业还存在大量欠缴资金;二是征收工作还是建立在自备电厂企业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征管力度不够。
  此外还有趸售电价、税费扣除,以及地方出台的各类减免政策等。山西省甚至曾经出现过因文件规定不清附加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不一致的情况。
  “这事我说不清,政府也说不清,为什么钱不够?谁也不回答,每年老缺那么多,只能问政府算过账吗?怎么管理的这个账?”孟宪淦表示。
  之所以从2012年1月起将电价附加纳入财政部管理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各方自有考量。李琼慧告诉财新记者,之前电网代收代管,这部分电价附加也要征税,使电网遭受了一些损失。
  电价附加由电网转至财政部管理,最初也是发改委的要求,其一是考虑国家收的钱还是应该以基金形式确定为财政性收入;其二是希望纳入财政之后能在更大的资金盘子中解决电价补贴总量不足的问题。但这个“如意算盘”至今仍未完全实现。
  不少可再生能源界人士仍表示乐观。“我想国家有决心扩大市场的时候,会增加这方面的资金安排。包括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征收的幅度,扩大财政补贴的力度。这不会是一个大问题。”2012年11月初,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曾向财新记者表示。
  2012年12月18日,财政部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预拨201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通知》,安排85.97亿元用于预支2012年1月1日以来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其中风电58.5亿元、光伏7.23亿元、生物质20.23亿元。但这一数字,与2012年所需总量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
  前述发改委人士亦认为,比起财政解决资金缺口,更现实的可能性恐怕还是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尽管也有观点认为,目前的8厘/千瓦时的征收比例已不宜再上调。
  “过去每次调电价附加,不是专门给可再生附加来调,而是电价调一些,分给可再生一点。还没有迹象说专门给可再生能源调,有人说要调到一分甚至更多,但根子上还是要把现有的管好,如果没管好,管理体制上出问题还是不解决问题。”孟宪淦认为。
你订你的,我补我的
  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遭遇的困境,也折射出目前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各个部委之间的职能分离与缺乏协调。
  尽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账由财政部来管,但财政部对于可再生能源的主要精力,放在了每年的“金太阳工程”示范项目以及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上。
  与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按上网电量来补不同,“金太阳”专项补贴是按装机容量直接补给企业。有观点认为,考虑到减小开发商的初始投资规模,初安装补贴不宜立即取消,但金太阳工程示范项目的补贴效率一直受到批评。有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列入“金太阳”和“金屋顶”示范工程补贴名单的总装机量为1470兆瓦,实际完成608兆瓦。安装进度慢、组件以次充好、实际发电量不佳等情况亦饱受批评。
  据财新记者了解,能源局早就针对金太阳项目提出过改初装补贴为度电补贴的方案,但始终没有被财政部采纳。
  能源局目前已从发改委独立出来,它与发改委价格司一起管理可再生能源补贴,但各有分工和侧重。价格司负责制定可再生能源上网标杆电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能源局则负责此前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特许权招标工作及项目审批。
  能源局的思路是希望经过特许权招标发现价格,从而制定较低的标杆上网电价,以逐渐减少补贴。一位德国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者将其称为“聪明的做法”,但特许权招标也带来了低价竞标的问题。
  2010年的光伏发电站特许权招标,最低中标价仅0.73元/千瓦时, 13个项目的中标价无一例外都低于1元/千瓦时。
  2011年7月,价格司推出了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在2011年7月前核准建设的、在当年年底前建成投产的项目,执行1.15元/千瓦时电价;7月1日以后核准,以及在年底前未投产项目,则按照1元/千瓦时电价执行。
  “这样一来,我们特许权招标就没法弄了,按1.15元的电价在西部抢装了多少我们都不知道,一度电要补7毛多钱啊。”前述能源局官员表示。
  “上网电价还有好多问题,不能执行统一的上网电价,资源区域还没搞清楚。风电是搞了六次特许权招标,才搞清了价格,价位是多少,最后出来四类价格,光伏这个工作还没做呢。”孟宪淦提醒。
  有一条好消息是,2012年12月1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根据资源条件制定光伏电站分区域上网标杆电价,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的政策,根据成本变化合理调减上网电价和补贴标准。
  最后一条对于发电项目投资至关重要。“现在这个补贴电价的年限就像头上悬着一把刀一样,随时可能掉下来。”天华阳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苏维利曾表示。没人期待1.15元/千瓦时或是1元/千瓦时的电价能够持续25年,但不少开发商都在各种公开场合呼吁过希望现有电价能够维持较长一点时间。此前,业界曾有消息称光伏上网电价可能下调至0.8元/千瓦时,但由于国内光伏行业近期的困难局面,下调标杆电价显得不合时宜,另有说法称现行标杆电价将维持到2014年。
40GW需谨慎
  旧的问题没解决,新的问题已经来了。
  与新一轮电价补贴结算几乎同时传出的一个消息是,“十二五”规划的光伏装机可能将从20GW进一步上调,甚至可能达到40GW。从目前地面电站、金太阳示范工程和分布式光伏集中示范区这几块项目的规划来看,超过20GW几乎是板上钉钉。
  装机规划一涨再涨,中国政府急于通过扩大国内光伏市场来拯救整个中国光伏产业的决心可以想见,但配套举措跟上了吗?2011年光伏上网标杆电价确定时,“十二五”光伏装机预期是10GW。之前结算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主要用于补贴风电,已出现很大缺口——前述能源局人士称,2012年可能达200亿元,光伏装机带来的增量问题如何解决?此外,还有并网消纳的问题等。
  项目开发是带动整个国内光伏市场的关键,但开发企业面对装机规划多次上调的“政策利好”,心态已趋于冷静。“我们等不起这个补贴,现在整个行业还是观望为主,比较谨慎。”苏州一家进行光伏开发和EPC的企业人士告诉财新记者,“现在银行对整个光伏上下游都是谨慎介入,拿项目本身作抵押贷不到款,得靠豪宅、豪车来贷。我们做项目也只能量力而行。”
  兵马未动,粮草需先行,补贴资金不解决,企业很难真正规划大规模投资,即便进行投资,补贴资金不到位也会带来产业链上游的噩梦。
   补贴与装机规模之间的平衡本非易事,即便在德国这个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先锋国家也不例外。
  在德国,所有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Feed-in Tariff,下称FiT)都来自电力消费者的账单——居民上缴电费的近10%用于支付FiT。发电运营商从区域电网运营商处取得这部分收入,后者将这一支出转移至四家大型电网企业,电网企业再通过公开市场上销售可再生能源去平衡这一费用。每年,整体的FiT支出除以用电量,以确定下一年向消费者征收的水平。随着德国装机的不断增加,这一费用在不断增加,从2011年到2012年,每度电中用于支付FiT的金额从3.6欧分增加至5.2欧分。如何降低补贴金额,也是德国的热门讨论话题。
  智库生态研究所(Ecologic Institute)研究员凯瑟琳·乌芬巴赫(Katharina Umpfenbach)向财新记者分析,并没有什么一劳永逸的办法,为装机量设置限制会增大监管的难度,同时不利于可再生能源价格的有效下降。目前在光伏领域,德国采取的是一种灵活的限制——根据前三个月的装机量来下调每月的FiT标准。不过,这一方式刚刚开始实行,效果还有待观察。
  对于中国来说,在扩大装机规模之前,有必要对已经发生的和未来可能加剧的补贴难题认真思考,解决存量问题的同时,对增量部分进行统筹规划。数位接受财新记者采访的人士都提到,电价补贴仅仅是一方面,如果对于发电侧征收碳税或化石燃料税,也能够帮助解决部分补贴来源问题。
  本刊实习记者黄凯茜对此文亦有贡献
许成钢:金改要触动基本体制
Posted 周五, 2013年 01月 04日 By ChangCe
金改要触动基本体制
2012年12月31日 11:09

金融领域最重大的问题基本上都源于旧体制,金融改革首先需要清除体制障碍

  【财新《新世纪》】(特约作者 许成钢)中国改革基本遵循“先易后难”策略,试图在不触动基本体制的前提下推进改革。与市场相关的金融体系也是这样建立的。
  成绩虽然显著,但如今体制问题已成为金融改革的基本障碍。如果改革再不触动基本体制,可做的事情已很少了。今天的大多数问题不可能靠绕开基本体制问题、依赖一些技术性改革来解决。
三大障碍
  金融领域最重大的问题基本上都源于旧体制,或在旧体制基础上的变形。
  第一个大问题是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高度国家垄断。这实质已经超出了金融,是中国基本体制问题。公民基本权利得不到承认和保护,即公民有没有建立金融机构、独立从事金融业、独立融资的基本权利,这是造成金融业国家高度垄断的法理和制度基础。
  金融业国家高度垄断有什么后果?首先是金融资源配置的低效益。几个月前IMF的一项调查显示,2004年以来,中国银行业贷款利率是全世界最低的。超低利率的贷款主要送到了央企和地方政府。如果中国的银行给国企的贷款利率不是人为的超低,而是市场利率,银行体系不良资产问题就会非常严重。现在,表面看来较低的不良资产,其背景是人为的低利率,更确切地说是贷款补贴。其另一后果是牺牲了储蓄者的利益。实际上是拿低收入人群的储蓄去补贴地方政府和央企。这恶化了内需不足,扩大了贫富差距。
  金融领域的这些基本问题,直接导致了经济的结构问题,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内需不足和贫富差距过大。这些问题的另一个基本制度原因是,政治、立法体制中缺乏代表民众利益的力量,而国有体制有自己利益的强大代表。
  第二个直接影响金融改革的重大问题是探讨土地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表面上看,土地制度和金融似乎没有什么关系。这是不对的,世界上任何金融机制都与土地制度紧密相连。
  宪法规定,所有土地最终所有权都属公有,其含义就是阻碍甚至剥夺公民、尤其是普通农民用土地作为抵押来融资的权利。这从本质上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最近十年,中小民企发展最重要的瓶颈之一是融资难。国家垄断金融体制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普通老百姓缺少融资工具。
  土地国有制的另一面是土地成为地方政府的财源。这些年,地方政府以土地为抵押,获得大量银行贷款,投到一些低效益的项目,对国家金融安全造成重大威胁。银行最令人担心的是这部分资产,其规模最大,问题最多。
  第三个重大问题是金融监管。以证券市场为例,在任何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证券市场监管实际上是金融领域执法的问题。而任何执法的有效性一定取决于整个司法体系。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在整个司法体系不独立、缺少公正和没有效率的情况下能发展证券市场。换句话说,法治是金融监管的基础,比金融监管更重要、更基本。司法不独立和缺乏法治,是导致中国金融监管失效最基本的原因。这些年,中国金融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发展非常不顺,最重要的原因是金融监管失效加上国家垄断。
如何改变体制
  为了切实推动体制改革,我想提几点可行的建设性意见。
  第一,要尽快破除国企对金融领域的垄断。核心是大规模开放民企、尤其是中小民企进入金融领域。有人担心这会带来金融风险。这里存在基本概念混淆。民企绝不意味着比国企风险更大。所有发达国家的成功金融监管,都不是监管所有制,而是监管金融机构操作。金融监管应改进对所有金融机构操作的监管,一视同仁地对待国企和民企。
  第二,必须承认和保护全体公民包括城市居民和农民的土地私有产权。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民主宪政、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更是金融发展的基础。为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很多努力。在最终实现这个目标之前,以下是一些具体可行的步骤。
  ——大幅延长租赁给农民和城市居民的土地的租期。建立独立于地方政府的司法机制保证这些租约得到执行,防止地方政府违反租约。
  ——大幅扩大公民使用租赁土地的权利。例如,允许公民使用租赁土地抵押融资创业。这不仅是金融体制改革必须做的事,也是解决经济结构问题、保证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必须做的事。
  ——以法律形式限制各级政府征地的权力。在尚未承认公民的土地私有产权之前,必须用法律形式保护公民的权益,限制政府违背租赁条约强制征地的权力。
  ——设立完全脱离地方党政的金融业专业法庭,有助于部分地解决在金融领域里的司法独立问题,这对有效的金融监管而言是必要的制度条件。实现全面司法独立还有相当困难的改革之路要走。以建立独立的专业法庭为突破口是确实可行的改革路径。
  最后一点是认真执行宪法,让媒体和公民充分发挥对政府以及金融机构的监督作用。
  言论出版自由不仅是金融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因素,也是社会经济稳定与发展不可或缺的基本保障。
  作者为香港大学国之基金经济学讲座教授、首尔国立大学世界级大学讲座客座教授、财新《中国改革》首席经济学家
民企海外扩张求变
Posted 周五, 2013年 01月 04日 By ChangCe
民企海外扩张求变

本文来源于《财经》杂志 2012年12月30日

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规模、领域不断拓宽,但有目的地进行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构建和整合的还不多

  在越南、泰国、土耳其、埃塞俄比亚、乌拉圭先后建立工厂之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尹明善正在谋划第六个海外工厂,美国将是他的下一站。
  “如果产品不能卖到美国,根本不算个真正的汽车企业。”2012年12月7日,全国工商联第十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期间,尹明善接受《财经》记者专访时如是说。
  2012年,尹明善去美国考察了两次,他看到美国人追求新能源的热情,锂电池汽车、摩托车虽然售价高,但是仍有市场,这让他更有信心实施在美国建厂投资新能源汽车项目。
  以生产摩托车起家的力帆集团,早在1998年底就已申请出口权,属于最早一批“走出去”的民营企业。如今,公司六成利润来自海外市场,“走出去”使得力帆能在经济危机之后的夹缝中生存下来。
  力帆并非特例。经过十多年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民营企业尝试走出国门,到海外“淘金”。近年来,民营企业对外投资的规模、领域不断扩张,尤其是在海外并购方面屡有斩获。
  根据相关机构统计,2012年前九个月,民企参与的海外并购数量占到总量的62.2%,首次超过国企。虽然在总体金额上尚无法与国企相提并论,但并购数量的比重上升之快,仍超乎想象。
  昔日以获取资源、海外套利为主的投资并购,正悄无声息地发生变化,从产业价值链构建角度整合全球资源,民营企业“走出去”大幕才真正拉开。
  海外并购新局
  中国企业加速海外扩张步伐,这也使得各类招商推介会异常火爆。
  2012年12月3日,第四届中国对外投资合作洽谈会在北京召开,来自国内外的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政府部门、服务机构齐聚一堂,洽谈投资合作,尤其引人注目的是来自欧美国家的“洋招商”。
  纪维德是荷兰外商投资局中国事务首席代表,他的主要工作是向中国企业家推荐荷兰的投资环境,并协助他们落户。
  12月3日,他在接受《财经》记者专访时说,荷兰有两大卖点:一是荷兰拥有欧洲最大的港口鹿特丹,40%的中国出口货物是通过鹿特丹进入欧洲的,所以很多中国企业将欧洲总部放在荷兰;另一卖点是税收政策,荷兰与95个国家签订了税收协定,在荷兰投资可以享受低税收,并且可以避免双重征税。
  目前,在荷兰投资的中国企业有350家,荷兰已经成为继英国和德国之后中国企业在欧洲第三大投资目的地国。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当地投资的主力,除了较早进入的华为公司外,2012年,电动车制造商比亚迪在荷兰设立欧洲总部;中国领先的电脑外围品牌之一的雷柏科技决定把荷兰作为欧洲拓展业务的基地。
  统计数据也印证了民营企业在海外强劲的扩张态势。截至2011年底,中国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比重,已经达到当年中国对外投资总量的44%,在一些具体领域的活跃程度,已超过国有企业,成为对外投资的一支新兴力量。
  从存量上看,虽然民企海外投资仍以发展中国家为主,但是从新增投资来看,到欧美市场投资、并购的比例正在上升,越来越多的民企通过对外投资加速技术合作和产业链整合。
  研究机构数据显示,过去几年里,民营企业在海外并购数量持续升高,但总体规模尚小。今年前九个月,民企参与的海外并购数量占总量的62.2%,首次超过国企,但从并购金额上看,民企仍只占15.1%。
  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原会长保育钧提醒,不要小看民营企业的走出去能力。2002年民营企业进出口总额532亿美元,占当年进出口总额8.6%,2011年已达到7726.6亿美元,占比提升到28%。在民营企业500强当中,已经有150家在海外有直接投资,工厂项目有500多个,投资的总额超过123亿美元,比2010年增加了1倍,并涌现出一批善于运用国际资本到国外投资的企业。
  2004年底,联想集团以12.5亿美元收购IBM个人电脑事业部,中国对外投资跨出了重要一步,民营企业开始在国际舞台崭露头角。
  2010年8月,吉利控股集团以15亿美元收购沃尔沃轿车公司的全部股权引起全球关注。
  2012年5月,大连万达集团31亿美元收购了全球第二大院线集团AMC电影院线。
  12月8日,万象集团2.6亿美元收购美国破产的电池生产商123系统公司资产,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收购案。
  总部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的123系统公司,主营业务是开发和生产电动汽车高性能电池和电网能源储存系统,是美国领先的电动汽车制造商。收购方万象集团是浙江一家民营汽车零部件制造商,业内人士认为,收购完成以后将有利于该公司产业链的延伸。
  从对外投资的资金规模上来看,虽然民营企业尚无法与国有企业匹敌,但是投资项目之多、涉猎领域之广亦是后者无法企及的。此外,在对外投资的方式上,海外并购快速扩张成为新的亮点。
  政策新松动
  十八大召开以后,中央不仅鼓励国有企业,还鼓励民营企业到境外投资,企业界人士认为这势必会带来审批和管理政策上的松动。
  2011年2月,国家发改委将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1亿美元以下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到省级发改委,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对境外投资项目放权幅度最大的一次。
  同时,商务部也将境外投资核准权下放地方商务部门。不过上述这些核准权下放仍局限于部门间,企业尚未实现境外投资的自主决策,政策改进空间仍大。
  12月4日,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司长孔令龙透露,国家发改委又将在部分省市开展进一步简化企业境外投资管理程序的工作。
  过去遏制对外投资的外汇管制政策已经放松许多,虽然尚无实现对境外直接投资的完全可兑换,但是它已不再是影响对外投资的主要政策因素。历史上看,政策因素对民企走出去影响较大。
  1978年至2001年为中国对外投资起步阶段,“对外投资走走停停,到了2001年底累计投资额才132亿美元”,这一时期走出国门的民营企业寥寥可数。
  对外经贸大学FDI研究中心主任卢进勇教授认为,入世以前对外投资发展缓慢,一个是企业自身原因,即当时国内企业实力不强;二是制度原因,上世纪90年代初,因为外汇短缺等原因,国家一度限制企业对外投资。
  当时主管部门和领导认为,很多企业借海外投资之名行转移外汇之实,为此进行了金融秩序整治,对外投资在1993年被暂停。到1998年,对外投资仍是禁忌,原外经贸部公布的对外经贸统计公报中也不曾涉及这方面。
  1999年底,国务院提出实施境外加工贸易战略,由于当时国内产能过剩,很多商品积压,国家试图通过企业到境外有市场潜力的地区发展加工贸易,从而带动国内商品的出口。而要实施这一战略,背后需有对外投资支撑。
  “但是不能提对外投资,因为提这个词怕被国务院给否了,从此允许报这类项目。”一位资深研究人员介绍说。
  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改革开放掀起新高潮,民营企业的对外投资被允许。这十年是中国对外投资快速发展阶段,对外投资规模从2002年的27亿美元发展到2011年底的746.5亿美元。
  在经历了2008年后的高强度投资之后,中国再度面临产能过剩问题,在出口形势严峻背景下,鼓励海外投资的政策或许会加速出台。民营企业或将迎来最好的扩张时机。
  被忽视的风险
  一位曾在海外投资的企业家介绍说,和早期走出去的民营企业不同,现在走出去将面临更高的成本。由于民营企业走出去集中在近五六年,时间相对较短,在信息上、市场拓展经验上,要弱于国有企业,因此更要吸取以前走出去企业的教训。
  “上世纪90年代初,大家看到资源对未来企业可持续增长起到坚实作用,于是有一大批企业进入资源领域。但是实事求是地说,有百分之七八十是失败的。”四川宏达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沧龙说。
  由于没有足够的人才储备,再加上文化和法律上的差异,导致一批海外淘金者铩羽而归。
  在刘沧龙看来,走出去都有风险,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语言。语言这一关就很难过,更重要的是文化差异,如果文化不先行,不融入进去,即使去投资了,也可能很快就会出来。
  2006年全国工商联组团出国考察,在非洲,刘沧龙看到了另一个世界,后来他形容说“非洲国家遍地是黄金,就看你愿不愿意弯腰去捡”,之后他决定在非洲投资。
  目前,四川宏达集团在境外投资项目主要是矿产,其中一个在坦桑尼亚的矿产项目投资30亿美元,另一个在哈萨克斯坦铜矿投资5亿美元。
  刘沧龙告诉《财经》记者,走出去相当于创业,这个过程会非常艰辛,团队愿不愿意吃这个苦很关键,很多国有企业走出去失败都是这个原因。宏达集团早在1993年时就开始谋划走出去,到2006年真正走出去已有十多年的沉淀,人才早有准备。
  其次,要吃透当地的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走不出不要因为跟哪个领导人关系好就走捷径,投资要用市场行为,做任何一件事都要合法。”刘沧龙说。
  宏达集团在坦桑尼亚的矿即通过全球招标中标,签订正式协议后获得该国议会批准。“如果不通过议会,哪个总统总理定的,如果换了以后不承认怎么办?”刘沧龙说,过去有过很多类似教训,因为当地政权更迭,新政府不予承认,我们在很多国家都吃过亏。
  和非洲地区的政治风险不同,欧洲、美国等发达地区面临着投资行为政治化的风险。2012年10月以来,华为、中兴、三一重工等公司在美国遭遇国会安全审查,有人形容美国对中国资本赴美投资、收购有一堵“华盛顿墙”。
  在12月4日举行的“选择美国投资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穆虹呼吁,美国政府提高外资安全审查的透明度,在市场准入、人员往来、正常经营活动方面,给予中方企业与其他国家企业一样的待遇,一视同仁,不存偏见,增加中国企业选择美国的信心。
  一同参会的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说,最近几年,每年美国政府审查的大概只有100笔交易,牵扯到中国公司的只有四五家。而且在这些经过审查的100笔交易中,只有8%由于国家安全的原因经美国政府修改。
  骆家辉提醒,在美国成功投资的秘诀之一,就是要好好了解美国的机会,同时要了解它的管理环境。像法律、会计、公关、管理方面的专家和咨询机构非常重要,因为他们具备专门的知识,能够让中国的投资者避免一些困难。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承惠认为,从民营企业家来说,应该自我保护,自我防范风险。从政府角度来说,其实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比如投资信息建立和共享、维权、系统的咨询服务等。
  从套利到跨国整合
  多位受访的研究人员认为,从国内外环境看,中国对外投资将从2011年开始步入高速扩张阶段,这一阶段,民营企业将是主力。
  目前,欧美尚未摆脱金融危机的影响,欧洲和美国一些企业面临困难,拥有资金优势的中国企业迎来了最好的并购时机。中国因此成为“洋招商”青睐的对象。
  而从中国民营企业面临的内部环境来看,也会促使这一局面的形成。一些学者认为,这犹如上世纪80年代日本在美国掀起的并购浪潮。
  张承惠认为,目前中国国内的部分产业产能严重过剩,限制了民营企业的空间。部分行业的产业扩张空间有限,走出去对民营企业来说有利于拓展海外市场空间。
  从历史上看,每一轮国内产能过剩,都会带来对外出口、投资的快速增长。
  其实,2008年爆发国际金融危机后,很多国家经济大幅度下滑,在这种情况下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民营企业走出去直接投资,在当地生产、销售产品比将国内制造的产品到海外销售更为容易,对贸易保护的壁垒也是一种规避。
  同时,对民营企业来说也面临转型升级问题,走出去可以更紧密地接触和了解国外贸易环境、最新的需求和行业动向。跨国经营还有一个好处是分散经营风险。
  社科院一位研究员认为,最早一批走出去的民营企业相当于“被赶出去”的,改革开放以后温州“被赶出去”很多人,形成了大量的销售网络,形成了一个新的架构。
  民营企业走出去经历了禁止到允许,再到鼓励的不同发展阶段,在中国入世以后,主动走出去“淘金”的民企增多。在这位研究员看来,在全球寻找套利机会,诱导了中国企业走到全世界。但是,有目的地进行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构建和整合的并不多,更没有出现有影响力的跨国公司。
  卢进勇认为,现在很多对外投资都属于单打独斗,或者自己参加到别的跨国公司构建的体系里,企业自己主导的体系很少,所以在品牌、技术、主导的分工体系等方面差距很大,中国需要一二十年才能彻底变成大国强国。
【作者:《财经》记者 翁仕友 】
周其仁:“征地补偿至少提高10倍”的谬误
Posted 周一, 2013年 01月 07日 By ChangCe
周其仁:“征地补偿至少提高10倍”的谬误

本来要继续讨论“还权赋能”的动力机制。可是近几天回访过去调查过的一个民办工业区和几处农村新建社区,听到一条流传甚广的消息引发各方议论纷纷,事情重要,决定插入本文,提供一点评论。

  这条消息是这样的:“国务院修改征地补偿标准,可能至少提高10倍。”从网上看,最早发布该消息的人民网和新华网,都是官方权威媒体,肯定不是马路新闻。再查官方报道,2012年1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确讨论通过《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也决定将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点没什么问题,也没有引发大的反响。

  比较有冲击力的,是该消息的后半句——“(征地补偿标准)可能至少提高10倍。”读起来,又是“可能”、又是“至少”,想象空间甚大,但事实的确凿性却显得含含糊糊的。到底国务院讨论决定了什么呢?细读内里,才知道“虽然目前具体修改条款还未可知,但有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就是说,记者也并不知道国务院送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修订条款究竟内容为何,所谓“征地补偿标准可能至少提高10倍”云云,不过是“有业内专家推测”而已。

  容我对以上报道手法先提点意见:作为新闻标题,怎可以做得如此虚虚实实?国务院开会是实,研究修订征地条款是实,中央政府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也是实,但“征地补偿标准可能至少提高10倍”,则是“业内专家推测”之虚也。此“虚”读来又很像“实”,因为读者以为“可能”的,无非是“至少10倍”还是“高于10倍”之别——但征地补偿标准提高10倍以上,却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难怪到了基层,无论农民、村官、镇长还是开发园区头头都一致认定,“温家宝决定把征地补偿提高10倍”。短信、群发、微博,还有民间各类“内参”,外加口口相传,早就“三人成虎”。我通过交谈知道,他们中没有一个人知道,这条令人朝着多个不同方向激动起来的“消息”,其源出自“业内专家的推测”。

  专家当然有权推测,但新闻报道总应该分清什么是发生了的事情,什么仅仅只是“看法”,包括分析、评判、估计、推测、预言、期望、理想乃至想象。现在的读者很忙,看报只看个标题的,大有人在。新闻标题虚实组合,以误传误的危险不小。

  其实记者在新闻稿内倒是交代得很清楚。原来,在对“国务院修订征地条款”消息提供解读和评论的多位专家中,推测“补偿标准至少提高10倍”的,是北大法学院姜明安教授。姜教授是知名公法专家,学术建树颇丰。别的不论,三年前“北大五学者建言人大审查拆迁条例”,写得掷地有声,姜教授就是作者之一。我自己研究城市化中的土地问题,拜读姜教授的著述学得不少。

  报道说,“姜明安推测,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应该是修改了《土地管理法》中的第四十七条。《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这里点到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法定政府征地的补偿标准,要讨论的细节甚多,此处按下不表。

  那么,此次国务院修订补偿标准,究竟会提高多少?报道说,“姜明安教授表示,目前还不知道修改细节,但征收补偿应该会提高到现在补偿值的至少10倍。”很清楚,这里讲到的“提高至少10倍”,明明白白是姜教授的个人意见,而不是新闻标题里似乎含着的意思——国务院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补偿标准。

  至于“提高至少10倍”的根据,“姜明安称……按照目前的土地管理法,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也就是说,一亩地一般征收补偿不超过6万元,折合到每平方米补偿不足100块钱,所以老百姓肯定有意见”;“姜明安举例说,政府以一亩地6万元的价格征收后,转手就可以通过招拍挂卖给开发商,价值600万元,巨大的价差导致了矛盾频发。而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如果将征收补偿提高10倍,农民一亩地能拿到60万的征收补偿。”

  细读之下,才明白姜教授的“提高至少10倍”,与《土地管理法》原规定的补偿标准,不是同一个算法。原法定标准是“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现在“至少提高10倍”,是不是“至少40倍”呢?不是的。用报道提供的例证算一算就知道了:如果每亩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为2000元,那么,30倍是6万元,40倍就是8万元。但姜教授主张的补偿价是“60万元”,也就是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每亩2000元)的300倍。换言之,姜教授主张的并不是把征地补偿从现行的“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提高到“至少40倍”,而是主张把现有“征地补偿数额”至少提高10倍。

  按报道中的例证,如果政府卖地每亩所得600万元,征地补偿占10%即60万元,听起来也不算离谱。问题是,“通过招拍挂卖给开发商”的土地,仅仅是政府征地的用途之一,其他像铁路、公路、其他重点项目、工业用地以及城市公用配套用地,卖地所得一般不可能每亩值600万元。即使是市值较高的商住用地,也不是任何城镇都卖得到每亩600万元的。

  因此,“在现得征地补偿数额的基础上提高至少10倍”,在很多情况下可能行不通。讲过的,专家有权提建言,包括不一定行得通的建言。尤其在征地补偿这个民怨沸腾、欠账累累的领域,各种不同意见的发表,可以引发讨论,本身就是舆论压力的组成,有利于制度演化和政策调整。不过,权威媒体报道的法例修订,却总要以行得通为前提。以年前我到过的村镇为例,当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之价其实已达每亩30万元之谱,“至少再提高10倍”不免令人想入非非——“那可是300万元,我们是不是都不用干了?”我的回应,行不通的“好事”只在天上有,你我都在地上,还是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吧。

  比较而言,理解征地补偿倍数的谬误还是一个小的谬误。更根本的,是不分公益用途还是商业用途,政府强征农民土地的制度就是错的。强征之时,由政府单方面决定补偿标准也错,补偿标准以土地原用途平均产值为基准还是错。这件事情上的治本之策,是根本改革征地制度,其基本路线图就是逐步收缩征地规模,同时给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以合法通道。

  因此,我更赞成姜明安教授的如下观点,“还要明确谁是土地交易主体的问题”,特别要让“农民成为集体土地交易的主体”。明确了参与土地市场各交易主体的法律地位,把不当征用的土地还给市场配置,假以时日,我们或有机会看到一个“价格机制配置土地”的市场。那时,政府为公益用途实施征地的补偿,就有条件“以市价为准”,而不再以法定的、政府定的、抑或专家或舆论定的任何其他补偿标准为准。
铁道部官员办公室藏4000万 企业称不送礼没法活
Posted 周二, 2013年 01月 08日 By ChangCe
铁道部官员办公室藏4000万 企业称不送礼没法活

  2012年7月,一部耗资1850万元却没有公开招标的高铁宣传片将铁道部宣传处前处长陈宜涵拉下了马。令人始料未及的是,最终成了主角的却是她的丈夫刘瑞扬。

  刘瑞扬,被调查前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车辆部副主任,是铁路供应商圈里争相结识的要人,现在,却成了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敏感人物。

  2012年7月,一部耗资1850万元却没有公开招标的高铁宣传片将铁道部宣传处前处长陈宜涵拉下了马。令人始料未及的是,最终成了主角的却是她的丈夫刘瑞扬。在初步调查中,刘陈家中及刘瑞扬办公室搜出了近4000万元人民币的财物和八个房产证。

  如此巨额的财产来源不明,一场牵涉面极广的调查由此展开。上世纪90年代末进入铁道部运输局的刘瑞扬从科员做起,历任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货车处副处长、装备部管验处处长,2007年任北京铁路局副局长;2011年10月重回铁道部车辆部担任副主任,分管的都是要害部门,从早年的货车采购到后来的动车采购,颇受重用。也因此,很多铁路货车和动车领域的供应商在2012年的秋天都被卷入了调查。

  “在动车没有出现之前,货车就是铁路领域里的大头,这种情况持续了十几年。”一位铁道部内部人士解释说。刘瑞扬当年深得时任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和运输局局长张曙光的赏识,受命负责货车零配件招标采购,也参与多种新设备准入资质的设定。供应商们若想被纳入铁路货车采购,刘瑞扬是他们头号要打通的关系。2007年刘瑞扬升任北京铁路局副局长后,分管北京动车所建设,在短短三年内,又与很多动车检修设备供应商发生了联系。

  据接近调查的人士透露,刘涉嫌受贿的金额非常高,主要特点是涉及面广。刘被调查之后,2012年10月29日,深圳远望谷(002161.SZ)董事长徐玉锁被调查,深圳检察院受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郑州铁路运输分院委托,以涉嫌行贿罪对徐玉锁采取强制措施。哈尔滨铁路局科学技术研究所(下文称哈科所)总经理、原哈科所所长张运刚也被带走。此外被调查的还有成都主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主导科技)董事长王黎。被问询的供应商则更多,调查范围涉及铁路货车及动车安全运行、零配件等几十家企业。铁路供应商界一时人心惶惶。

  据财新记者了解,此案指定郑州铁路运输分院办理,刘瑞扬、徐玉锁等人被关押在郑州。“有时聚会,会讨论一下谁进去了,更多时候是什么也不提不说,因为谁都有进去的可能。”一位供应商说道。

  “5T供应商被查了个遍”

  刘瑞扬1984年毕业于大连铁道学院(现大连交通大学)车辆系,毕业后即在铁道部货车处工作。早年和他打过交道的供应商提起刘瑞扬颇为唏嘘,当年的刘瑞扬意气风发,能干,做事认真,在业务上很有想法。

  他在任上干过两件大事,一是2001年引入铁路货车车号识别系统(AEI)。二是整合5T,即整合车辆运行安全监控系统。其由五大系统组成,业内称为5T,包括:车辆轴温智能探测系统(THDS)、车辆运行品质轨边动态监测系统(TPDS)、车辆滚动轴承故障轨边声学诊断系统(TADS)、货车故障轨边图像检测系统(TFDS)和客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TCDS)。

  刘瑞扬与徐玉锁和张运刚即在引入AEI时结识。2001年前的铁路车号识别是过关时靠专人手工抄写,完成收费,费工费时,还容易出错。后来,铁道部展开车号识别系统相关课题,指定哈科所和远望谷两家企业参与。课题完成后,哈科所和远望谷都获得了相关资质。

  从2001到2006年,铁道部又先后认证通过了XCDT-1电子标签测试仪以及车号系统AEI设备低速探测装置等评审项目。系统使用之后,在铁路货车使用费用清算铁路车辆实时追踪管理、提高客车正点率等方面都发挥了作用。哈尔滨威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哈威克)和远望谷由此平分了国内铁路车号识别系统市场。

  哈科所是国企,并控股哈威克。刘瑞扬和当时哈科所所长张运刚熟识。2001年,刘瑞扬就铁路货车识别系统的项目去美国考察三家相关企业,回国后和张运刚合写相关论文。哈威克与当时考察公司之一,美国TRANSCORE公司合作,生产用于铁路货车的产品。为此,张运刚在美国注册了企业。

  另一家是民营企业远望谷。创办人徐玉锁军人出身,1992年至1997年,在中国太原卫星发射中心兰州科技部从事技术开发工作,主要从事微波射频识别技术(RFID)的研究开发这也是车号识别系统的主要技术。徐玉锁1998年复员后创建兰州远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兰州铁路局合作,继续从事铁路RFID技术。当时铁路供应商从地方路局取得资质,是行之有效的方式。现在在远望谷负责铁路市场营销的高管成世毅,曾任职于兰州铁路局兰西车辆段,就是徐玉锁与兰州铁路局合作时结识的。也在1999年前后,徐玉锁想将技术推广于全国路局,结识了铁道部时任技术司司长鞠家星,后在鞠的引荐下认识了刘瑞扬。

  为加强货车行车安全,在刘推动下,铁道部进一步整合了车辆运行安全监控系统。2000年后,刘瑞扬为此专程去国外考察和调研数次。时任铁道部长刘志军曾参观刘瑞扬主导的演示现场,对其工作表示认可。2003年,5T整合的工作迅速展开。2005年底在六大干线铁路局基本完成了THDS、TPDS、TADS、TFDS系统探测站的建设。只有浙赣线因工程改造推迟。

  当时,国内有能力研发5T系统的企业不多,都是国企,其中就包括从上世纪80年代就研发红外线轴温探测仪(属于THDS)的哈科所及其控股的哈威克,此外还有隶属航天部502所的康拓红外科技有限公司。做红外轴温探测仪的则有成铁春运广汉通信信号工厂,人称“广汉厂”。在5T的整合中,这些企业自然而然成为主力军。2004年《铁路运输》杂志上,一篇《货车滚动轴承早期故障轨边声学诊断系统(TADS)的原理与应用》的文章里,刘瑞扬是第一作者,哈科所的张运刚为第二作者。

  2004年以来,铁道部也指定国内企业和国外合作。康拓红外与美国TTCI、澳大利亚VIPAC公司合作,引进了货车滚动轴承早期故障轨边声学诊断系统(TADS),康拓还涉足货车运行故障动态图象检测系统(TFDS),铁道部优先将其作为部颁标准推广。

  在这次涉及刘瑞扬的调查中,“5T设备的供应商几乎全被查了一遍”。一位供应商向财新记者透露。不过,在他看来,早年货车市场不大,企业有限,竞争并不激烈,刘瑞扬最初推新技术是为了做事,与企业的关系还算正常。关系的畸变应发生在刘志军时代,铁路进入高速发展之后。

  “不送礼就没法活”

  2003年刘志军提出铁路“跨越式发展”之后,铁路市场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企业想要进入,但资质认证却成了企业们的玻璃门。而刘瑞扬手中新产品资质认证的权力,“含金量”也越来越高。

  2000年铁道部部属机构改革之前,装备部的前身车辆局只负责制定铁路设备技术和产品设计标准,设备采购由计划司负责。2000年改革之后,装备采购引入招投标机制,装备部这个原本只负责技术的单位,掌控了设备从生产、使用到维修的所有环节,既插手制定铁路产品技术标准和市场准入标准,还负责制定铁路设备招投标办法。铁道部在各主机厂商派驻验收室,人员编制属于装备部。

  以FIRD(电子标签)市场为例,按铁道部的要求,每30公里内必须至少安装一个红外线配套车号智能跟踪装置,使用五到六年后必须更新。2001年,铁道部将所管辖的60万辆货车、1.7万台机车上加装了电子标签,并在地面500个车站安装地面识别设备,实现了车辆的实时追踪管理。RFID市场的需求伴随着中国铁路发展的步伐持续稳定增长。2005年,中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7.5万公里;201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9万公里以上。业内人士估算,目前RFID市场每年的采购金额在1亿元以上。

  这个市场长期以来被远望谷和哈威克垄断。两家产品略有不同,哈威克主要与国外研发合作,远望谷是自主研发。

  远望谷董秘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自主创新给国铁带来好处很大,我们进入开发后,直接对进口产品替代,在价格上只有进口产品的十分之一。”

  据业内人士透露,与远望谷相比,哈威克的产品稍嫌笨重,多年来不更新,但“两家彼此有默契,一致对外”。

  很多企业想进入这块市场都碰了壁。深圳一家公司老总对财新记者透露,从2007年他们的产品想进入国铁市场,但远望谷和哈威克“关系太硬”,所以他们的产品一直用在企业建的小铁路上,产品价格比供应国铁便宜至少50%。武汉一家公司也曾试图进入国铁市场,几经公关也未能成功。

  铁道部对资质认定和市场准入设置了一整套程序,最难的是立项,能不能立项主要看关系。对有关系的企业,这些繁琐的程序仅是形式。“要是上面(铁道部)同意使用公司的产品,运输局一个电报给各路局,路局就得使用。”一位供应商表示。

  圈子外的企业想进去,圈子内的企业想维持自己稳定的市场份额,掌握着资质审批和技术认定权力的刘瑞扬和企业的关系变得复杂起来。

  一家供应商的老板并不讳言给刘瑞扬送过礼:“我们送礼,不代表自己想得到多大好处,只是不想让他为难我们。”他们有前车之鉴:一家“得罪”了时任管验处处长刘瑞扬的企业,其产品本已进入货车领域,却未能被纳入动车采购。

  刘瑞扬被调查后,徐玉锁和张运刚先后接受调查。据知情人士透露,哈科所原老总张运刚可能牵涉到刘瑞扬的某套房产。张运刚是哈科所公认的能做事的人,所里的人对张运刚颇为理解。“他这样做也是为了企业的生存,不送礼就没办法活。”张运刚的一位下属表示。另有一家5T设备生产商也曾赠予刘瑞扬一套房产,当时因种种原因房产登记在员工名下,未能过户,因此幸运地躲过了这次调查。

  封闭现实没有改变

  业内普遍认为有两家铁路零配件企业得到过刘瑞扬的扶植,一家是北京的清网华科技有限公司,所有5T设备的防雷系统都由这家公司提供。还有一家成都森川铁路车辆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下文称成都森川),生产供应传感器上面的磁钢配件。磁钢原本是由各路局分散决策的配件产品。2006年前,康拓、哈科所的京天威等公司都生产配套磁钢。后来铁道部运输局专门下文,规定下属路局统一使用成都森川生产的磁钢,如果使用非指定磁钢之外的产品,各路局承担责任。康拓、广汉厂等供应商曾集体反对,未果。

  一位当时反对过的磁钢供应商透露,森川的磁钢卖给路局的价格是2000多元一支,而当时市场上材料最好的磁钢是n40型磁钢,650元一支。在这位供应商看来,成都森川能垄断铁路磁钢供应与刘瑞扬不无关系。

  据业内知情人士透露,这次针对刘瑞扬的调查也波及清网华和成都森川公司,但两家公司工作人员否认与刘瑞扬有关。另外,铁路配件领域的闸片、风缸等生产厂家现仍在被调查过程中。

  在徐玉锁和张运刚之后,主导科技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黎也被协助调查。主导科技成立于2000年,依托于西南交通大学,主要产品是系列移动式、固定式轮对探伤系统,安装在动车运用所、动车检修基地、机务运用维修段的检查线上,适用于CRH各型动车组和各型大功率机车轮对。这一产品国内只有主导科技一家生产,并独家供应各大动车所。据业内人士介绍,主导科技当时被铁道部指定和德国弗朗霍菲无损检测研究所(IZFP)合作进行技术引进,在轮对无损检测领域成了惟一供货商。此后主导科技又将垄断性优势带入动车领域,短短几年就从几十人发展到三四百人。但据公司一位老员工介绍,关键零部件仍从国外进口。

  在刘瑞扬落马之前,为配合推进招标评审透明化改革,铁道部于2012年6月初下发文件,将铁路产品认证和新技术评审权下放到各大路局,并引入独立第三方中铁认证中心。企业可直接向各铁路局总工程师办公室下设的科委和相应设备主管部门申请铁路产品认证和技术评审。北京的部分供货商们在2012年11月已开始申请资质认证。

  但这一改革目前进展有限,一位原本抱有很大希望的供货商对财新记者说,具体资质认定的可操作性标准一直没有制定出台。

  “铁道部出了那么多事,现在没人敢为新进入的产品负责,实际上铁路还是在使用以前认证的那几种产品,封闭的现实并没有发生改变 。”这位供应商感叹道。(王晨 于宁 李雪娜)
与媒体良性互动应是执政共识
Posted 周四, 2013年 01月 10日 By ChangCe
与媒体良性互动应是执政共识
包丽敏 《 中国青年报 》( 2013年01月10日 01 版)

当一起突发事件引致事态扩大、冲突加剧或者公众心头的疑虑堆积时,原本需要一场良性互动来化解矛盾,但一些部门似乎没能清楚地意识到互动的迫切性。

河南兰考私人弃婴收养所的一场大火,“烧”出了一系列问题,也引发了公众的强烈关注。但是火灾发生5天,作为最高主管部门的民政部迟迟没有回应舆论关切。针对此次事件,《人民日报》记者归纳了公众关注的相关热点问题,于1月8日致电民政部寻求回应,结果打了15通电话,在不同的司局处室被来回“踢皮球”之后,只得到一句“领导不在”。这一过程的披露,进一步引发了舆论的不满。

有关负责领导“这几天身体不适去了医院,手机也已关机”的说法,相信未必是推托之辞,但一个国家部委将自身应急能力系于一名工作人员的健康之上,从而在一起成为舆论焦点的事件上失语失声,失去及时回应、引导的能力,却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并且,这种被“踢皮球”的遭遇也绝非个例,在不同新闻事件中,面对不同部门,不同媒体的记者多有类似经历。

在公众等待有关部门的权威说法之时,有关部门选择敷衍、推托、拖延或充耳不闻;在社会期待围绕焦点事件有一场良性互动之时,有关部门选择回避或置之不理,甚至以某些强硬的“堵”、“压”手段来应对,这样的事例近年来时有发生。深究这种应对失措、非良性互动的原因,既有能力不足的问题,也有态度和认识问题。

当下,媒介发展一日千里,如何认识媒体、对待媒体,已成为执政者执政素养不可或缺的部分。我们早已告别“一报两刊”时代,全国成千上万家报刊,不仅仅是量的增加,更有质的演进。尤其随着互联网的崛起,跨入社交媒体时代,网络的去中心化、去权威化和参与性、互动性的增强,极大地改变了媒体环境。怎样适应这样一个全新的媒体时代,理应成为必备的执政能力。如果在一个“人人都有喇叭”的时代,还以“大喇叭年代”的思维来应对的话,会使得摩擦增多、矛盾加剧。

新闻工作者不是麻烦制造者,而是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沟通者;新闻媒体也并非心怀恶意的捣乱者,而是执政者与公众交流、沟通、互动的有力平台。说到底,怎样对待媒体和媒体从业者,关系到怎样对待公众。善待媒体,是现代治理的应有之义,不仅关乎执政能力建设,更关乎执政伦理。

善待媒体,不是应付媒体,也不是利用各种纯熟的公关技巧来“忽悠”媒体,更不是对付和“摆平”媒体,而是懂得尊重媒体,尊重新闻规律和传播规律,充分利用好媒体这一平台,与公众和社会进行良性互动。

舆情并非“敌情”,民意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敷衍民意,漠视民意,是在矛盾出现时缺少良性互动和沟通机制。

只有沟通才能达成理解,只有对话才能增进善意,只有互动才能促进共识。良性互动是凝聚执政资源的必需,理应成为治国理政的共识。

好在,1月9日下午,民政部在官网上,以问答形式,由“有关负责人”公开回应了河南兰考火灾事件。虽然有些姗姗来迟,但毕竟是互动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