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 19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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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周三, 2010年 08月 04日 By ChangCe
中国冶金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尚福山举例说,电价每度涨价1分,会导致每吨电解铝成本上升100多块,因为一吨铝要消耗1万多度电。“可见价格对最后的收益产生重大影响。”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统计部主任薛静认为,电力行业的能源强度,可以使用发电用煤、发电过程中的用电量(比如冷却用电等),以及线损(总供电量和总售电量相减得出,往往是输送过程中损失的电)来测算。用单位增加值能耗测算电力行业的能源强度,可能有问题。

去年,广东、浙江 、江苏的销售电价是下降的,这3个地区用电量占全国30%左右,在煤炭价格上升、电价不上调甚至下降的情况下,电力行业的增加值增长慢,甚至是负数。

“但是中国发电过程中的耗电量占到全社会用电量有8%左右,这个数字不低,以此考核电力行业的节能更有意义。” 薛静说。

这个说法不无道理。比如,尽管统计公布的数字是电力行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是上升的,但是工信部使用发电耗煤量,则是相反的。工信部数字显示,今年前5个月电厂火电标准煤耗下降1.9%。同时前5个月吨钢和单位电解铝综合能耗分别下降1.9%、2.7%和1.1%。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产业处主任孙伟善也认为,使用单位产值计算的耗能指标,可能比使用增加值计算要好一些。

“增加值太容易受到价格波动了,但是目前很多行业产品价格是管制的,这不是行业自身能够控制的。”孙伟善说。
传闻
Posted 周二, 2010年 09月 14日 By ChangCe
2010年4月8日傍晚,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宏因车祸发生争执、被一拳致死、死后,一下跳出4个女人来抢遗体,她们都持有与该院长的结婚证。这位通天的官员有4个妻子6个儿女,家产上亿!此人曾先后于2002年荣立最高法院等六部委一等功、 2003年感动河北年度人物、 2004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侦查员”…
新华社杨明:一骑绝尘引发的思考
Posted 周一, 2010年 11月 29日 By ChangCe
新华社杨明:一骑绝尘引发的思考
2010-11-15

核心提示:中国军团在广州亚运会上飙出“开门红”,首日狂扫19金,显出一骑绝尘的强大实力。由于是主场作战,估计这次中国军团的金牌总数会超过20年前北京亚运会183枚的纪录。若此,我们是该大力赞颂,还是冷静思考呢?

作为亚运金牌大户 中国人的体质却正在明显滑坡

中国军团在广州亚运会上飙出“开门红”,首日狂扫19金,显出一骑绝尘的强大实力。由于是主场作战,估计这次中国军团的金牌总数会超过20年前北京亚运会183枚的纪录。若此,我们是该大力赞颂,还是冷静思考呢?

个人认为,一家独大并非好事,会带来不少隐忧。

亚运会的口号是团结、友谊、和谐、发展,是亚洲人民的一场盛大快乐节日,不能只重金牌,不顾其他。

一家独大看似可以独领风骚,但会导致亚洲体育失衡,使其他参与者感到成为陪衬。举个通俗的例子:本来是请大家做客的,结果鱼翅和熊掌都让主人抢吃了,剩点汤汤水水给人家分,咱好意思吗?生物界和自然界法则告诉我们:只有共存才能共荣。让一个“巨人”和一群“常人”按照相同规则玩角力游戏,场面未必有趣。

另外,这会引导本来就畸形的中国竞技体育走向极端。多年来,我们一直把体育等同于金牌,把体育当做强国符号,这其实是扭曲了真正的体育精神和本质。体育是什么?毛主席早就说了:“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体育是属于大众的运动,是老百姓的健康生活方式,不幸的是,这个属性被漠视了,精英体育一度成为主导。

国内媒体不应一边倒地对中国军团的金牌风暴歌功颂德,金牌拿太多并非好事,会带来副作用,这一点,有关方面需要早作判断。

事实上,北京奥运会后,胡主席已经英明地给中国体育指出了正确的发展方向: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我们应该立刻转型和转轨,把重视竞技体育转变成重视全民健身,淡化金牌,强化国人体质和健康,提倡大体育和大健康的概念,让体育理念真正回归。

下面是一组官方数据:目前,中国有1.6亿人患高血压、1.6亿人患高血脂,有2亿人超重或肥胖;城市里,每5个孩子就有1个小胖墩儿,高中生里85%以上的学生是小四眼儿;和日本孩子比,我们的中学生在身体素质多项数据上差很多;我们参加运动的体育人口只有28%,人均体育设施在世界上排百名开外……在亚洲,我们的体育人口和体育设施人均比绝对排不进前10名,就在中国竞技体育取得辉煌成就的这20年中,中国人的体质正在明显滑坡!

然而,我们的金牌总数是世界第一,亚洲绝对第一,这难道不是讽刺吗?难道这不令我们汗颜吗?

亚运会上的金牌垄断是历史形成的,和畸形的机制与导向有关,只要意识到这一点,在新的体育观念指导下,相信这种现象会有所改观。

最后,提个建议:为了改变亚洲一家独大的失衡局面,是否可以从下届亚运会开始,淡化金牌,从大学或体协中选拔真正的业余选手参赛,少用国家专业队和职业选手,加大非奥项目比例,这样就可以和多数亚洲国家选手处于同一选拔背景,在相近的水平上,实现真正的公平参赛,同时,也能避免延续巨无霸现象。
联合国的招聘过程
Posted 周三, 2011年 01月 26日 By ChangCe
联合国的招聘过程
from 联合国白领的BLOG by 联合国白领

历史上联合国的很多职位都是政治任命,即由成员国政府推荐,单靠个人申请则很少有机会。今天这种招聘途径仍存在,特别是有政治影响的高级职位,仍由各国政府或地区集团提名推荐。P5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就属于所谓政治任命的范畴,不完全靠个人能力,而要看背景,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间平衡。即使如此,现在也要走招聘和面试程序,竞争上岗。

联合国各机构都有网站,上面时常有招聘广告。现在都可以用电子邮件和网上申请。只要你对某个工作感兴趣,并认为自己够格,就不要顾虑,按照其要求准备和寄发申请材料。联合国等国际机构不需申请费,只是花点时间和精力,有利无害,结果则可能令人喜出望外。

在广告上的截止日期后,人事部门对收到的申请做初步筛选。去掉太离谱的申请后,把符合广告里基本要求的申请转给招人的具体业务部门。业务部门从中挑出第一轮面试(一般是通过电话)的短名单。对没列入短名单者一般都不予通知,因为联合国每个工作职位收到的申请量太大,无法一一回复。我申请联合国环境署的职位,面试时对方告诉我,他们总共收到400多份申请!

机构越大或实行统一管理的,从申请到通知你面试所需的时间越长。以联合国环境署为例,其下属机构遍布全球,雇员上千,招聘却由位于非洲肯尼亚的总部人事部门统一管理。可想而知,单是从截止申请到初筛结果出来,需要相当的时间。环境署内部政策是在截止日期后的60天内。

初筛材料出来后再转到世界各地的招人单位,由他们从中选出面试者,前后往往需要几个月。就我个人的经验,其他联合国机构也需要类似长的时间,如工业发展组织。而气候变化秘书处当年仅160-70人,经常自己独立招聘;对外招聘的每个职位,平均能收到100多个申请,相对工作量不太大,故往往一个月甚至时间更短就能到通知面试的阶段。当年没想到秘书处能这么快就通知人面试,现在才知道其中是有客观原因的。

通过电话面试的人,单位会请你来做当面面试,旅行和住宿费用由联合国按相关规定支付。有的同事开玩笑说,被邀请面试,即使最终未成,就当作是免费旅游也值得啊。不过,单位要真的对你感兴趣才会邀请你来,也取决于职位的重要性,越重要越要慎重选人,越需要当面考察。

比如同事小个子当年申请高级职位,领导在70个申请人中特别看中他的材料和背景,即使他远在南太平洋的岛国,到欧洲面试的来回机票就高达三千美元,还是不惜代价把他不远万里地请来。对实力不那么突出的人,又是中级职位,联合国是否仍会这么不惜血本,就不好说了。也和各机构经费是否充足有关。

作为联合国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部分,1998年联合国推出了招聘制度要建立在考核应聘者的能力(Competency)上。按联合国的定义,能力/素质是一个人的技巧、知识、能力和行为的组合。选人与否,就是看此人是否具有能胜任这项工作的素质,不外乎考察两个方面:其一是申请人是否具有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背景和实践经验(即,你能干什么?),其二是申请人的行为方式(即,你如何干?)。

审查申请材料阶段主要是考察知识技巧的,这是选人的基本条件。电话面试则进一步考察你对专业领域的了解,同时考察你工作时的行为方式。对于联合国大多数岗位而言,后者往往更重要,也往往通过面试,特别是当面面试才能切身体会和发现。

不仅联合国,据统计,世界上的大机构95%以上,仍以面试作为主要招聘选拔手段。因此,全面了解联合国招聘面试的种种,对于申请联合国乃至其他国际性机构的工作,都至关重要。
========更新
Posted 周三, 2011年 02月 09日 By ChangCe
========更新

最后的最后,如果你对案例感兴趣,如果你真想知道人民公安是如何作为的,请看《我的苦涩无助的寻子日记》:http://pgf6481157.blog.163.com/blog/static/791146762008613111744930/

人贩子偷了孩子,一般下家只有三种:想收养孩子但没渠道的;摘取器官的;需要非法童工的(包括童妓和童乞)。人贩子卖给开价最高的。竞争之下,三种价格一定趋同。从童乞盛行这一现象,我们可以推断前两种买家的开价也不会很高。但一直困扰我的一个问题是,那些想收养孩子的家庭,怎么敢从人贩子手中买孩子呢?这些显然来路不明的孩子,上户口怎么上的?

原来,和洗钱一样,真的有把“赃物”(孩子)洗白的机构:儿童福利院从人贩子手里买来孩子,再伪造弃婴证明,然后再给来收养孩子的父母。三几千块买来,如果能给境外的收养者,那就是成千上万美元的收养费,划算。相关的报道在这里:http://view.news.qq.com/a/20090528/000012.htm

一个孩子不过卖三五千块钱,这是福利院的出价,那卖给乞丐或其他犯罪集团,价格也应该差不太多。为了三五千块,人贩子就敢冒天下之大不韪,看来这买卖的风险真是小,无本万利,基本是不可能被抓住的。三五千元,比毒品价值低太多,但倒卖人口比倒卖毒品的量刑低不了太多,但贩个孩子明显更困难,不选毒品而选孩子,只可能是因为后者风险小很多。

若一个孩子的市价只是三五千元,那我们不难推论:人贩子必定有庞大快捷的销售网络,才能把单个孩子的成本压到这么低。如果需要转很多地方,留在手里很多天(还得管饭)才能卖出去,那这钱就不好挣了。
弟弟
Posted 周六, 2011年 02月 26日 By ChangCeChangCe
任溶溶
金色朝阳
Posted 周二, 2011年 03月 01日 By ChangCeChangCe
《不如归去》,全部业余DIY自费,做到如此效果,不简单 。理想与现实的差距,灵与肉的交织,充满围城意识,好啊。人的一生,在最困难的时候,一定要咬紧牙关,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成功往往就是坚持的最后一刻。
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
Posted 周三, 2011年 05月 11日 By ChangCe
审判长、审判员:

1997年城管出现以来,弊端早已显现,所犯罪行累累,可谓民怨沸腾。迄今未有一部全国性的《城市管理法》或者行政法规,城管“执法”从来于法无据;执法缺乏统一性和规范性,领导机构缺失;法律监督缺位,僭越公安权力;城管队员法律身份不明,素质参差不齐,打手流氓混迹其中,借执法之名、行夺财谋私扰民害民之实,所在多有。在法律地位不清、权力制约不力的制度之下,城管人员的暴力习惯,也就成为城管制度的需要,成为这种制度的一部分。法外暴力用于补充规则之不足,用于弥补身份威信和法律威慑之不足,因此也就不再是个人化的;法外暴力既是变态的“城市管理”“城市形象”需要,也就必然是普遍存在的,得到居庙堂者的默许;法外暴力得不到民众和媒体的有效监督和法律的严肃制裁,也必然会滋长城管人员使用暴力的积极性。运用暴力而极少受到处分,这滋长了城管队员的阴暗心理,这被城管的作为“特权”和有身份、有面子的标志。法律和政治地位暧昧不清,势必用谋财、泄愤、与民争利来弥补。暴力一旦开始,就具有自身的惯性,在具体制度的纵容之下,在群体心理的传染之下,就会成瘾、成为习惯。我相信张旭东申凯在妻子或孩子面前,绝不会表现其人性的残忍和暴力的轻率,他们在家庭的场域之下遵循爱和良善的原则,而在城管集体执法的场域之下,则被施暴的欲望和激情所吞没。——尽管本辩护人为了夏俊峰的利益和本案的正确定性,必须指出申凯和张旭东当时行为的违法犯罪性质,但我对他们绝不仅仅是谴责。他们,是我的同胞,与我们一样生活在这个不完善的世界之中;他们,毫无疑问,是城管制度的受害者。我对他们抱有深切的同情;我能真切感受到他们家属失去亲人的哀痛;他们自身的和家庭的不幸,也是整个社会的不幸。

城管制度已经让两个家庭破碎了,我们难道非得让第三个家庭破碎吗?我们已经失去了申凯和张旭东两个公民,我们已经有几十个公民被城管打死,我们已经为野蛮的城管制度付出了沉痛的代价,难道我们非得用司法的公正性为城管体制的弊端和城管队员的野蛮背书?难道我们非得把司法当做城管的复仇之手,置夏俊峰于必死之地,让父母失去儿子、让妻子失去丈夫、让9岁的孩子永远失去父亲?

审判长、审判员:

在全球反对死刑的潮流之下,绝大多数国家已经立法或事实上废除了死刑,保留死刑的国家一般也只针对谋杀等最为严重的暴力犯罪。难道我们不但要把死刑适用于经济或非暴力犯罪,而且还要适用于防卫过当或者正当防卫的案件吗?因正当防卫被执行死刑,曹海鑫的悲剧成为河南司法史上洗刷不掉的耻辱,我们难道在21世纪的今天在辽宁重新上演这一悲剧吗?

两个公民的死亡是社会悲剧,但如果判处夏俊峰死刑,则是一个明显的巨大错误,是社会难以承受和接受的悲剧,中国司法也将长期笼罩在夏俊峰案的阴影之下。如果夏俊峰被判死刑,必将有更多无辜、无助的商贩死在城管手下;如果正当防卫而被判死刑,那么一个人在正当防卫之后,可以继续疯狂地杀人而不必承担更多的责任,因为一个人只能死一次;如果正当防卫而被判死刑,那将不再有罪与非罪、善与恶、生与死的界限,我们社会中本已非常可怜的规则的力量,也必将被邪恶、混乱和野蛮所摧毁。

不夸张地说,正当防卫的公民被判死刑,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将是灾难性的——暴徒将更加气焰嚣张,公民面对非法暴力时的反抗必将畏首畏尾;邪恶将得到支持,受害者被暴力犯罪侵害之后,又再次受到法庭的侵害。面对非法侵害时的防卫行为不仅是美德而且是本能,但反抗行为非但不受到保护赞扬反而受到谴责甚至要被定为死罪,那么我们今天的判决所要伤害的,就不仅仅是夏俊峰的法定权利,而且将是整个法律的尊严、社会的伦理和民众的是非判断。

我希望今天法庭的判决,能够说明我们的司法体制还有起码的是非观和独立性;我们希望夏俊峰案的司法过程,能够让人们看到我们这个多难的民族,还能够从苦难中反思,并坚定地站在法治和人道主义这一边。


此致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辩护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滕彪
201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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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周四, 2012年 08月 16日 By ChangCeChang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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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周二, 2013年 08月 27日 By ChangCeChangCe
http://www.h-ceo.com/journal/read/77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