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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维迎:理与法
Posted 周二, 2013年 08月 27日 By ChangCe
理与法

导语:曾成杰的不幸既有法律的责任,也有法官的责任。法律主要是靠法官执行的。我们对法官的基本要求不是仁慈,而是正义!英文中,法官的含义就是正义(justice)。我们必须认识到,对法官来说,良知比法律更重要,没有良知的法官比不懂法律的法官更可怕。


经济观察报

本报评论员 张维迎/文

从吴英案到曾成杰案

去年的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年会上,我的演讲从吴英案说起,今天的演讲我要从曾成杰案开始。有人说我去年的演讲对挽救吴英的生命发挥了一些作用,如果确实如此,我感到很欣慰。当然,无论我在今天的演讲中说些什么,对改变曾成杰的命运已没有任何意义。但我确实希望,我今天的演讲能对拯救未来的一些无辜的生命有所帮助。

曾成杰因“集资诈骗罪”被秘密处决这件事,在整个中国社会引起了极大的震撼,企业家群体中弥漫着一种“兔死狐悲”的气氛。是啊,我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同一个司法体制之下,一想到今天曾成杰所遭遇的不幸某一天可能落在我们任何一个人身上,有谁能没有一点悲凉之痛呢?

这种兔死狐悲的情感,实际上就是2000多年前孟子讲的“恻隐之心”,也就是200多年前亚当·斯密讲的“同情共感”(sympathy)。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一开始就宣称:人无论多么自私,他的天性中显然会有一些原则使他关心他人的命运,这种本性就是怜悯或同情心,就是当我们看到或想到他人的不幸遭遇时所产生的感情。他接着说,这种情感同人性中所有的其他原始感情一样,绝不是品行高尚的人才具备。最大的恶棍,最顽固的不法分子,也不会全然没有任何同情之心。

恻隐之心,同情之心,对我们理解社会的道德和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孟子讲,恻隐之心就是仁。亚当·斯密认为,同情心是人类道德的心理源泉。正是别人的喜怒哀乐在我们心目中引起的共鸣使人类有了良知;正是对我们心中的那个公正的旁观者、那个伟大的法官和仲裁者的情感的尊重使我们有了正义。

曾成杰被执行死刑后有舆论对他的同情,说明我们社会的良知还没有泯灭。

理大还是法大?

曾成杰为什么被判处死刑?因为他“犯法”了,至少法院审理后认定是这样。一个问题是,曾成杰当时响应当地政府的号召集资的时候,他是否知道自己是在做违法的事情?这一点我不好猜测。但无论如何,法院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无知而免除他的罪行,尽管法官在量刑的时候会对此有所考量。我更关心的问题是,即使他真的犯了法院判决时所依据的那种法律,并且是明知故犯,对他的惩罚就是正义的吗?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理解法与理的关系。十年前我曾提出这样一个分析框架:衡量一种行为是否该做,有两个标准,一是合理不合理,二是合法不合法。这样,我们所有做的事情可以划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类是既合理又合法,第二类是合理但不合法,第三类是合法但不合理,第四类是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在一个正常的社会,基本上都是第一类和第四类,也就是合理的就是合法的,不合法的也就是不合理的。此时,人们做选择相对容易,遵守法律也就是遵守正义。但在像我们这样的社会,属于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事情很多,有时其比例甚至超过第一类和第四类。这就是生活在我们这个社会的人面临的困境,也是我们之所以要改革的原因。

这里讲的“法”当然是指政府制定的法律,中国人传统上称为“王法”、“律法”,学术上叫“人定法”(positive law)或立法法(legislative law)。一件事合法不合法是相对清楚的,至少政府官员和法官认为是清楚的。

这里的“理”是什么?就是中国人讲的“天理”、“公理”、“道理”、“天经地义”,学术上叫“自然法”(natural law)。自然法在西方也被称为是上帝的法(the law of God)、理性之法(the law of reason)。它们是良知、正义、德性的基本含义。

所谓天理或自然法,就是人类以理性和情感所发现的为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所必须的最一般的戒条或法则。如:杀人偿命、借债还钱、知恩图报、言而有信、每个人都有保全自己生命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等等。

理大还是法大?当然是理大。理(自然法)是人类的集体智慧,是历史中自然演化形成的,是被人们普遍认可的,它与人的本性相符,反映在人的良知中。法(人定法)是政府制定的,组成政府的人与普通人一样,有自私之心,有偏袒亲朋故旧的倾向,有无知和傲慢的特性,有情绪化的时候。如果法律不受天理的约束,不以天理为准则,任何的法律都是“合法的”,就会导致不正义的法律,甚至“合法的暴政”。

理大于法意味着只有符合天理的法律才具有正当性(legitimacy),才应该得到遵守。人类之所以需要政府制定的法律,是因为天理(自然法)有些模糊性,操作起来有难度。也就是说,人定法应该是自然法的具体化和可操作化,而不是对自然法的否定。打个比方,即使我们都知道开车要靠右行,但如果马路上不划中间线,要判决谁违规了就比较困难。但如果政府把中间线划得太靠左或太靠右,以致某个方向行驶的车辆不越线就不可能通行,这样的规则就是不合自然法的,不可能得到遵守。

从古到今,理大于法扎根于每个人的基本意识中。日常生活中,人们最鄙视的是不讲理的人,而不是不守法的人。比如说,我们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而不说“有法走遍天下,无法寸步难行”。

自然法(天理)的三条基本准则

自古以来,自然法就活在人们心中。但自然法的表述和论证,则是思想家的工作。英国启蒙思想家大卫·休谟在《人性论》一书中总结了三条基本的自然法则。第一条是稳定财产占有的法则,也就是私有产权的不可侵犯性。这一条来自人类对生存、安定和和平的需要,以及可用于满足这种需要的资源的有限性,它避免了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和相互残杀(害命通常因谋财引起),使人们可以和平相安,因而是最重要的自然法。第二条是根据同意转移所有物的法则,也就是自愿交易、自由签约权。财产的最初所有者通常不是能给其带来最大价值的人,自愿交易可以使财产的价值最大化,合作双赢成为可能。任何通过暴力手段强制他人交出财产是违反自然法的,除非这种暴力是为了惩罚违反自然法的人。第三条是履行许诺的法则,也就是人要言而有信。人类的大部分合作都以言辞表示开始,以行动(履约)结束。如果人们言而无信,就不可能有合作的行动,人类的进步也就没有可能。

这三条自然法或天理也就是通常讲的正义的基本含义,违反了其中的任何一条,也就违反了正义原则。如哈耶克所指出的,所有发达的法律秩序的主要特征,都极其相同,都可以说只是对这三项基本自然法所做的详尽阐释。

以此来看,曾成杰的融资和商业活动并没有违反自然法。他没有使用暴力和欺诈手段获得别人的财产,融资活动是当事人之间自愿的交易行为;他也没有违反自己当初的许诺,即使在政府政策改变之后,他仍然与出资人重新谈判达成新的还款协议。相反,政府的行为却实实在在违反了这三条自然法则。在法院判决之前政府就剥夺了他的资产并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就将其转移给政府自己的企业,违反了第一条自然法则;政府不允许他执行与出资人达成的还款协议,违反了第二条自然法则;政府一开始鼓励和支持他向民间筹集资金,后来出尔反尔,宣布他是非法集资,违反了第三条自然法。

自然法的普世性和永恒性

自然法(天理)是普世的,也是永恒的。看看那些伟大的道德思想家,无论他们来自东方还是来自西方,是生活在古代还是当代,他们所倡导的人类应该遵守的“天理”都大同小异,大致不出“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

霍布斯在《利维坦》一书中曾归纳出十九条自然法则,然后说:由于人们之中大部分都忙于养家糊口,其余的人则因过于疏忽而无法理解以上关于自然法的微妙推演。然后为了所有的人都无法找到借口起见,这些法则已被精简为一条简易的总则,甚至最平庸的人也能理解,这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这条总则说明,认识自然法所要办到的只是以下一条: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即俗话讲的,公道不公道,打个颠倒。这也就是亚当·斯密讲的存在于每个人心目中的“想象的、公正的旁观者”所做的情感判断,同样也是罗尔斯正义论的基本推理方法,甚至也可以说是亚里士多德正义论的推理方法。

显然,“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一总则本身就隐含了人与人之间平等的原则,因为只有平等的人才会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将心比心,推己及人。这种平等是道德上的平等,人格上的平等,“上帝”(“老天爷”)面前的平等。前面讲的大卫·休谟总结的三条自然法则都可以从这一条总则推导出来:你不愿意别人剥夺你的生命和财产,你也就不应该剥夺别人的生命和财产;你不愿意被人强迫你交易,你也就不应该强迫别人与你交易,或者,你希望别人尊重你自愿交易的权利,你也就应该尊重别人同样的权利;你不愿意与言而无信的人合作,你自己就应该说话算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现在被称为“黄金法则”(golden rule或 golden law)。孔子提出这个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法则确实非常伟大,但这一法则在2000年前的轴心时代许多其他伟大的思想家中也是一个基本法则,有些人提出的可能更早,可以说是轴心时代伟大思想家的共识,几乎没有哪一种文化或宗教不包含这样的规则。比如希腊哲学家皮特库斯(Pittacus,公元前640–前568 年)就曾说过:“Do not to your neighbor what you would take ill from him.”(不要对你的邻居做你不喜欢他对你做的事情);几乎生活在同时代的希腊哲学家泰利斯(Thales,前624–前546)说过:“Avoid doing what you would blame others for doing.”(不要做你抱怨别人做的事情);佛法里类似的话也很多,如要像对待自己一样对待他人(treat others as you treat yourself);如果你不想被别人伤害,你也不要伤害别人(Hurt not others in ways that you yourself would find hurtful);耶稣也说过许多类似的话,如“Do unto others as you would have them do unto you”(你不喜欢别人对你做的事情,你也不要对别人做);如此等等,举不胜举。这些格言都可以翻译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事实上,基督教认为这一“黄金法则”来自耶稣。如果我们不是拘泥于文字,《墨子》和《道德经》的许多话都有类似的意思。

儒家文化之所以能主导中国社会两千多年,就是因为它把天理放在王法之上。有些西方学者认为儒家文化就是自然法,这一点虽然在学术界有争议,但至少说明儒家是把“天理”放在第一位的。儒家的“礼法”体现了自然法的精神,这是儒家与法家最大的区别。

良知比法律更重要

回过头来总结一下,曾成杰犯了什么法?或许他真的犯了“人定法”,也就是政府制定的律法(所谓“非法集资”),如法院所判决的那样;但他确实没有犯“自然法”,没有做违背天理、违背良知的事情。

处死曾成杰或许没有违反人定法,但确确实实违法了自然法!

曾成杰的不幸既有法律的责任,也有法官的责任。法律主要是靠法官执行的。我们对法官的基本要求不是仁慈,而是正义!英文中,法官的含义就是正义(justice)。我们必须认识到,对法官来说,良知比法律更重要,没有良知的法官比不懂法律的法官更可怕。这是因为,一个法官只要有良知,即使不懂法律条文,他也不会做出违反正义的判决;相反,即使他懂法律,把法律条文背得滚瓜烂熟,如果他没有良知,正义就会荡然无存!约翰·马歇尔被公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法官之一,但他在出任首席大法官之前根本就没有任何法律背景。这也是西方“陪审团”制度的价值所在。陪审员都是没有受过法律专业训练的普通公民,他们的判决是基于良知而不是法律。

有法无天不是法治社会

建立法治社会已成为中国人的普遍共识,但我们必须认识到,法治社会以法律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为前提,也就是政府制定的法律必须符合天理和良知。任何人都不应该以“法律”为托词行不正义之事。当法律不符合天理时,当你不得不在良知和律法之间挣扎的时候,你应该选择站在天理的一边。当然,许多人做不到这一点,因为人性的私心,也因为人性的懦弱。通常来说,违反人定法的惩罚在眼前,违反天理的惩罚在以后,人们通常会遵守“好汉不吃眼前亏”的格言。但我们应该对那些宁肯违反法律也不愿违反天理的人持有敬畏之心,至少不应该以我们自己的小聪明而鄙视这些人。

当然,最重要的是,政府制定的律法必须符合良知,符合天理!任何违反天理(自然法)的立法都不能被称为真正的法律,只能被称为“恶法”,文化大革命使人们认识到无法可能给每个人带来的灾难,所以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但曾成杰案件以及其他诸多案件说明,法治不等于律法之治。法治首先是“理治”(天理之治)。法律不符合天理,司法不讲良知,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无法无天不是一个好社会,有法无天也还不是一个好社会!

(本文是作者为2013年8月24日合肥举行的“中国企业家论坛夏季峰会”撰写的主题演讲稿,经作者授权本报发表。2013年8月19日定稿。)
专家评北医三院托管海淀医院
Posted 周二, 2013年 08月 27日 By ChangCe
专家评北医三院托管海淀医院
2013年08月27日 13:37 来源于 财新网

  【财新网】(见习记者 周天)据《北京日报》近日报道,2013年内,全国三甲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下称北医三院)将全面托管海淀区属二甲医院——海淀医院。官方称,该举措旨在建立医疗共同体,改革公立医院,缓解“看病难”。
  对此,卫生经济学专家、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认为,公立医院改革的要害在“管办分开”,让医院真正享有独立自主权,“把医生的激励搞对”。公立医院间的托管,须是独立法人的自主选择,谨防沦为行政权力的“拉郎配”。
  按双方协议,北医三院将在2013年内启动对海淀医院的实质性托管。届时,海淀医院将更名为“北医三院海淀院区”,纳入北医三院医疗共同体。全面托管后,海淀医院所有权仍归海淀区政府,但经营管理权归北医三院。
  所谓托管,是指托管医院安排管理骨干、医疗专家,对被托管医院实施改造升级,通过输出医疗技术和管理,提高被托管方的软实力和服务能力。其中,北医三院负责向海淀医院输出人才、技术,建立集团化、标准化的医疗管理服务体系,经营所得则归属于海淀院区。
  近两年来,北京市公立医院在医改过程中,从试点医药分开,到尝试建立独立法人,再到双向转诊制度落地,推出了一系列医改举措。而此次公立医院之间通过托管,建立医疗共同体,亦是公立医院改革的一部分。
  在顾昕看来,公立医院间的联合,并非不可以,但关键得看这个联合到底由谁主导。“若是海淀医院的主动选择,同时另一边北医三院欣然接受,也许结果会比较好,因为这里面有主动求变的积极性。否则,就很难搞得好。”
  顾昕表示,此次两所医院成立联合体能否真正有效果尚“有待观察”。而“从历史的经验看,公立医院进行合并,磨合得好是罕见的,磨合得不好是常态。关键之处在于,无论是托管前海是托管后,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无法像私企那样解聘、重组人员。”
  据财新记者了解,早在两三年前,海淀医院就有过法人治理的尝试,为此还成立了理事会,并邀请医改专家担任理事,但此后成效不彰。顾昕认为,决策部门大力推行“医联体”,愿望再好,若无法理顺各方利益,只能是行政权力下的“捏合”,而非强强联合。
  据记者了解,北京市内公立三甲医院对区属医院实行托管已非首次。2013年7月,北京中医医院、北京友谊医院就分别托管了顺义中医医院和通州新华医院,以解决远郊区县医疗资源匮乏、居民看病难的问题。
  顾昕告诉财新记者,整合公立医院资源,在当前现实下,存在许多困难。即便这两所医院各有所长、优势互补,但如果内部当事人,特别是管理层在整合过程中因利益受损而产生抵触,那么不管是合并还是托管,很可能“仅仅停留在愿望上”。
  顾昕强调,公立医院改革的真正要害在“管办分开”,即政府退出医院经营,取消医院行政级别,人事管理采取劳动合同制,让医院变成独立自主的法人,同时,把决策权交还给作为市场主体的医院,允许医院自愿组成联合体。■
励建安:二级医院亟待转型康复医院
Posted 周二, 2013年 08月 27日 By ChangCe
励建安:二级医院亟待转型康复医院
本文来源于忠诚三O一 共205期 第14期 出版日期:2013-7-15

文/本刊记者 曾耀莹

与两年前启动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试点工作时相比,两年后的今天,中国康复医学从机构建设、人才建设和医保政策等几个方面,都有了突破性发展。

进步的确可喜,但不容忽视的是,中国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尚不完善,尤其是提供稳定期康复治疗的康复医院存在较大缺口。在医联体发展的大背景下,许多地方卫生行政部门鼓励处于夹缝中的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尽管如此,响应提倡或号召的二级医院并不多见。

国际物理医学与康复学会候任主席励建安在接受《中国医院院长》记者专访时明确指出,要推进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目前重在推进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

《中国医院院长》: 您认为积极推进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出发点与意义何在?

励建安: 我个人认为,积极推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很大压力,来自于前一轮医改的失败。

2012年卫生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三级医院的床位使用率为104.2%,二级医院床位使用率为8 8 . 7%,一级医院的床位使用率为58.9%。这组数据表明,三级医院加床在不符合医疗运行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医疗行为,而一、二级医院床位存在严重闲置。

尽管政府希望通过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对此进行调配,但医疗资源使用不均衡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其原因在于不同级别医院的医疗手段和措施太接近了。由于一、二级医疗机构没有服务特色,在服务相同、价格类似的情况下,患者自然会选择三级医院。因此,我认为将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加大一级医院的康复医疗成分,是形成不同层级医疗机构错位发展的突破口。这便是积极推进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所在。

《中国医院院长》: 在康复医疗服务体系构架中,目前分层级医疗实施得如何?

励建安: 目前分层级医疗实施情况不容乐观。三级医院、康复医院和社区康复医疗机构间还没有形成良好的转接关系。甚至每个层面的目标都是为了最大限度获得经济利益,而非让患者获得最好的医疗服务。

这些问题具体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很多三级医院将患者转到康复医院设置层层壁垒,甚至要求康复医院对其“进贡”;其二,由于国家对医院投入不足,医院更多考虑经济收入而非学科发展,致使创收能力较低的康复科发展滞后;其三,一、二级医疗机构康复人才短缺,致使医疗机构的康复能力薄弱,接收能力有限。

此外,更为重要的是,现阶段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不合理。在现有收费体系下,康复科能够维持生存,但经济产出不多。由于现在多数医院以绝对收入而非收入产出比或运行效率作为评价指标,这就使康复医学科在医院的发展举步维艰。

尽管康复医学科在三级医院的发展不如人意,但我认为,目前康复医学发展最大的瓶颈是二级医院。处在三级医院和一级医院夹缝中的二级医院,未来的生存之道必然是转向专科

发展之路。

《中国医院院长》: 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存在诸多制约因素。您对医院转型有何建议?

励建安: 首先,二级医院一定要和综合医院错位发展,如果继续发展心脏科、骨科、肿瘤科等三级医院的优势学科,只是以卵击石。政策所限,综合医院不能大规模发展康复科,并且有平均住院日的约束。因而,对于当地没有康复医院的二级医院,应坚决转型,而不仅仅是建立一个康复科。

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医院的情况逐步见好。北京小汤山医院的转型就是一个很好的示范。

医院转型不代表废弃综合科室,原卫生部提出了大专科小综合的概念。康复医院只要70%以上床位是康复床位即可,小综合的存在,可以满足当地居民的一般医疗服务需求。

另外,我推荐转型医院发展康复临床一体化。这个概念是指,将二级医院原有的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呼吸科等与康复结合,转变为妇科康复科、儿童康复科、呼吸康复科等相对应的康复科室,即原有的人员不变,加入康复专业训练即可,这样转型相对来说比较容易。

《中国医院院长》: 二级医院转型康复医院面临的首要问题是人才问题。您认为如何能够有效化解这个难题?

励建安: 人才建设主要有两个渠道,一是其他专科人才转型而来,二是大幅度招聘康复治疗师。

无论是康复医师还是治疗师,只要通过中国医师协会的康复医疗定期考核,就符合康复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现在康复治疗师没有执业执照,因此,其他专科的人才也可以通过康复培训获取康复治疗的从业资格。尽管不是执业资格,但可以从业。

如今,康复医学的学历教育虽然已高度发展,但很多二级医院对引进康复人才必须具有硕士或博士学历的要求是荒唐的。大专生完全可以胜任治疗师和技术工人。

在此方面,上海市做出了很好示范。在上海召开的一个康复医学研讨会上,上海市副市长沈晓明明确表态,上海市所有三级医院的康复治疗师向大专生开放。现在是康复医学急需人才。上海市三级医院康复治疗师都可以对大专生开放,其他二级医院为什么要将硕士、博士学历以外的人才卡在门外呢?

康复医学发展的第一要素不是设备而是人才。二级医院院长对此要有清醒认识,一定要解放思想,开放人才进入渠道。
社会资本联姻公立医院攻略
Posted 周二, 2013年 08月 27日 By ChangCe
社会资本联姻公立医院攻略: 直接持股模式

http://www.h-ceo.com/journal/read/817/49.html

本文来源于忠诚三O一 共205期 第14期 出版日期:2013-7-15

文/陈思 蒋煜红 田鸿 曾彦

中国公立医院改革尚处于改制转轨阶段,社会资本以取得产权的模式进入公立医院,必然要卷入医院改制。医院产权改革涉及多方利益,是政府、卫生系统、医院管理层、员工和社会资本等相关利益方博弈的结果。社会资本进入模式的地域性明显,至今尚未形成成熟模式,很多法律政策问题还没解决,特例较多。

其中,直接持股模式真正触及医院自身产权,是最彻底的产权改革模式。


改制特点

社会资本直接持股模式下,医院会发生一系列改变。

医院产权性质发生根本变化:由原来的事业单位(公立医院)改制为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医院)或公司(营利性医院)。医院执业资格、医院员工和资产,全部转移至改制后主体,人员编制全部取消,政府财政补贴逐步减少或直接取消。

社会资本根据其战略,确定改制后的医院组织形式:投资医疗产业以获取回报、意图上市的社会资本,选择注册为营利性公司;捐资发展慈善医疗事业的社会资本,选择注册为非营利性医院;也有为享受非营利性医院待遇,再通过周边产业链的体外循环获取回报的社会资本,选择注册为非营利性医院。

由于选择非营利性医院并非主流,下文主要分析转为营利性公司案例。

首要面临的问题是,医院改制阻力大。习惯势力和既得利益是医院改制的主要阻力。医院职工部分灰色收入已成为公开秘密,潜规则利益链条上的现有利益获得者均强力抗拒公立医院改革,不惜以鼓动罢诊、静坐等群体形式保护既得利益。维稳重任和难以解决的医生编制等一系列问题,让政府伤透脑筋,遇到群体性事件更是急于息事宁人。医院改制面临来自政府、卫生系统和医院内部等方面的重重阻力,在产权改革初期,均需政府的红头文件开路。

第二个问题是,各地政府的支配性作用。如昆明模式下的政府持股不低于1/3,洛阳模式下的职工全员持股,都是当地政府主推的医改模式。如果没有政府的强力支持,医院产权改革通常会推行缓慢,且常会被卫生系统质疑为国有资产流失。

社会资本进入公立医院需要密切关注当地的医改推行模式。某一地方可能出现市委书记强势推行医改,卫生局长不作为,而医院院长为保护既得利益抵制医改。各地政治势力制衡方式的不同,使各地公立医院改革呈现出或激进或保守的不同模式。

模式一,医院产权清晰,社会资本取得医院控制权。社会资本取得医院产权,可以实现财务并表,享受医院优质现金流。医院产权也可以再次流通,社会资本可自行收益和转让。社会资本可以通过章程确立医院的治理结构,通过任免管理层等形式控制医院的实际经营,并有效控制医院业务、资产和医院人员。

模式二,兼具资金、行业经验和技术的大型医疗集团已成为公立医院产权改革的主要参与者:社会资本进入公立医院只提供资金是不够的,当地政府希望引入资金的同时也引入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技术水平。此时,资金雄厚、具有丰富的医疗管理经验和核心医疗技术的大型医疗集团就成为首选合作方。

模式三,专科医院和企业下属医院易于采用直接持股模式。专科医院因其技术优势及盈利前景明朗,改制阻力较小,成为直接持股模式的主要对象;企业下属医院则因政策导向明确而成为主要的目标医院。


改制分类

直接持股模式可以分为社会资本全部持股、社会资本部分持股和医院职工集体持股三种模式。


社会资本全部持股

政府完全退出,公立医院由原来的事业单位改制为营利性公司,是产权最彻底改革的模式,改制阻力也最大。

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备受社会关注,卫生系统影响力强大,所以改革步骤较为温和,主要是公立医院体制内的改革,围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和提高患者满意度等具体问题展开。各地大型三甲综合医院是政府承担办医责任的主体单位,肩负卫生防疫等公共职责,且医院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即可满足其增长需求,无融资需求,加之既得利益群体的强力抵制,所以目前大综合医院鲜有产权改革的成功案例。

2001年10月,铁腕书记仇和到任宿迁,强力推行医院产权制度改革,坚持“能卖不股,能股不租,先卖后股,以卖为主”;目标是到2003年全市122所卫生院和9个医院全部改制完成,被称为“卖光式医改”。宿迁医改,通过公立医院改制,政府不再直接办医,改以监管为主;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快速扩大了医疗资源,并形成了医疗市场竞争格局,促使医疗机构引入企业经营机制,从而提高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改善了医疗服务的质量,扩大了医疗服务项目,降低了医疗服务费用。

因宿迁医改颇具争议,北大和清华的医改专家曾先后实地调研。北大版“宿迁医改报告”认为,宿迁市“看病贵”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医院因其趋利性而引导患者过度医疗,百姓医疗负担反而加重,潜在医疗卫生问题令人担忧。而清华版评价宿迁医改是一种积极的尝试,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具有明确的借鉴意义。

社会资本全部持股的案例多发生在政府主推医改、当地卫生系统影响力不强的二三线城市,以专科医院和企业下属医院为主(见链接1)。


社会资本部分持股

社会资本部分持股是目前采用较多的模式。医院由事业单位转为营利性医院或非营利性医院,通常取消人员编制,政府减少或不再投入。一般由社会资本占大股,政府占小股,有时还会为医院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留出股份,转为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医院)或公司(营利性医院)。

此种模式满足了社会资本的控股要求,政府占股但通常不参与医院实际经营,起到稳定人心作用,股权同时激励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努力提升医院效益。各主要相关方利益得以妥善安排后,医院改革通常得以有效推进,但还是会存在改革阵痛,特别是在没有新建医院情况下,老医院减员增效,会引起医院员工抵制。如昆明医改的底线是政府持股不低于1/3,医院仍能以国有医院的身份获得国家医改的大额资金支持。人员未取消事业编制,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保留老人事业单位身份和退休待遇,引起的争议较小。此外,昆明产权改革能够推行,也得力于因宿迁医改而闻名的仇和在升任昆明市市委书记期间的大力推进(见链接2)。




医院职工集体持股

全员持股的产权改革方式是洛阳的创举,医院管理机构出让医院的国有产权,职工以其身份补偿债务作为国有产权出让对价。老人依照老办法继续享有事业编制,新人除高级人才(副高以上及211院校的硕士毕业生)不再享有事业编制。政府将减少并逐步取消补贴。医院保持非营利性,员工持股不分红。

2010年成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的洛阳,原打算只展开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原许昌市委书记毛万春调任洛阳市委书记后,力推许昌公立医院产权改革的思路,本着不换思想就换人的原则,撤换了原洛阳市卫生局局长。2010年底洛阳出台《洛阳市加快公立医院改革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先以洛阳市中心医院、洛轴医院为试点,要求到2012年6月底前完成12家医院的产权制度改革。

洛阳医改带来的冲击超乎预料,来自卫生主管部门和基层员工的不理解,一度让洛阳承受了巨大压力。卫生部曾公开批评洛阳的做法,认为资产评估时未计入医院的无形资产,属于贱卖国有资产。

洛阳推行医院产权制度改革时,由市委书记直接推进,市企改办统一领导,财政、国资、监察、审计等政府部门共同参与。医院改制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明确时间表,并严格按照计划的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当时可供选择的方案有:改制后股权全部卖给社会资本、股份部分卖给社会资本、全员持股。最后洛阳市中心医院由市政府持股10%,职工持股90%。其余五家如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第六人民医院均选择了职工集体持股模式,后续改制医院亦多采取此种模式。风闻改制消息进驻洛阳的社会资本,均未能如愿进入公立医院。

通过吸取此前国有企业改制的教训,避免员工集体持股后出现股权过于分散,导致表决权分散,进而造成决策困难的问题,洛阳市医院改制要求医院管理层要保持控股地位,最终改制医院的内部股权分配多采用“三三制”,即普通职工、业务骨干和管理层各占1/3的股份。

饶是如此,此种模式下仍有很多问题悬而未决,譬如股东分红、股份退出、政府投入安排、后续医院发展的资金支持等一系列问题仍待解决。

从长期来看,全员持股的模式也容易造成医院失去额外的资金支持。员工不分红,只能通过转股来实现退出,所以被有的业内人士视为一种过渡阶段,认为其最终会走向引入社会资本进入的增量改革(见链接3)。

作者单位为北大国际医院集团公司




社会资本联姻公立医院攻略: 间接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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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持股最常见的形式,是社会资本与地方政府通过资本性合作,在公立医院之上设立投资管理公司,地方政府以公立医院净资产进行出资,双方以出资额为基础,计算各自所占股权比例,借助投资管理公司为持股平台,对下设医院进行管理,或者双方依托公立医院技术、品牌和资源设立新医院。


模式特点

地方政府合作意愿,对推动间接持股模式有重要作用。社会资本单方欲进入优质公立医院难度很大;采取间接持股模式,和政府合作、共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在社会资本进入初期,政府出面协调医院、落实政策,可较好化解医院内部阻力。当然,这种作用也包括不利影响,如社会资本只希望进入优质医院,而当地政府将亏损医院进行捆绑,要求一并接收。

此模式下,社会资本对公立医院控制程度有限。政府将公立医院净资产出资与社会资本在公立医院上层设置持股平台,保持公立医院性质和事业编制管理体系不变,社会资本不能直接参与公立医院管理,也无法深入触及事业编制管理体系。

在存量医院情况下引入的增量医院,性质可能发生变化。间接持股模式中存量医院性质不变,仍为事业单位。社会资本进入后,倾向于依托存量医院的品牌和技术优势,投资增量医院以获得资本回报。增量医院的性质可以与政府协商,设为营利性医院。

在合作初期,由于不直接触动既有的公立医院各方利益,且在当地政府的推动下,各方阻力都可大大化解;但随着社会资本进入公立医院,会逐渐引发一系列问题。如事业编制的管理体制与企业管理体制的冲突、社会资本与存量医院如何在管理上进行衔接、使用存量医院品牌和资源进行增量医院建设及附属产业发展后权属不清等问题,这些困难需要社会资本进入后妥善解决。


典型案例

云南城投进入昆明市一院

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下称“市一院”)成立于1914年,是昆明大型综合型三级甲等医院,设有床位800张、28个临床科室、11个医技科室、两个社区门诊点,在职职工1260人。

由于市一院位于昆明市老城区,受地域所限,原址没有任何发展空间。2007年,昆明市委市政府将北市区中心位置一块10亩左右土地划拨给市一院。2009年7月,医院正式获得土地证。因面临10亿资金缺口,引入社会资本成为出路。通过多番考察,最终选择云

南城投作为合资方。


合作方案

云南城投与昆明市医院投资公司成立甘美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甘美公司”),通过甘美公司对市一院及新建北市区医院进行管理。这是全国第一个国企并购三甲公立医院的成功案例(见图)。


具体细节

资本情况方面,甘美公司注册资本为7.5亿元,其中市一院净资产经审计评估作价3亿元,云南城投以4.5亿元现金投资,双方分别占股40%和60%。后续云南城投还将承担北市区医院的追加建设资金,总投资约10亿元。

公司经营范围方面,包括项目投资及对所投资的项目进行管理、医疗产业管理与咨询。

出资财产方面,医院出资资产不包括土地,市一院老城区及新建北市区医院的土地使用权,都作为政府划拨土地使用。

管理体制方面,公司董事会由5名成员组成,云南城投集团占据3席。其中,董事长由云南城投集团董事长许雷担任,昆明市卫生局副局长代表政府资产监管方,进入董事会担任副董事长。市一院院长李立,则担任董事及总经理职位。医院的院长任免,将由董事会决定。3年后,院长以及管理层由市委组织部任命,由城投公司发聘书。

人员身份方面,实行双轨制。市一院原在职人员安置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和事业单位退休待遇。在编在岗“老人”平均薪酬水平不低于进入前水平,并保持逐年增长。云南城投进入医院,留用全部现有“老人”,按所从事专业对口聘用,3年内不得解聘。政府在过渡期间按每人每年8000余元的标准给医院补偿。

市一院新入职及北市区医院人员取消事业编制,采取合同制管理。合作初期,市一院的冗员比例大概在20%左右。正在兴建中的北市区医院可以分流一部分冗员,避免裁员和降薪,用平和的方式实现增效。

资产估值方面,由于核算方式不一致,评估值存在差异。公立医院资产属于国有事业单位资产,按照《医院会计制度》进行资产管理,在进行股份制合作时,资产核算与依据《企业会计制度》使用的常规资产核算方式并不匹配。由于云南城投的国有企业身份,在市一院资产核算过程中很多项目,如对大量医疗设备的折旧问题,并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计入成本,同时土地成本及医院品牌没有计入出资资产,最终医院入资资产估值与实际医院资产价值存在差异。

医院情况方面,原市一院保持原事业单位及土地划拨使用性质不变,新入职员工实行合同制管理;市一院北市区于2010年投资建设,设置1000张床位,建成后作为非营利性医院,不享有政府投入和补贴,员工不存在事业编制身份。

两个院区提供的医疗服务在技术水平上完全没有区别,主要的区别在服务和硬件条件上。

操作路径

云南城投通过甘美公司对市一院及新建北市区医院进行管理,以市一院为服务中心及就诊平台,开发社区就诊网络。作为控股股东,云南城投在重大决策上拥有否决权,未来对医院按公司法实行法人治理结构,医院内部管理改革始于北市区新医院,通过新医院带动老院实施变革。由于目前北市区医院尚未正式对外营业,针对老医院改革并未真正开始,合作至今,尚未派人进入市一院管理。

未来市一院将以服务中低端人群为主,与定位中高端人群、提供差异化医疗服务的北市区医院相区别,计划北市区医院在5~7年内通过JCI认证。对于新医院的运行,原则是“投、管、办”分开,投资不投机,参与不干预,重大事项参与甚至主导。

作为云南城投投入的条件,云南城投自甘美公司成立后,取得对市一院的财政管理权,如设备购买的审批者由财政局变成云南城投;借助市一院的优势技术和资源,开展对北市区医医院的建设、运营和管理。

盈利模式

云南城投集团通过医院建设及运营,拉动整个产业链发展,实现曲线营利。如市一院北市区医院开建后,周边房地产价格每平米提高了1000元左右。医院及专家资源为养老地产、健康旅游、抗衰老治疗等新兴产业增加附加值,通过提升上述产业的发展获取利润。

合作后情况

云南城投进入市一院初期,提高了市一院人员的夜班费和劳务补贴。合作一年后,市一院骨科手术量和收入增长100%以上,该科室2009年业务收入1928万元,2010年达到3450万元,截至2011年9月,每月业务收入在250万~260万元。骨科科室床位从80张增加到120张,人员从20余人增加到57人,而正在建设中的北市区医院将进一步扩大市一院医疗服务的辐射范围。






社会资本联姻公立医院攻略: 共同投资模式
http://www.h-ceo.com/journal/read/819/49.html

在实践操作中,公立医院与社会资本间还发明了共同投资模式:公立医院下设持股公司,该公司通过与社会资本合资,设立新医院。这种共同投资的模式将有利于贯彻优势品牌和技术,甚至可以通过设立连锁医院模式扩大规模。不过下设医院通常具有营利性,不享有事业编制身份,没有政府财政补贴。

模式特点

医院方股东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的医院,为典型的资本投资行为。出资方医院以品牌、技术等优势医疗资源出资,社会资本以现金、管理技术出资,所设医院不触动原有医院产权性质。

间接持股模式下,政府的导向性和决定性因素较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医院上设持股平台。而共同投资与间接持股模式不同,其投资模式主要是由医院、投资方的意愿及双方谈判决定,通过医院持股平台与选定的社会资本合作,共同下设医院。

医院以原有优势专科、品牌效应为筹码,引入社会资本,打造营利性医疗连锁机构,扩张意愿强烈。医院在与社会资本合作中,以优势学科技术、品牌效应出资,吸引实力雄厚的

社会资本参与医院建设。建立的医院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大型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健康社区、老年公寓、康复中心等。医院可在不同地区选择不同社会资本进行合作,利用连锁方式进行扩张,使自有品牌、技术不断得到延伸和壮大。

与医院共同投资模式,是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的重要切入点之一。作为与医院共同投资的参与方,社会资本对该模式合作乐此不疲,以此借助公立医院的品牌和技术优势,进行医疗机构建设与运营,可以使社会资本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在医疗行业实现高速发展。

医院下设连锁医疗机构的显著特征为:在实际运营中实现品牌统一、技术统一、管理统一的独特方式,将优质医院方的品牌、技术、管理不断延伸和壮大,满足更多患者不同层次的需求。


典型案例

同仁医疗产业集团连锁化历程

北京同仁医院发起设立的同仁医疗产业集团,先后筹资兴办了南京同仁医院、昆明同仁医院等大型综合三级医院,同时设立眼科专科连锁医院。


背景

北京同仁医院始建于1886年,是一所以眼科、耳鼻咽喉科和心血管疾病诊疗为重点的大型综合性医院。1999年,“同仁”字号和图徽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国内医疗服务业首家驰名商标。

北京同仁医院自2001年起,即通过同仁医院南院、同仁医院东院连锁扩张,及2004年收购云南新华医院,更名为云南同仁新华医院,迈向产业化发展。


方案

该方案的重点在同仁医疗产业集团。如果社会资本有钱但没有经验,可以和有优势医院合作,进行扩张(见图)。

依托品牌优势设立大量下设医院,其形式较灵活,可以和政府、社会资本合作。同仁医疗产业集团通过对品牌、技术和管理上的一脉相承,打造具有“同仁”特色的医疗连锁机构。



南京同仁医院建设情况

医院概况方面,其为同仁医疗产业集团、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营利性医院。2007年10月8日正式开诊。医院国有股份(由北京同仁医院、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组成)占47.5%,社会资本占52.5%。北京同仁医院主要以品牌和技术入股。南京同仁医院占地240亩,建筑面积12.1万平方米,投资总额7亿元,规划床位1500张。全院设置26个临床科室、18个医技科室以及南京最大的健康管理中心,能提供约4000人次的日门诊服务。

管理体制方面,南京同仁医院董事长兼院长于振坤、执行院长朱正宏均由北京同仁医院派出,设置精细化管理机制。现任财务总监于2010年4月由同仁医疗产业集团派驻南京同仁医院。实行股东直管与院长管理共管制度。集团董事会通过对院长进行任命,并由院长对经营班子进行管理,院长以下班子由院长推荐,董事会通过决定。

同仁医疗产业集团对南京同仁医院的支持及影响,包括实现品牌及技术统一。品牌统一主要依靠同仁的公信品牌,这是南京同仁医院在医疗资源市场最大的核心竞争力。南京同仁医院在多学科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加大眼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口腔、妇产科、儿科、康复医学科、健康管理中心等重点学科建设,最大程度地保持同仁特色;技术统一方面,南京同仁医院除了眼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这两大国家级重点学科,其他专科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家全部来源于北京同仁医院,科室的医护人员大都在北京本部进行两年的培训,之后才回南京同仁医院工作。

南京同仁医院的首例手术即由著名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专家、北京同仁医院原院长韩德民和南京同仁医院于振坤院长联合主刀。北京同仁医院专家长期轮流在南京同仁医院出诊,已成正常工作安排。

重点学科研究情况方面,2011年,南京同仁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成功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经营状况方面,经过四年多的精细化管理,医院业务收入节节攀升,成本控制有效,创造了大型综合医院开业四年即实现盈亏平衡的优秀成果。


连锁机构

由于南京同仁医院的成功,同仁医疗产业集团联合社会资本,在昆明市投资兴建了昆明市同仁医院。医院占地面积280亩,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总投资11亿元,建成后床位不少于1000张。作为同仁医疗产业集团在昆明的连锁机构,昆明市同仁医院沿用南京同仁医院的经验,是一次大型的样板复制。

同仁医疗产业集团联合社会资本,在南昌、郑州等地成立了连锁眼科医院。各连锁眼科医院按北京同仁眼科管理及技术标准建设,拥有北京同仁医院强大的技术和品牌支持,是北京同仁医院利用专科优势进行的品牌扩张。


政策影响

对于公立医院下设营利性医院的模式,政府在2011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10号)中明确,“政府不得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而公立医院作为政府举办的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属于前述范围。但不同地方政府对其可能存在不同理解。







社会资本联姻公立医院攻略: 非产权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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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产权模式是指在公立医院性质不变的基础上,具有丰富医疗管理经验的社会资本通过加盟、托管等形式进入公立医院,以实现快速累积医疗资源。非产权模式根据合作的紧密程度,主要划分为托管和加盟。

托管模式

公立医院托管是指医院资产所有者(托管方)将目标医院的经营管理权,以契约形式委托给具有丰富医疗管理经验的社会资本(受托方)进行管理,受托方通过收取托管费用、业绩奖励等形式获得回报。托管模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托管不改变目标医院性质。托管医院的资产权属不变、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医院性质与基本功能定位不变、财政拨款渠道和标准不变、职工编制不变。

受托方须具有丰富的医疗管理经验。医院的行业特殊性决定了受托方应具有专业的医疗管理经验,进入公立医院后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形成一套系统完整且可行的医院运营及管理体系,从而提高医院整体运营效益。

受托方进入目标医院成本较低。因不发生目标医院产权变化,一般情况下的初期投入资金不大,是受托方进入公立医院交易成本较低的选择之一。

受托方通过合同形式获得目标医院经营管理权。托管方、目标医院和受托方通过合同形式,明晰各方利益及相互的制约关系,受托方得以获取目标医院经营管理权。受托方在时机成熟时,可能会收购目标医院产权,在这种情况下,托管是重组的过渡手段。

典型案例

凤凰医疗集团托管京煤医院

公立医院改革采用哪种模式,须与当地情况匹配,因涉及现有公立医院机制体制,是对既有利益格局调整,较为敏感。

北京市门头沟政府最终选择以托管方式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将辖区内的京煤医院(原北京矿务局总医院)交由北京凤凰联合医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凤凰集团”)进行托管。

机构简介

京煤医院创建于1956年,是北京京煤集团所属的国企医院,京煤集团出资7300万元,也是门头沟地区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医院现有职工800余人,编制床位736张,年门诊量20余万人次,年收治患者约5500人次。

凤凰集团始创于1988年,该集团主要采取多元化模式进入公立医院,投资并管理的北京地区医院5家,其中京煤集团总医院、健宫医院和燕化医院均通过JCI认证。

托管方案

2011年5月,京煤集团将京煤医院托管给凤凰集团。

京煤医院的事业单位性质、医院所有权、非营利性、职工编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资质不变。托管期限为20年。凤凰集团对京煤医院托管期限自2011年5月1日起开始,若凤凰集团对京煤医院在托管期内没有新增投入,托管期截至2030年12月31日。

托管后的京煤医院设立理事会,它将是医院最高经营权力机构。理事长由京煤集团推荐,副理事长和执行理事由凤凰集团委托推荐,其中执行理事担任京煤医院法定代表人。京煤集团作为京煤医院所有权人,拥有医院合并、解散、清算、资产处置、重大管理制度制定等重大事宜的最终决策权,且对医院运营、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拥有监督权。

凤凰集团带资托管,首期投入1.5亿元,主要用于京煤医院整体翻新改造、设备采购和更新、科室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和人才引进,由此凤凰集团获取对京煤医院20年的经营管理权及相应管理费。在托管经营结束后,凤凰集团的投入全部转为京煤医院资产。

凤凰集团以托管费和绩效提成作为回报。当京煤医院存在收支结余时,凤凰集团可以收取固定管理费,标准为2010年度(基期)京煤医院收入(不含上级补助费)的2.8%。在该固定管理费足额提取后,由凤凰集团上缴京煤医院理事会42万元(可在计提管理费中扣除),作为医院建设发展基金,该基金由理事会决定使用范围。

绩效提成标准为:京煤医院各完整会计年度业务收入超过基期收入部分的6%+京煤医院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核算并已扣除2.8%固定管理费和6%浮动管理费后净利润结余的60%,其余40%由京煤集团决定使用方向和用途。

如果京煤医院在提取管理费当年的收支结余为负值,凤凰集团除返还、减收、不收取当年管理费外,还必须以凤凰集团自有资金补足京煤医院结余负值,直至当年结余不为负。

托管后医院情况

京煤医院托管后,变化深刻,在人事管理方面改变医院管理人员的行政任免制度,医院中高层管理人员由院长推荐,理事会任免,采取理事会聘任制。

相比2010年,京煤医院2011年度收入增长率为20%,毛利增长率为30%。但因凤凰集团的初期投入较大,因此成本增长过快,导致京煤医院毛利率有所下降。

加盟模式

加盟模式是品牌号召力强的大型综合医院作为龙头医院,联合一定区域内的二级医院、基层医院、专科医院等,搭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立体联盟。加盟医院在体系内快速实现资源整合以及分工协作。加盟模式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体系化运作。大型综合性医院作为龙头医院,联合加盟体系内的医院实行患者互转、远程会诊、优化资源配置等模式,实现病源扩大及医院运营效率的提升。

松散式合作。加盟模式不涉及各医院资本层面及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问题,即龙头医院不触动各加盟医院产权和经营权,后者通过联盟章程形式进行松散式合作。

以品牌为纽带。龙头医院以其自身品牌为基础创建医院联盟,联盟内部使用同一标识。鉴于社会资本尚未积累权威医疗品牌,采取此模式的公立医院较多。

规模快速扩张。加盟模式不触及各加盟医院原有管理权,也无需加盟费用,且可借助龙头医院品牌优势实现共赢,因此加盟体系可快速扩张。

典型案例

南京鼓楼医疗联盟

南京鼓楼医疗联盟由南京市鼓楼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南京市口腔医院、南京市胸科医院、宿迁市人民医院、梅山医院、南京市六合区人民医院、鼓楼仪征医院共8家医院组成。

在该联盟中,加盟医院依托南京鼓楼集团,医院名称前增挂“南京市鼓楼医院集团”牌子,享有集团其他成员医院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加盟医院将疑难杂症患者输送到南京鼓楼医院,形成科学的双向转诊,而南京市鼓楼医院以多种形式向加盟医院输出管理和技术,定期派有知名度的专家上门挂牌坐诊、会诊疑难杂症、进行技术指导、举办业务讲座。

社会资本进入公立医院多元化分析和总结上述模式后,我们不难发现,已经进入公立医院的社会资本,如凤凰医疗集团等,根据其医疗产业规划确定拟收购医院群体后,通常会设计多种进入模式。

如时机成熟、政府大力支持,则采取改制后收购医院公司股权的模式;如当地政府拟建新院缺乏资金,则可采取老院托管、投入资金参建新医院的模式,同时进入存量和增量医院;如改制阻力较大,则采取触动较小的托管模式,可先掌握医院的管理权实现圈地。

社会资本采取多元化的模式进入公立医院,恰恰符合目前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进展不同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快速地实现其医疗产业布局下的跑马圈地。
蔡江南:医疗健康行业磨难
Posted 周二, 2013年 08月 27日 By ChangCe
蔡江南:医疗健康行业磨难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通过对高技术产品,技术人才和新技术的需求、创新和应用,医疗卫生将极大地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医疗健康是朝阳行业,作为热门的投资项目,前途光明一片,但道路也颇为曲折。

良性因素促发展

依据社会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医疗卫生产业占GDP的比重会随着人均GDP的增长而增高。目前中国的医疗卫生产业占GDP的5%,美国这一比重高达18%。尽管中国不可能完全按照美国的比重发展,但医疗卫生所占比重的增加,是必然规律。

从1929年经济危机后,美国60%的GDP比重是用以维持人的基本生存,个人消费的前三项是吃穿住,但在2000年,这一比重减少到了1/3,这就是著名的恩格尔定律:随着家庭和个人收入的增加,收入中用于食品方面的支出比例将逐渐减小。维持生存的支出下降后,医疗必然会成为增长最快的消费项目。

从美国财政支出结构和排名中,可以看出医疗所占比重是逐年上升的,而教育的比重比较稳定。众所周知,美国国防开支是全球最高的,虽然国防开支仍占据重要地位,但其所占GDP比重却是大幅下降的。

中国的卫生费用也经历着同样的发展规律:1978年时,中国医疗费用为人均12元,到现在已增长了150倍,达到了人均1800元。中国医疗服务供不应求的现状,也给医疗健康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市场。中国改革开放已30余年,从改革之初几乎所有东西都处于短缺的状态,到今天几乎没有任何一个产品和服务是短缺的,但唯独医疗供给服务不仅没有过剩,而且供不应求,儿科医疗资源更是稀缺。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老龄人口对医疗健康产业的需求,更是行业发展的一种强劲推力。

中国的现状是需要更多的医疗服务,为此,国家在政策上给予了很多支持。2009年新医改实行后,医疗保险覆盖了全国95%的人口,个人医疗支出随着保险的增加而下降,保险刺激了人们的医疗需求。两年前,北京市仅改变了医保的报销方式,可以即时结算,就释放了很大的医疗需求。

除此之外,政府还鼓励民营医院的发展。据统计,目前民营医院床位数只占全国总床位数的10%,2013年“十二五”规划中,国家提出,民营医院的床位比重要增长到20%的目标。李克强总理也表示,新一届政府将适当放权,让市场和社会发挥更大的作用。这些信号都十分有利于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医疗健康行业发展的壁垒

而医疗健康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它的科技含量和门槛都较高,而且因其服务对象是人,行业风险和不确定性较大,同时政府的监管力度强、政策门槛高。所以,投资医疗健康行业,想要很快得到回报,注定是行不通的。想通过医疗健康行业盈利,就必须沉住气,要有更加长远的打算。

从传统的疾病治疗到健康管理,医疗健康行业的产业链不断扩大。健康管理是医疗健康行业产业链的前端拓展方向。体检行业是中国在健康管理方面歪打正着的成果,它是健康管理链条中的起点,这个行业可以做得更大更深。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很多非健康的需求在增长,比如老龄人口的慢病管理与长期护理。而且,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遗产中,也有许多有利于健康管理的积极因素,这也有可能成为中国独特的健康管理发展优势。虽然中国为医疗健康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利好政策,但是在中国特殊的政策环境下,行政垄断力量成了重要阻碍,医疗健康行业出现了两个层次的垄断。一是政府部门对医院的行政化垄断,中国目前的两万家医院中,2/3为公立医院,公立医院的床位更是占据了全国总床位数的90%。二是医院对住院资源、医生、药品、检查也具有行政垄断的特征。对比其他很多国家,这四者分别属于四个所有者。而中国的行政化垄断,令政府通过垄断医院后,同时也垄断了医生、药品和检查。

除此之外,还有七个行政化的垄断工具,也是医疗健康行业需要翻越的大山,即市场准入、政府规划、政府评级(包括对医院和医生的评级)、事业化编制、科研项目资源、医保资源、政府定价。这七条锁链,让政府把健康行业牢牢垄断在行政化中。

这些都成为阻碍社会资本在医疗健康行业投资发展的玻璃天花板。尽管政府反复申明,希望多元化办医,但这七个关口不打通的话,这都还是空话。这些都注定医疗健康行业投资发展的道路是曲折的。

尽管道路曲折,健康却是中国梦的重要条件和内容。现代经济正在完成意义深远的、全球化转型,人力资本和资源已成为世界经济中发展潜力最显著和越来越重要的因素。中国21世纪能否成功和平崛起,不仅要视国际政治、经济能源和军事力量等多方面的角逐情况,更重要的是取决于人力资本与人力资源的竞争,而其基础在于公共健康的提升。
国内首家跨境医疗服务体成立
Posted 周二, 2013年 08月 27日 By ChangCe
国内首家跨境医疗服务体成立
本文来源于精防布新 共204期 第13期 出版日期:2013-7-1我要评论(0)
文/本刊记者 吴菲

日前,“中国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下称“北大人民医院”)-西双版纳州医疗单位-老挝南塔省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完成建设并启用。至此,由北大人民医院开创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走出国门,成为国内首家跨境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据北大人民医院院长王杉介绍,此医疗服务体在西双版纳州的落地,源自原卫生部的一项帮扶任务。2009年,原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到西双版纳调研时,希望首都医疗机构能够对当地进行医疗支援。随后,北大人民医院与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签订对口帮扶协议,并将西双版纳州4个乡卫生院与基诺族基诺山乡卫生院医务室联入北大人民医院,形成“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西双版纳州医疗单位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该医疗服务共同体可以为西双版纳州各级医疗机构,提供免费的视频病例会诊、疑难病例讨论、远程教学和培训等工作,还可以支持县、乡各级医院与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的双向转诊工作。由于医疗服务共同体在当地广受欢迎,最终整个西双版纳州38个乡卫生所,也完全纳入其中。

作为该医疗服务共同体的区域性医疗龙头,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不仅担负着当地的医疗服务工作,还长期担负着老挝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工作,并深得老挝国家领导的信任。在此背景下,2013年5月,北大人民医院以西双版纳州医疗单位为媒介,进行跨国医疗合作的探索,成为中国首个国际性医疗服务共同体。

医疗服务共同体的成立,为老挝南塔省医院与北大人民医院及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之间搭建一条绿色通道,使老挝南塔患者在当地即可得到北大人民医院专家远程视频会诊服务,促进了两国间医疗技术和教学科研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

据王杉介绍,目前国际上的整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以产权为纽带的紧密模式。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产权一致。第二种是以股权为纽带的合资模式。作为医疗集团不同的出资人,各级医疗机构间可以实现自由转诊。第三种是以技术为纽带的松散模式。在不涉及产权和人事权的基础上,各医疗机构间在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展开合作。

“由于涉及产权,所以在当下的中国,紧密型医疗服务体较难实现。合资模式虽有探索,但尚不成熟。”王杉表示,北大人民医院建立的医疗服务体系属于契约结盟模式。此种模式成熟,可操作性强,而且与传统帮扶相比,更能发挥实际效果。“医院可以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对基层医疗机构实现按需服务。”

王杉认为,通过与基层医疗机构合作,北大人民医院获得了更多疑难病例;常见病留在了基层,大医院的医疗负担也有所减轻。“更为重要的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的探索为北大人民医院实现了真正的品牌效应。”

据了解,目前北京昌平区政府和香港某上市公司合建的医疗机构,也计划邀请北大人民医院进行整体托管。北大人民医院的品牌,现已成为医院宝贵的无形资产。
解读展望食品药品大部制
Posted 周二, 2013年 08月 27日 By ChangCe
解读展望食品药品大部制
本文来源于耗材流控 共203期 第12期 出版日期:2013-6-15

文/胡颖廉 徐嘉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下称“三定方案”)日前正式发布,其内设机构具体分工方案(俗称“小三定”)也在6月初悄然上网。作为被寄予厚望的新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食药监总局”)大部制改革的内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改革亮点

新一轮改革实现了机构整合的“化学反应”而非机械的“物理叠加”。总局将内设17个司局(见图)。改革的主要内容则突出简政放权,强化总局的宏观指导职能。

一是食品领域实现有限整合,初步将“分段监管”模式转化为“分事项监管”。

理论上,分段、分事项和分品种是渐进整合的三种模式。原来的分段监管模式主要根据食品业态而划分为生产、流通和餐饮三个环节,在实践中容易出现责任推诿。

根据三定方案,食品监管涉及四个司:综合司(政策研究室)承担国务院食安办日常工作;食品监管一司和二司分别负责生产、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形势分析,并对下级监管部门进行督促,同时与农业、商务和质检等部门有效衔接;食品监管三司则被赋予风险预警、交流和监测的职能。

改革突出了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和风险分析等工作的分殊性,确立了“分事项监管”模式,有利厘清职责。

二是药品领域简政放权,逐步合并和下放行政许可。药品生产许可与GMP逐步合一,药品经营许可与GSP逐步合一,从而减轻行政相对人的负担。同时,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药品再注册和不改变内在质量的补充行政许可、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则下放到省局,改变了过去“审批权力在中央,监管责任在地方”的权责不匹配状况。

同时,为回应业界优化医疗器械监管的呼吁,原来的医疗器械监管司一拆为二,分设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管两个司,从而实现内部权力制约。

根据风险分析框架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决策者对化妆品的风险管理级别显著提升,药品与化妆品的监管逐渐趋同,分设药妆注册司和安监司两个机构。

另外,由于法律法规缺位,保健食品监管模式未有提及,预计未来保健品市场准入将逐步实行“双轨制”。食品监管三司将负责保健食品许可和监管。

三是加强宏观政策指导,减少微观干预。原来的政法司一分为三,分设综合司(研究室)、法制司和宣教司;此外还单独设立应急管理、科技标准等司局。这些机构突出了法律、标准等现代监管手段,而不是以往的“管控压罚”。总局将更关注顶层设计,具体的监管工作交给地方,注重法规政策、标准制定、风险监测、重大事件应急等公共服务事务,尽可能减少对市场的不必要微观干预。。

为了防止属地管理可能带来的地方保护问题,总局将设立10名正司级的食品药品稽查专员,跨区域轮流巡视督查各地监管执法。同时,总局内还设立两名由中组部管理的正司级食品药品安全总监,且都由总局党组成员担任,类似于其他部委的总工程师和总会计师,属于业务技术权威。

未竟问题

良性改革多是渐进的,机构改革同样无法一蹴而就。一些遗留问题未能在本轮改革中解决,值得公众持续关注。

一是健康产品统一监管能否实现。健康产品包括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保健食品,以及初级农产品、饮用水、烟草、消毒产品和相关包辅料材等。各国实践表明,健康产品风险越来越具有关联性、系统性和全球化特征,而不再是低水平制假售假和简单的质量缺陷。

如果将上述产品的监管人为割裂,很可能出现“按下葫芦浮起瓢”的困境。2012年的“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就暴露出药用明胶和食用明胶监管职能交错;“地沟油入药”事件则同时牵涉食品和药品的安全问题。因此,未来健康产品的风险将日趋复杂。

本轮机构改革的备选方案之一,就是参照深圳、顺德的做法,建立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健康产品放在统一的风险分析框架下进行综合监管。然而,由于本轮改革着重对职能交叉重叠的部门进行渐进调整,而不急于全面推进大部制,最终仅实现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有限整合。

初级农产品监管、食品标准制定和风险监测等职能,依然被“挽留”在其他部门,健康产品统一监管体系更是未曾提及,甚至还出现新的内部职能分割。

根据“小三定”,互联网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销售监管分别将由三个部门负责。这种人为割裂整体业态的做法,并不利于产业发展和风险防范。

二是“食药警察”队伍何时组建。现代监管体系的三大支柱是行政管理、风险分析和犯罪打击,其分别从政策、技术和执法角度提升监管绩效。

在新公共管理运动中,发达国家大幅削减监管部门的行政管理人员,但同时增加技术和执法人员,试图实现精细化和扁平化管理。美国FDA雇佣了数以千计的医学、化学和食品工程学博士作为技术支撑,还拥有数以万计的执法人员巡视于企业生产第一线,他们身着统一制服,甚至配有枪支等武器。

相比而言,中国食药监部门的技术水平和执法能力则远远不足。2011年,全国食药监系统行政管理人员有5.3万人,技术支撑队伍仅3万余人,其中仅1.5万人拥有GMP等专业检查员资质。

尽管各地食药监部门都组建了稽查队伍,但在执法过程中普遍用行政处罚替代刑事司法责任,很难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从而降低了违法成本。

在过去两年里,一些地方政府正视到问题存在,积极推动制度创新。比如,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下辖食品安全执法大队;之后该政策措施开始扩散,北京市公安局设立食品药品案件侦查支队,辽宁省公安厅成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总队。

在本轮改革方案讨论之初,有人提出建立“食药警察”队伍的设想:仿照森林警察的模式,在食药监总局内设警察局,且该部门同时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

一方面,刑事司法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打击是不分段的,以全程执法弥补分段监管弊端。另一方面,“食药警察”拥有人身和财产强制权,其直接办案有利于实现“行刑衔接”,可以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产生更强的震慑力。然而由于一些敏感因素,该设想终究未在本轮改革中实现,未来的时间表也尚不明朗。

三是垂直管理体制如何恢复。垂直管理和属地管理是行政体制的具体表现形式,本无优劣之分,关键取决于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在现代社会,健康产品安全的风险越来越具有流动性,并不局限在一时一地,不能仅用本地化的监管策略应对。但是,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既要规范市场秩序,也要调动生产经营者积极性。因此,食品药品监管还需地方政府的支持。

本轮机构改革也曾考虑再次调整省以下食品药品管理体制,甚至有意见提出要参照江苏“有限垂直”模式:业务经费由省级垂直管理保障,人员编制归属地管理。这些设想终究没有实现。不过,本轮机构改革的地方指导意见没有对垂直或属地管理作出硬性规定,不妨将希望寄托于各省主要领导的远见和魄力上。

(胡颖廉为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徐嘉瑶为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
美式医联体演变
Posted 周二, 2013年 08月 27日 By ChangCe
美式医联体演变

文/吴淳




美国医疗体系层级是健全的,有独立执业的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也有社区医院和医疗中心,还包括护理中心、康复中心、家庭护理院。在管理式医疗组织(HMO)、一体化医疗服务网络(IDN)、医疗责任组织(ACO)等医联体出现之前,医疗服务由独立操作的碎片式机构或个人提供,服务的协调性并不是很强。


HMO最早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20世纪90年代达到顶峰。其为一种实体组织,在保险机构和医疗服务提供方之间充当中介。HMO为保险机构定义保险产品,也为医疗服务方提供合同参保人群,同时也给签约方提供服务折扣。


HMO把不同医疗服务提供方捆绑在一起,对其具有较强的控制权。由于掌握部分付费权力,他们将医生的医疗方案决策权部分转移到己方,制定医疗标准、全国性诊疗程序、治疗天数标准等,从而对治疗方案进行控制。他们还投资于本来由临床医生主导的研究,希望发现更优化的医疗指导准则。他们雇佣护理人员及社会工作者,监测医疗服务提供方对标准准则的服从情况。他们往往对违规者实行严格控制,甚至将其逐出保险网络。


HMO大部分是封闭性的网络,参保人群通常只能在指定的医院和医生处就诊。这也增大了HMO拿到折扣的力度。HMO与医疗机构谈判,甚至能够拿到20%~30%的折扣,付费方式逐渐转向按人头付费。


在HMO模式中,支付方和提供方的利益无法统一,甚至形成对立。而且,作为中介,它在支付方和提供方间增加一个官僚层级。尽管控费能力较强,但导致服务不足和变相推诿患者。2000年以后,HMO慢慢式微。


在HMO控费压下,医药服务商逐渐结合成更强势的谈判群体,于是出现了IDN。它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由各种医护人员团体、各种医疗机构形成医疗服务网络,为患者提供协调的服务,分为松散型、封闭型两种。在同一保险计划内,医疗服务提供方形成一个联合网络,为患者提供从首诊到康复的一体化服务。IDN模式能够将支付方和提供方有机统一起来。


Kaiser Permanente(KP)是美国一家私营性质的IDN。它由Kaiser基金会医疗保险计划 (KFHP)、Kaiser基金会医院(KFHs)、 Permanente 医生团体(PMGs)3个集团组成。KFHP是医保管理机构,即支付方;KFHs包括37家医院,这两者属于法定合作关系。PMGs是自由执业的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他们不隶属于基金会或医院,与前两者通过合同关系合作。


这些不同机构和个人由总部管理部门、IT支持部门整合,费用支付信息和医疗信息在支付方、医院、医生团体之间相互传递。KP的参保会员在过去10年间从820万人增加到890万人,增量完全是从其他医疗团体中吸引过来的。如今,IDN模式在美国依然盛行。


2009年,奥巴马医改后出台《平价医疗法案》,ACO应运而生。它与IDN在运作模式上相似:不同服务方协同合作,为特定人群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更强调改进质量及控制费用。ACO有三个特征:第一,支付方可在ACO里,也可在ACO外,由其为患者建立医疗费用标准;第二,提供方和支付方共同承担费用风险,共享节余,费用支付模式多元化。第三,提供方必须达到一定质量标准。


ACO建立起质量衡量标准,通过患者调查和联网监控等方式进行质量跟踪,并将质量达标作为结余共享的必要条件。这是第一次把医疗质量标准作为一个明确的要求。


作者为波士顿咨询公司董事总经理
建立亚洲区域金融危机防火墙
Posted 周三, 2013年 08月 28日 By ChangCe
建立亚洲区域金融危机防火墙
范必


最近,受美国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预期的影响,周边很多亚洲发展中国家出现股市下跌、货币贬值、资金撤离、资产价格下降,市场似乎又嗅到了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味道。为了不让悲剧重演,亚洲国家理应合力应对。中国作为本地区最大的经济体,应当在防范区域金融风险中承担起更大的责任。
  回顾亚洲金融危机,由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救援力度不够,泰国不得不直接向日本求援,最终日本以双边援助的方式出资参与IMF对泰国的救援。于是日本在1997年提出建立亚洲货币基金(Asia Monetary Fund,AMF)的倡议。其基本构想是建立一个由中、日、韩和东盟国家参加的组织,筹集1000亿美元资金,向遭受危机冲击的国家提供援助。日本提出这一建议,既有克服IMF资源有限、救援效率不高、贷款条件苛刻的考虑,也有增强日本的区域影响力和领导力的意图。
  日本提出建立AMF的倡议后,IMF和美国为了不使自身地位受到挑战,表示强烈反对。中国和韩国出于对日本可能增加地区影响力的担心,东盟国家则为了防止与美国关系恶化,都没有支持AMF的提议。因此,AMF很快搁浅。
  但是,建立亚洲区域金融危机防火墙的努力并未停止。2000年5月,在东盟和中日韩10+3财长会上,各方通过了《清迈倡议》,同意建立双边货币互换协议网络。约定在一国发生外汇流动性短缺或出现国际收支问题时,其他成员提供应急外汇资金,稳定地区金融市场。清迈倡议还明确了资金动用与IMF贷款挂钩。
  2003年10月,温家宝总理在第七次10+3领导人会议上首次提出将清迈倡议多边化(CMIM),使建立区域金融危机防火墙的努力又向前迈了一步。2007年5月,10 3财长会上,各方一致同意通过建立自我管理的外汇储备库来实现清迈倡议多边化。目前,中国(含香港地区)、日本、韩国和东盟出资分别为768亿美元、768亿美元、384亿美元及480亿美元,占储备库总规模的比例分别为32%、32%、16%及20%。
  为加强区域监督能力,2010年5月10 3塔什干财长会就建立“10 3宏观经济研究办公室(AMRO)”达成共识。2011年5月,AMRO在新加坡成立。AMRO目前已经与成员国进行磋商,并撰写监督报告。
  清迈倡议及其多边化能否承担起防范化解区域金融危机的重任,目前还有很大不确定性。主要问题,一是亚洲政治格局复杂,政治意愿不足,导致这一合作机制缺少明确的长期目标且进展缓慢。二是尚未真正做实机构和资金,运作缺少常设机构和专业人才。三是危机预防和应对机制尚未完全细化,缺乏实际操作经验。四是区域政策对话和经济监督机制较弱,AMRO监督能力建设亟待加强。五是这一合作机制未能实现完全独立,在应对大型危机时仍须依赖IMF的参与。同时,储备库仍然使用美元等主要储备货币,区域货币使用不足。六是10 3框架是否是亚洲货币合作的最好载体仍存在争议。
  随着美国即将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亚洲国家是否会出现新的金融危机,引起了各方高度关注。为了维护地区金融稳定,降低单个国家的金融风险,应当巩固和强化区域金融危机的防范机制。中国作为地区大国,无论是出于经济、政治还是其它考虑,未来都可能需要对本地区遭遇困难或危机的国家提供援助。区域性防火墙为中国援助周边国家提供了一种多边机制,比起双边救援可能会更为有效。
  当前,可以考虑在清迈倡议多边化和AMRO的基础上,以“多元、务实、灵活、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推进亚洲货币合作,建立一个“独立、专业、机制透明、服务亚洲”的亚洲货币合作组织。这个组织应当是一个实体化的亚洲区域性防火墙和政策监督与对话机构。
  具体内容可以包括,一是做实清迈倡议。可考虑先增强AMRO机构实力,充实专业人员,保证运营经费,进行机制建设,然后逐步落实防火墙资金,并试验小额贷款或参与IMF贷款,以获得操作经验。二是时机成熟时扩大成员国范围。在机构、机制、资金和人员基本做实后,可考虑吸纳有意愿加入的国家成为新成员,突破目前的10 3框架。新成员可考虑包括南亚、中亚、东北亚和西南太平洋的国家和地区。三是鼓励区域货币使用。推动亚洲国家在货币合作中形成共识,更多使用本区域货币,减少对美元依赖。在注资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可逐步增加区域货币的比例。人民币使用可按照中国的出资比例或实际需求自然增长。
  建立亚洲区域金融危机防火墙需各国的共同努力。虽然日本提出AMF的设想有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但不乏对亚洲的整体考虑。在这个问题上,中日韩应当加强合作,在区域货币合作中发挥主要作用。在当前危机风险明显加大的形势下,建立防火墙已迫在眉睫。中国如在国际多边场合主动提出做实清迈协议多边化,有利于提高中国在区域金融合作中的地位,树立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盛诺一家:到国外看大病
Posted 周六, 2013年 09月 07日 By ChangCe
盛诺一家:到国外看大病
作者:叶静

【导读】每天,来自中国各地的病人,挤满了协和、301等知名医院。北京、上海等地的大医院是这些病人最后的希望,但一些更有支付能力的人,已开始将希望寄托在约翰·霍普金斯医院、麻省总医院等海外医疗机构上。中国的医疗服务不足以给人信心,到海外顶级医院去就诊,会成为最后的希望吗?

位于北京金融街的盛诺一家,已将数十位病人送到了麻省总医院等机构就诊。创始人蔡强2009年决定回国创业时,已在澳大利亚度过了悠闲的7年。移民之前,蔡曾在河南创办了一家留学机构。他认为一些先富起来的中国人已经不差钱,物质上不输给国外,但在医疗服务上,还与国外有很大差距。



目前,盛诺一家已经与美国联盟医疗体系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这个组织由美国麻省总医院在内的多家医院组成。此外,盛诺一家还与德国、日本等国家的医疗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

在同行眼中,这是一家严肃的出国看病咨询机构,只针对与生死有关的重大疾病,比如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这里不介绍整形美容,也不送客户去美国生孩子,尽管这两项服务更能赚钱。蔡强希望盛诺一家的标签是“癌症病人的最后希望。”但这不是个好做的生意,去海外看病价格不菲,恶性肿瘤等重症的医疗费用通常不低于10万美元。盛诺一家赚取的是每例6.8万元的中介费用,完成的是联系医院、翻译病例、签证服务,以及陪同就诊等服务。盛诺一家并不从医院处获取介绍病人的好处费,这也区别一些海外整形美容机构的做法。

在海外医疗领域,病人家属常常要求中介机构保证该医院能够治愈疾病。这种愿望可以理解,却很难实现。

对于因为对诊疗结果不满而闹上门的,蔡强选择了退钱。虽然合同中已明确医疗风险由医院承担,但这并未在法律上保护盛诺一家。“找上来的人都比我们有能量,打官司肯定不是好事。”这使得蔡强选择客户时,凡是对结果有要求的,一概不接受。他希望病人及家属能认识到,去海外看病只是多了一个选择,这个选择有可能更好,也可能没有更好。

盛诺一家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创始人 蔡强
成立时间 2011年
所在地区 北京
员工人数 30人
主营业务 海外医疗中介服务
2012年营业收入 约几百万元
融资状况 暂未引入投资

i黑马点评:盛诺一家发现了医疗市场中存在的刚需,即国内富人对医疗资源的更高渴求,并借助创始人的经验和资源成功展开运作。但是,海外就医在能带来高收入的同时,也成为一种个性化的医疗中介服务,使其不具备大规模扩张的基础。同时,公司要想办法降低客户的期望值,否则纠纷依然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