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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券的“虚拟经济学”:厂家靠卖“纸”赚钱
Posted 周二, 2011年 09月 13日 By ChangCe
月饼券的“虚拟经济学”:厂家靠卖“纸”赚钱
from 墙外楼 by 墙外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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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饼券从何处来,又往何处去?月饼有多暴利?业内人士解密百多亿市值“月饼经济”
月饼券是什么?是一张可以换取月饼的纸券?绝不仅限于此,在一张张花哨的月饼券背后,隐藏着一整套庞大的“虚拟经济”,它的流通过程是一条灰色利益链。
有时候,厂家在卖给你月饼券的同时,并未生产出相应的月饼。厂家仅凭这张自己印的“纸”,层层流通转回自己手中,就可以赚取相当于券面面值20%的真金白银。有人把它类比为“期货市场”。
一张小小的月饼券背后究竟隐含着多少潜规则?“月饼经济”将走向何方?请看本报记者深入行业内部所做的调查。
中秋节假期前,广州某公司管理人员梁女士手头仍有十多张不知如何处理的月饼券。“从来不爱吃,但是年年都要送来送去。我就一直想不明白,每年市场上这么多的月饼,到底是被谁吃掉的?”
梁女士的疑问有数据支撑,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广州市民平均每人吃三块月饼,吃月饼的量呈逐年递减的趋势。
然而与此背道而驰,广州的月饼销售量却逐年增长广州主流月饼生产商的月饼销售量每年都呈10%的增长。吃月饼的人越来越少,但月饼却越卖越多,这究竟是为什么?
黄牛的算盘:“干一个月,够半年花”
近一个月以来,广州某知名酒家门口天天人声鼎沸,他们都是前来买卖月饼劵的人。
一看到有私家车减速行驶,马上就有拿着月饼劵和价目表的“黄牛”靠近车辆询问:“要不要月饼劵?进去拿了饼再付钱。”他们手中的月饼券一百张一叠。
有人候在酒家门口,一有顾客进出,就上前问“卖不卖月饼券”。酒家店员熟视无睹,无人阻止黄牛们“砸场子”。
有的黄牛还充当了批发商的角色。一名姓李的黄牛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团队”早前以8.5折的价格从这家酒家的总店批发了一千张月饼券,然后到各门店门口想方设法以8.9折左右的价格出售。
“干一个月,前半段主要卖月饼券,后半段以回收月饼券为主。”在老李的名片上,抬头赫然写着“××酒家饼票集团”。老李的伙伴们说:“我们已经连干几个中秋节了,干一个月的收入够半年花。”
月饼券的回收价如何确定?老李说,不同厂家的回收折扣不同。一些高档酒店的月饼券在市场上比较受欢迎,回收价最高可至面值的4折。普通酒店或饼家的,回收价只能达到面值的3~3.5折,甚至更低。
老李们干的买卖并不稀奇,在广东湛江,甚至有一个回收月饼劵的固定市场银海酒店门口的马路边。
9月7日上午,尽管天气炎热,但数十位戴着草帽的妇女仍从早到晚坚持站在银海酒店旁的路边,等待客人的出现,其“竞争”的激烈程度远远强于广州。
有人回收月饼券是为了先买后卖赚差价,记者深入黄牛群体了解到,若买卖月饼券赚差价,可赚20元/张。
有人却另有“深意”。一名妇女透露说:“我们把回收的月饼券卖回给(月饼厂家)老板,每张赚5元。”
月饼券的秘密:厂家卖了自己印的“纸”
广州黄牛老李向记者津津乐道于这个行业“空手套白狼”的一面:“手头最多的是双黄纯白莲蓉月饼券,其实仓库里没货,但劵还在卖。”
“券比饼多”,已成为广东月饼市场的法则。老李说,每年中秋月饼券都卖不完,但他们并不担心,因为酒家会回收月饼券。
除了“券比饼多”,月饼厂家近年来还默契地制定了一个规矩:把持券领取月饼的截止时间定在农历八月十三。此时,距离中秋节还有两天的时间。
湛江某海鲜酒家一名黄姓经理告诉记者,以前每家酒家都会把月饼卖到节前最后一刻,但大概从两三年前起,开始有了上述行业规矩。“这是因为每家酒家卖的月饼券都会多于实际生产的月饼。如果月饼卖得好,可以追加生产;如果卖得不好,可以回收月饼券。”回收月饼券,靠的是黄牛。
如此一来,月饼券成了一种“虚拟经济”,它的流通过程成了一条灰色利益链。
天涯论坛上,网友“海富城”分析了月饼券的流通过程:公司以6折~7折的价格从厂家团购月饼票发给员工;员工以4折~6折的价格把月饼券卖给黄牛;黄牛把倒卖不掉的月饼券以4折~5折的价格卖回印券的厂家。月饼券转了一圈,厂家实际上却并未卖出一个实实在在的月饼,月饼票于是演变为一种“期货类的金融商品”。
厂家卖了一张自己印的“纸”,就可以赚取相当于券面面值2折的真金白银。
据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知情人士透露,在2001年南京冠生园的“陈馅月饼”风波发生以后,国家严厉禁止使用陈馅,许多二三线的酒家不敢生产过多的月饼,担心卖不完导致积压损失。
而且月饼市场长期以来被一线厂家占据,二三线厂家生存越来越艰难,只好铤而走险,利用炒卖月饼劵从中牟利。
月饼的暴利
50元的成本300元的售价
在这条利益链中,厂家赚到了钱,黄牛也赚到了钱,不爱吃月饼的消费者把月饼券折现了,爱吃月饼的消费者以低于标价的价格买到了月饼,构造了一幅“多赢”的局面。从中似乎找不到真正的反对者,这条利益链看上去牢不可破。
而“天下没有免费的晚餐”,在业内人士看来,月饼券的“超印”实则损害了市场的正常运转,最后埋单的是消费者。他们并不讳言,目前市场上的月饼定价普遍虚高,“灰色利益链”在各个转手环节均有利可图的表象背后,实际上是由月饼高额的利润在支撑。
今年中秋节前,“今年月饼涨价约一成已成定局”的新闻传播极广,新闻来源是中国商业联合会,该会在节前一个多月发布报告称:“今年以来,月饼生产的相关原辅料普遍上涨,其中面粉上涨10%左右,白砂糖上涨30%左右,花生油上涨10%左右,豆类涨幅均超20%,包装材质、人工成本、运输成本等相关成本涨幅也均超过10%。”
然而从实际情况看,原料价格上扬并没有影响月饼行业可观的利润空间。
湛江某海鲜酒家的负责人黄经理向记者透露:“代工生产的月饼平均成本为25~30元/斤。小月饼按个计,2~3元一个,大月饼(特指一斤以上一个的月饼品种)按斤计,8~10元一斤。包装也要成本,铁盒一般6~7元一个,纸盒7~18元一个,最高档的包装盒30多元一个。”
以该酒家的两种月饼礼盒为例,某款高档月饼标价298元/盒,内含8个小月饼,月饼本身的成本是24元,加上包装成本,总成本约为50元。
另有一款三斤重的大月饼礼盒,标价368元,总成本也不超过50元。该酒家给出的团购价一般为标价的7折,同样暴利。
高额的利润让这个行业日趋拥挤。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生产月饼的企业有上万家,年产量超过25万吨,销售额超过150亿元,行业主要骨干企业和地方知名品牌企业年平均增速超过15%。
甚至非传统月饼生产企业也来分一杯羹哈根达斯、星巴克、雀巢等洋企业如梦初醒般地积极进入月饼市场争夺中,它们意识到这块“一年一度”的巨大市场仍在连年扩大。
不少二三线酒家也来凑热闹。月饼的销售周期短,这些商家往往不设立自己的生产线,而是交由他人代工。
广州市场今年的月饼销量预计超过800万盒,超过去年700万盒的销量。业内对广州月饼市场的前景看好,预计明年广州的月饼销量或可超过1000万盒。
最大的需求
企事业单位的“大单”
媒体人“钱真多”说:“差不多十年前,每到九、十月份上班的时候路过采芝斋、九芝斋这样的杭州老牌糕点店,我总喜欢买一袋现烤的鲜肉月饼做早饭。我记得那时候是5毛钱一个,后来慢慢地1元、1.5元、2元地涨上去了,今年没去消费过采芝斋,家门口另一家新开的糕饼店已经涨到2.5元一个了。如果有月饼期货,那该多好呀。10年涨5倍,略输房价,稍逊黄金,但肯定跑赢了大多数理财产品。”
其实早在2004年,国家就开展过对“天价月饼”的整治,但是作为一种特殊的节庆食品,月饼被附加的送礼需求却并未随之减弱,反倒有增无减。近年来,一线月饼生产品牌加紧采取团购、网购、电话预定的方式由明转暗销售天价月饼,而非主流、非传统生产月饼的二三线厂家则纷纷推出了自家品牌的定制月饼,并通过发放月饼劵牟利。
在二三线城市,这种市场变化表现得尤其明显。广东省湛江市的月饼市场一向竞争激烈,其下辖的吴川市于去年9月获封“中国月饼之乡”称号,并举办了首届中国月饼节,每年中秋湛江市各大酒店都会推出自家月饼。
对这些酒店来说,客户的主体并非个人,而是企事业单位集体订购的“大单”。
每逢过节,各企事业单位就向有长期合作关系的酒店购买月饼劵,一方面发放员工福利,一方面满足礼尚往来的“人情需求”。因为数量大,也能拿到比较优惠的价格。湛江市某银行分行办公室主任林铭(化名)说:“我们一个分行就订了1000张(月饼券)左右。”
今年中秋节过去了,一年一度的“月饼节”混战也告一段落。“不爱吃月饼,每年月饼的唯一意义就是送礼。”白领梁女士这样总结。
“月饼经济”观察:
10年“噱头”演变路径
“月饼经济”形成已久,其中存在的问题并非一朝一夕就可解决。2005年6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等行为的公告》,6年来,月饼行业一直在“乱”和“治”之间徘徊。
近日有消息称,对相关标准的修订将在今年完成、明年实施。已经乱象频生的月饼行业,会迎来新一轮的“大治”吗?
月饼曾搭上房子来送礼
本世纪初,曾出现中秋月饼上市越来越早、价格逐年走高的现象,离谱的“天价”月饼一度在全国各地争相上市,让国人大开眼界;商家不仅在月饼中加入燕鲍翅等非传统的高级馅料,更通过搭售贵重物品抬高价格。
当时,月饼作为礼品的性质被空前放大,在销售月饼时搭售烟、酒、茶叶都很常见;还有附赠白金项链,附赠高尔夫球杆,附赠一副钛金制成的中国象棋棋盘的……凡此种种,层出不穷。
2003年中秋节,昆明出现标价31万元的月饼礼盒,其中甚至包括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住房。
2004年12月,国家发改委对全国有代表性的91家月饼生产企业和116家大中型商场(超市)开展了月饼成本价格专项调查,按每500克单位价格将月饼明确分为低档、中档、高档和天价月饼四个档次,其中500元以上被归为“天价月饼”。这是国家开始下决心整治天价月饼的第一步大动作。
月饼券大行其道
2005年6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月饼价格、质量、包装及搭售等行为的公告》,公告第一次明确要求月饼生产企业合理包装,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月饼。
公告本身没有在现有法律框架外设定新的处罚,但违反公告援引的有关法律条款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依据价格法,要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有专家认为,对月饼厂家来说,跟所赚取的利润相比,付出的代价实在不值得一提。
“天价月饼”虽然得到整治,厂家不再在超市中摆放奢华的月饼礼篮实物,却又开辟了网购、团购等渠道,并发行月饼劵,暗箱操作。长期以来,月饼劵一直被广泛和“巧妙”地利用着。
新标准明年实施
8月31日,中国商业联合会发布了2011年月饼市场运行情况报告,报告指出:个别二、三线城市仍有月饼过度包装现象;有的非主流月饼生产企业不以大型商厦、超市为销售终端,利用政府监管空隙和市场空白,突击销售过度包装产品,且销售时间短,不易监控;个别酒店、餐饮企业团购、网上销售月饼,仍存在过度包装现象。
对此,中国商业联合会副秘书长、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第一起草人张丽君透露,今年9月底前将完成月饼国家标准修订工作,力争今年发布,明年5月份前实施。
茅于轼:印度的“教育券”
Posted 周五, 2011年 09月 09日 By ChangCe
印度的“教育券”
茅于轼 2011-09-09
核心提示:教育改革的阻力往往来自主管教育的政府部门,这在任何国家都一样。
印度也是政府拿钱办义务教育,但也有普遍问题。主要是官办学校校长缺乏自主性。人员委派、经费审计、教材购买、基建计划等,大一点的事都要上面管理机构决定,效率低下浪费巨大。有的地方还有贪污腐化。比如政府请的老师自己不教课,花一半工资另请一名不合格的人滥竽充数,自己留下一半工资,其中分一部分给政府的教育督办,帮助他掩盖这种不法行为。政府钱没少花,但村民享受的教育质量很差。
印度有个非政府组织,称为“公民社会中心”,想出了一个改革方案。该方案巧妙之处是把政府教育拨款印制成“教育券”,直接发给学生。学生可以挑选自己认可的学校上学,并把教育券当学费交给校方。学校以收取的教育券到政府财政部门兑现。学生可上公立学校,也可上私立学校。教育券可在公立学校里用,也可在私立学校里用。公立私立一视同仁。学校之间有了竞争,教育质量就得到改善,一定量的钱发挥出最大效用。
印度这项改革还没完全付诸实行,但正在声势浩大地宣传推广。“公民社会中心”已通过社会募捐筹集到一笔资金,印制成教育券,发给贫困家庭学生。申请教育券的有12万人,由公民社会中心分发的教育券只有四百多张,不能完全解决问题。但这么多人申请,说明非常受大家欢迎,这是对政府的一种压力,要求改变现在的拨款方式。如果政府接受这样的观念,把教育经费用教育券的形式发给全体学生,经费使用效率可成倍提高,教育事业将完全改观。
但这样做不容易,还需要一系列配套改革。首先是放松对民办学校管制。在菲律宾,办学校不需要政府批准,在印度还不行。还要允许以营利为目的的学校的成立(印度不允许以教育谋利)。在这方面中国比印度走得更快些。2002年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已允许民办学校赚钱。近年来我国农村民办学校欣欣向荣,发展十分兴旺。过去大家以为只有城市高收入家庭才会有对民办学校的需求,农村收入低,不会有民办学校出现。其实不然,甚至比较贫困的地区也有民办学校兴建。城市里为打工子女办的民办学校更是需求旺盛。
如果通过教育券使公办民办公平竞争,肯定会有一批公办学校被民办学校取代,造成公办学校关闭,教师会失业。因为就学儿童总数不变。多一所民办学校,就会少一所公办学校。从宏观着眼,应该让民办学校通过竞争吸收高质量的老师,包括公办学校里的。公办学校办不好往往不是老师不行,而是校长缺乏自主权或管理混乱,人不能尽其才。
在印度,有关部门曾研究和比较了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教育质量。结果明显说明在同样办学条件下民办学校的优越性。但按目前资金条件而言,民办学校竞争不过公办学校,因为他们没有政府拨款支持。如果教育券方案能通过,两种学校都能从竞争中得益。最后得到好处的是学生(可能也包括民办学校的老师,工资能有所增加)。公民社会中心负责人告诉我们,这个方案得到印度国家计划部门赞成,但教育部门明显反对。因为如果发放教育券,教育主管把拨款权力交给了学生,决定学校命运的变成了学生,而不是政府教育部门。教育改革的阻力往往来自主管教育的政府部门。这在任何国家都一样。
我国浙江省也试办了政府拨款的教育券,成绩良好。印度的改革更为我们试办教育券增加了信心。
中国资源税改革利益各方解析
Posted 周六, 2011年 09月 17日 By ChangCe
刘利刚:中国资源税改革利益各方解析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1年09月16日
原文含大量图表,请见http://www.caijing.com.cn/2011-09-16/110862433.html
改革将提高资源分配效率以及欠发达富矿区的财政情况,同时生产者将会面临更重的税收,国内大宗商品的成本也将上升,相关大宗商品的进口预计将增加
中国既是自然资源的消费国、又是生产国。2010年,全国产原油2.04亿桶、940亿立方米天然气、10亿吨铁矿石和32亿吨煤。
分析显示,若实行新资源税,资源分配效率和矿藏丰富的欠发达地区的财政状况都将得到改进;另一方面,生产者则将面临税收负担加重,本地开采的大宗商品价格;而大宗商品进口量则将上升。
本文将考察中国资源税改革及相关事物。分析显示,改革将提高资源分配效率以及欠发达富矿区的财政情况,同时生产者将会面临更重的税收,国内大宗商品的成本也将上升,相关大宗商品的进口预计将增加。
现行资源税于1993年底制定,2005年修订一次。目前,当局对7种自然资源从量资源税而不考虑资源价格,森林、水资源、地热和其他自然资源则不采用此类税率。
得益于近10年采矿和能源业的迅猛发展,中国资源税收入从2000年的50亿元升至2010年的420亿元、其中约41%来自无色金属、42%来自包括原油、天然气和煤炭等能源。资源税收入在中国财政收入中占比不到1%。但是由于除去离岸原油税以外的所有税金都直接流向地方政府,资源税对于地方政府至关重要。
新疆试点
2010年6月起,中国政府开始在中国最大油气产区新疆征收5%的原油和天然气从价税。
以每吨原油售价5000元、每千立方米天然气1860元计,目前的税制下分别征收30元和9元的资源税,相当于0.5-0.6%的从价税。因此,5%的从价税大约相当于目前税率的8-10倍。
2010年新疆产原油0.256亿桶原油和250亿立方米天然气,那么试行方案将增加税收88亿元、为新疆政府带来收入80-100亿元。然而,新疆政府2010年实际资源税收入仅有32亿元、占新疆1000多亿财政收入的3%。
预期值与实际值的差额可能是以下几点原因造成的:
1/新方案仅实行6个月、而非全年;
2/目前实行的各种油气资源税减免项目有:对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经过减免,中石油西北分支机构2010年的有效税率仅4.63%;吐鲁番-哈密油田4.75%;塔里木油田4.96%;中石化西北分支机构3.27%。
税收负担将主要由该地区内的国有油气生产商(如中石油、中石化)承担:仅仅中石化的西北分支就将每年向新疆政府多支付3亿元税金;中石化十分之一的能源开采来自新疆,相关税收将翻六倍增至30亿元。有关公司盈利率将最多降低8%。
中国主要原油和天然气产地
资源税改革的影响
为欠发达产自然资源产区带来更多收益中国生产自然资源产区大多分布在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在现行的税制下、当地政府无法从大宗商品价格上升中获益。
举例来说,若征收5%的从价税、那么产油区的资源税收入有望提高8倍以上;产气区的相关收入更可增加10倍以上;油气税收总额将会从70亿元升至600亿元,改革将把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带来的收益从生产商转向地方政府。
受改革影响最大的莫过于煤炭。由于2010年煤炭产量高达32亿,这一改革将带来1220亿元的收入,相当于2011年中国财政收入的1.2%。
相关大宗商品进口量增加
中国已经成为原油和铁矿石等大宗商品的重要进口国。资源税改革将提高消费本地资源的成本,进而促进生产者选择以进口代替本地采购。此外,资源税改革将会提高采矿成本,促使企业充分开采现有矿山,进而达到环保目的。
资源税的它山之石
中国资源税改革不同于其他主要的矿业国家。
澳大利亚将于2012年7月起对铁矿石和煤炭业的“超额利润”开征30%的资源税。“超额利润”指相关自然资源售价减去其出矿价格和运输等成本的余额。此外,澳当局还征收石油税,该项税收目前只针对海上石油项目,但将扩展至澳大利亚所有陆地和海上的原油、天然气和煤层甲烷开采项目,税率为40%。
加拿大从2003年起在5年内分阶段实施了资源税征收,其关键之处在于调整了资源生产企业的公司税税率和减免税收的条款。加当局对通过非可再生资源的开采、提炼、冶炼和精炼生产初级金属或生产和初加工石油和天然气获得的收入征收21%的有效税率。此项政策意在保护资源省份的利益,同时,部分省份获准出台了税收减免政策。
结论
2010年12月资源税改革被推行至内蒙古西部和甘肃;2011年6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扩大资源税改革的议案,继新疆试点成功之后,将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从价资源税,相关信息自7月已在资源行业内流传。
此前资源税的出台几度推迟:2007年当局出于对加重通胀压力的担心而暂缓了资源税的推行;2008年再次由于担心企业业绩受影响而作罢。而现在CPI已经见顶并处于逐步下行的趋势,当局可能趁此机会推行资源税。
资源税也可能被推行至其他自然资源。2011年4月稀土资源税开征,每吨轻稀土须缴税60元、重希土须缴30元。
需要提醒的是,目前正在进行的煤炭税改革不属于资源税改革的范畴。目前煤炭的价格很高,已经使下游需求降低,而大多数活力发电站则使用国家规定的限价煤发电。由于火力发电站的成本中70%来自于采购煤炭,一旦进行煤炭资源税的改革,发电站势必减少发电量。因此,我们预计煤炭资源税将在石油、天然气等其它大宗商品后实行。
吴思:评价《决议》要站在历史的高度
Posted 周六, 2011年 09月 17日 By ChangCe
吴思:评价《决议》要站在历史的高度
作者:吴思 时间:2011-09-02 来源:胡耀邦史料信息网
我三十年前看《决议》的时候,觉得不错,现在看起来,仍然有些地方不错。但是以前看不出问题的地方,现在看出来了。我谈四点看法。
第一点,我重读时有一个困惑,就是依据什么理论框架评价《决议》?选择马克思主义的角度?毛泽东思想的角度?自由主义的角度?
《决议》本身的理论立场是坚持八大路线。从“文革”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退到了八大理论。但八大理论还是苏联式的社会主义理论。如果我们依据这套理论评论《决议》,恐怕就跳不出来,做不出有价值的评论。如果用自由主义理论,距离《决议》的话语体系太远,很多成绩看不出来。我折中了一下,站在新民主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的理论立场上评论《决议》。
顺便一说,新民主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有什么异同?
在经济上,两者都主张市场经济,发展私人资本。大体相同。在政治上,两者都想掌权,但新民主主义是打出来的,民主社会主义是选出来的。掌权之后如何维持政权呢?靠枪杆子,还是靠民众的选票?民主社会主义靠选票。新民主主义强调党和人民的利益完全一致,回避了这个问题。如果不回避问题,明确人民至上,两者就差不多了。
第二点,从新民主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角度评价《决议》。
一,关于《决议》的理论立场。
《决议》放弃了“文革”理论,回到了八大。所谓八大路线,就是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在经济上发展生产力,在政治上发展党内民主和政治民主。对比“文革”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八大理论更加有建设性,更加合乎民意和官意。这是一个进步。
但是,一旦确定以发展经济为目标,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就不大灵了,而市场经济、大包干、民营企业,就会显示出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特征。在改革开放的冲击下,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站不住脚了,八大理论就随之站不住脚了。所以,八大理论虽然有进步意义,在历史上站不住脚,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中共中央已经超越了八大理论,采用了邓小平理论。
二,关于《决议》的内容。
《决议》有很多高明的主张,也有不到位的地方。先说高明的地方。主要集中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
《决议》总结说:“逐步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任务之一。建国以来没有重视这一任务,成了‘文化大革命’得以发生的一个重要条件,这是一个沉痛教训。”这个总结很好。《决议》主张:“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成为有权威的人民权力机关,在基层政权和基层社会生活中逐步实现人民的直接民主。” 《决议》还要求党在宪法范围内活动。我们知道,这些事现在还没有做好。《决议》提出的奋斗目标是,把中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具有高度民主和高度文明的国家。我们知道,中国经济现在是世界第二,四个现代化基本实现了,可是高度民主和高度文明呢?好像现在的主要任务不是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而是维稳。总之,《决议》的很多政治主张,现在看来还是很先进的。
再说说不到位的地方。主要集中在经济方面。
否定“文革”,大跃进和反右,当然不错。但《决议》肯定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那个时期的指导方针及基本政策。我们现在看得很清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不是成绩,而是失误。否则就用不到改革开放。大方向错了,走得再稳再快也不值赞扬。
《决议》对资本主义和市场经济的批评,也不符合改革开放历史经验。如果这些批评是对的,后来的改革开放就是错的。
在农村政策方面,《决议》只达到了联产计酬,也就是小包干的水平,没有达到大包干的水平。在工业方面,《决议》还停留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水平。后来,我们知道改革开放的结果,主体是市场经济而不是计划经济,主要的发展动力是民营企业,而不是国有企业。在这个意义上,三十年的改革实践远远超过了《决议》的水平。如果尊重实践检验的结果,如果现在写这个《决议》,上述评价肯定是反的。
第三点,对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理论的评价。
《决议》概括了这套理论的主要观点:“一大批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已经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文化领域的各界里,相当大的一个多数的单位的领导权已经不在马克思主义者和人民群众手里。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中央形成了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它有一条修正主义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在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门都有代理人。过去的各种斗争都不能解决问题,只有实行“文化大革命”,公开地、全面地、自下而上地发动广大群众来揭发上述的黑暗面,才能把被走资派篡夺的权力重新夺回来。这实质上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以后还要进行多次。”
三十年之后回头来看,我对这套理论有三点评价。
1 、毛泽东的判断反了,所以他的理论错了。他防范的修正主义路线,其实是符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路线。上上下下,确实有一批人想走这条路线。在这个问题上,毛泽东的事实判断正确,价值判断错误。
2 、毛泽东说到的解决问题的方法,自下而上发动群众的方法,看起来不错,但是群众起来真正要的是什么?我们知道,农民闹的是大包干,全民闹的是赚钱发财。民众对于官员要求,也跟毛泽东想象的完全相反,他们要求官员支持帮助他们赚钱发财,而不是要求他们高举大寨红旗,坚持大庆道路。
3 、无论选择哪种发展模式,“文革”也好,改革开放也好,民众都希望官员廉洁奉公,为人民服务,而不是特权腐败。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自下而上的民众监督确实是必要的。当代左派吹捧“文革”的时候,为什么有人赞成?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反腐败反特权,可能就是这套理论之中最让现代人动心的地方。
第四点,民主问题。
回顾历史,我还有一个问题:为什么一直说民主,一直不能实现民主?从新民主主义时代,中国共产党就强调民主。建国后,八大仍在说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文革”提出了大民主。《决议》否定“文革”,但也主张高度民主。现在,我们知道,中国共产党仍在说民主。为什么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决议》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但我觉得这个追问很有意义。
延安时期的“窑洞对”可以证明,毛泽东早就知道,民主是走出兴衰循环的正确道路。为什么不走这条路呢?我的看法是:领导人有一种自信,他们认为自己可以领导人民抄一条近路,一步跨进天堂。
后来的实践证明,所谓的近路是弯路,领导并不高明。那么,为什么还不实行民主呢?这时候又有利害计算。“利”包括决策效率、政局稳定,后来恐怕还有既得利益。“害”包括各种风险,国家风险,党的风险,个人风险。所以,讨论民主的前景,关键是不同层面的利害计算。
我对搞民主的风险评估是:在国家层面上,如果套用邓小平推进经济改革的九字方针:“允许看、大胆试、不争论”,把最后一条“不争论”改成“可争论”,民间和社会舆论的力量推动政治体制改革,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全民收益远高于风险和成本。
回国了解了一下学术圈的情况
Posted 周四, 2011年 09月 22日 By ChangCe
]回国了解了一下学术圈的情况 (249 reads) 时间: 2011-9-21 周三, 20:03 1星 [查看]
作者:ss201009 在 海归茶馆 发贴, 来自【海归网】 http://www.haiguinet.com
上个星期刚从国内回来,在国内某顶尖大学呆了两个星期,获得了不少一手信
息,简单说说。
一、学术经费超增长
我去的某系(其实现在已经是学院了,本不想设院,可别的学校都改了,也就
从大溜了),乃工程专业,90多个faculty,科研经费这几年的增长只能用"迅猛"来形容。2008年是1.1亿,2009年1.2亿,2010年猛增到2.5亿。数字出自内部资料,绝对真实,这还不算在该系管理下外拨(给合作单位)的经费。
二、学术论文大跃进
很多在美国的同鞋,包括我本人在这次回去之前,仍然以为国内虽然钱多了,
可科研水平还很落后。但该系的科研成果汇总,让我刮目相看。该系SCI文章数,2008年112篇,2009年155篇,2010年206篇。其中2010年在影响系数超过4的Journal上发了50篇之多,IF>4在我们领域基本上是代表最高水平了。几个我的70后同学,土博,出来呆过2年,现在都已经是副教授,从文章水平来说,基本上够申请美国一流公立大学AP了。
三中国特色的大学编制
大家可能说了,90多个faculty,一年发200篇sci,人均也只有区区2篇啊。但
要知道,国内大学里还有相当数量的中老年教授,当年在不同环境里培养出来的,基本没有发sci的能力。还有相当一部分faculty,是以工程项目为主要任务的,发sci的能力也基本为零。
说到产业口的faculty,这个是中国特色。目前产业届的科研水平仍然比较弱,
很多大规模、高难度的建设项目,公司和设计院都没有能力单独完成,技术水平不够,因此需要科研院校协助完成,甚至在科研院校主持下完成。这样,大学就承担了很多咨询设计的任务。社会有需求,国家有政策,学校有效益,大学何乐而不为?
其实学企不分,教授不踏实做学问,一心搞项目的问题一直都有,现在其实已
经比以前有了进步。主要是学校把工程faculty和科研的faculty分开,明确各自的任务和考核指标,其次是科研经费大幅增加,极大增加了搞科研的积极性。
四、科研资源配置高度集中
我visit的这个学院,有90多个faculty,据说其他国内一流的大学也都是差不
多规模,科研经费也很多。而我在美国读PhD的学校,同样的专业(连系都不是,不要说学院了),也是美国top5,只有13个faculty,研究经费具体多少不知道,但估计人均一年大概不超过200k,还是比国内少很多。
为什么中国学校院系编制如此庞大,经费如此丰富?究其原因,我觉得主要是
中国的优质科研资源仍然过于集中。中国人口是美国四倍,而大学的数量只有不到1100所,不到美国的1/5,而有研究能力的大学就更少。基数少,国家科研投入又迅速增加,加上对一些重点院校的特别扶持政策,因此编制臃肿,经费集中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了。
五、中国特色的考评制度
中国学校里那么多faculty,怎么评教授呢?这次回国我才算弄明白。国内学校
对美国的tenure制度有很多讨论,但是实践的没有,至少我没听说过。我了解到情况是,评教授是按照竞争模式。每年每个院或系有一定的教授名额,一般情况是一个系一个,有一些学校特批名额,但很少。然后副教授们来申请,然后经过一定的考核审批程序,决定谁能评上。我个人认为这个方法还是比较合理的,大家似乎对这个制度也还认可,不过我也听到,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有不少潜规则。我visit的那个学院一年好象是3个名额,目前有40多名副教授,也就是说副教授升教授平均要10多年。不过考虑到讲师到副教授只要0-2年,十几年爬到顶也不错了。
六、近亲繁殖仍然严重
这大概也是中国学校的一大特色吧。记得我上学的时候,老师基本都是留校下
来的。这次我回去一看,基本没什么变化,大概80%的faculty是本科在那里毕业的,不是土博,就是是出去之后兜一圈又回去的,or both。
七、生活质量有待改善
跟几个留在系里的同学聊,感觉年轻教师最concerned是房子。学校在北京,面对庞大人员编制造成的庞大需求,学校在解决教师住房问题上还是有很多执肘,主要是地皮难搞。年轻教师大多被安排在二、三十年前建的老公寓里面,基本是60平米左右的两室一厅,面积比较小。教师收入虽然不错,但自己买房子还是有点困难,都排队等着学校什么时候把新房子盖起来呢。所以一见面,总要问一句"你几号?"
此外,因为工作繁忙,家里小孩基本是老人照顾,所以三代挤在那样的小公寓
里,更显得局促。
说到工作忙,现在国内的人都跟上了发条使的,工业界学术界,男的女的,全都是早出晚归。跟一个中年教授一家吃饭,小孩都上高中了,跟我说她一年能见她爸的时间不到一半。另一个同学跟我说,他们平均一年要出差7、80趟,平均一星期一次还多。我这次好几个重要同学没看见,都是因为他们出国出差没回来。但国内的人似乎对这种生活乐此不疲,因为能出差已经成为了一种成功的标志。
繁忙的工作也造成国内人对健康的忽视。我见到的那些同学几乎没有定期锻炼
身体的,我说我在美国跑半马拉松,他们都觉得不可思意。国内人喝酒还是一如既往的凶猛,出去做项目必须喝酒,酒喝不好项目拿不到,钱收不回。做官员的就更要喝,我没统计过,不过我敢说酒量和升迁速度绝对有significant的正相关性。这种工作强度和方式下,健康状况可想而知。我见到的同学和老师里,3、40多岁身体就有问题的人不少。
八、总结
国内学术界的迅速发展是不可否认的,我预感在强大资金的支持和竞争压力下
,科研水平将会有飞跃式的发展。但是我个人认为,目前的发展大多还是建立在模仿和追赶的模式上,想要有开创性和引领潮流的发展,还要相当长时间的投入和积累,以及学术文化和制度上的变革。
维权的方式
Posted 周四, 2011年 09月 22日 By ChangCe
出租司机曾经告诉过你什么你不曾知道的事?旅行时,你从出租司机那了解了什么城市秘密?
panbin ,幸福科技CEO,前新周刊记者。机载APP《云端...
http://www.zhihu.com/question/19855176/answer/13163625?utm_source=weibo&utm_medium=weibo_share&utm_content=share_answer&utm_campaign=share_button
说一个个例,我曾调查一个医药案子(调查记者),在出租车上,跟后方编辑打电话交流看法。司机问我,你是医疗行业的?(因当时针对药监局内幕做了很多调查,弄得满嘴医学术语。)
我当然否定之,但司机追问,我只好说自己是记者,正在调查与医疗系统相关的事。对方很兴奋,说终于找到这样的人了。我问他什么情况,他说自己的岳父因为医疗事故,被同仁医院的外派医生(到昌平卫生院做手术)弄瞎了眼睛,自己一直跟医院打官司呢。我听着有点料(职业本能判断),就给了他名片。
我在药监局的调查结束之后(就是这篇,《药审的秘密》blog.sina.com.cn/s/blog_4...),这名和气地出租车司机找到我单位,带了很多材料,向我说明案子情况。事实上,官司很简单,因为碍着医院和卫生局的关系,昌平法院一直不给判决,后来我去了一趟昌平法院,两个小时之后,判决书就下来了,还是胜诉。
我对这名出租车司机感兴趣,是因为他维权的方式。用知识武装自己,把自己的出租车厢当做“知乎”。他在长达两年的维权过程中,没有上访、闹事,而是专心学习法律、医学、信息、政治知识,而他的老师们,就是乘客。
比如案子中他发现,那位同仁医生的医师资格证书有问题,与另外一名医生号码重复,有可能造假,卫生局的答复是计算机数据库录入出错。他不信,就专门在中关村科技园附近拉人,最终在上地遇到一位数据库专家,中国信息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给他详细讲解了数据库原理,并告诉他,不可能是数据库录入出错。
又比如,他对眼睛致瞎的原因不清楚,就专门到医院附近拉活,后遇见一位北大人民医院的眼科主任,主任跟他详解眼病原因,并看了他随身带的病例和材料,并确定地告诉他,医院和医生的责任在哪里。在讲解过程中,主任到家了,又在小区门口,多讲了半个多小时。
还比如,在医疗事故鉴定上,他得到非常不利的结果,他想推翻之,就专门找医疗鉴定专家。对法律知识不了解,就专门到法院附近拉人,在打官司过程中,很多法官都给他出过主意,很多律师也提出帮助。他也想找记者,但遇到的都是文化娱乐记者,没见着法制或调查记者,我是第一个。
我后来去他家看过一次,电脑里有专门的文件夹,分门别类,写满了与官司有关的各种信息。还有厚厚的打印和手写材料。他自豪的说,现在,他是半个眼科医生和半个律师。二审的时候,他甚至没有花钱请律师,而是自己写诉状,自己充当辩护人。
他曾经求教过的人还有:中日友好医院的老教授(女)、空军总医院医师(女)、海淀法院立案庭法官、医院的法律顾问、海淀医院行政人员、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等等。
他用自己所学到的知识,数次将医院、鉴定中心、卫生局、法院逼到墙角,最终小胜。可惜的是,这个故事没有最终成稿,一是因为编辑觉得故事偏单薄,需要再找几个案例。二是我处在人生转型的关口,出来创业了。很遗憾,所以写在这里,想起什么,随时补充。
多次清理后反成痼疾:“红头文件”揭秘
Posted 周五, 2011年 09月 23日 By ChangCe
多次清理后反成痼疾:“红头文件”揭秘
作者:南方周末记者 鞠靖 实习生 刘治兵 刘胜男
2011-09-22 南方周末
深谙党政部门行事规则的人们都知道:“黑头(法律)管不住红头(文件),红头管不住无头(领导指示)。”近年发生的多起案例显示,“黑头”不仅管不住“红头”,甚至“红头”的效力还要大于“黑头”。
一份由黑龙江省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下发的红头文件,最近令公众议论不断。据《法治周末》披露,这份文件要求各省直机关职工本着自愿的原则,按照省级领导干部400元,厅级干部300元,处级干部200元,处级以下职工100元的标准进行捐款。
这已经不是红头文件第一次出怪事了。从江苏邳州教育局发红头文件禁止教师“乱讲话”,到内蒙古公益事业联合会以“红头文件”向张学友演唱会主办方索取门票,奇怪的红头文件层出不穷。
在人们的心目中,具有中国特色的红头文件是权威、庄重的象征。但措辞严谨准确的“红头文件”,也会变成单位领导随意利用的谋取部门利益的手段。作为仅次于法律、法规的政府文件,“红头文件”由来为何?主要负责发布哪些重要政策?今天它频频“出位”,到底是为什么?
在不少地方,党政部门的“红头文件”往往具有压倒一切的权威。 (向春/图)
繁琐的“红头文件”
对于“红头文件”,人们最直观的印象是红头和红色的印章。在学术上,最为人们所熟知的定义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他说,“红头文件”是指我国除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法律性的文件以外的规范性文件,是针对特定的组织给出相应的通知或者规范性的要求,是仅次于法律、法规、规章的政府文件。
中国公文写作研究会曾在一部专著中称,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公文种类多达14种,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种类有13种,这之中绝大多数都是“红头文件”。
在中国,数量惊人、种类繁多的“红头文件”可以有众多的分类方法。如,有人划分为政治类文件、信息类文件和管理类文件。毛寿龙所称的“红头文件”只是管理类文件中的一部分,它们可以是“规范性文件”,还可能是各种通知、请示、意见、公报乃至会议纪要。而同级机关之间来往的公函,可以被视为红头文件中的信息类文件。
1949年后,由于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党委、政府作为政治、经济活动的组织者、指挥者,掌握着对经济要素的控制权、物资分配权、资金调拨权、人事任免权等。党和政府的命令就是体制运行的准则和依据,导致“红头文件”在行政活动中大量出现。
严肃、权威、庄重、规范是“红头文件”最重要的特征。人们所不知道的是,对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甚至有专门的“国家标准”加以规定。这项国家标准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等文件一起,对“红头文件”作了事无巨细的规范。
比如,对于纸张,党内公文可采用16开型(长260毫米,宽184毫米),也可采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行政机关公文应采用A4型纸。至于“红头文件”的象征“红头”和“印章”的具体规格,同样有详细的规定。
至于印章,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从国务院到乡镇政府,印章的直径从6厘米到4.2厘米逐级递减,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也被要求不得大于4.5厘米。印章不仅是单位的符号,有时候也是权威的象征。一个有趣的笑话是,一个企业到工商局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事项变更,结果被工商局拒绝受理,打听之后才知道,原来是工商局嫌这家公司的公章直径太大,超过了工商局公章的尺寸。
“红头文件”的正式、庄重感,不仅来自鲜红的文头、文尾的红印章,也来自于规范、严肃的遣词造句和重要的文件内容。但这似乎并不能阻止数量巨大的“红头文件”中,不断出现颠覆传统形象的典型。
事实上,对于红头文件应包括什么内容、如何规定,迄今并无明文的规定,似乎只要是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都可以采用红头文件,这使得“红头文件”泛滥成灾。
“黑头管不住红头”
“红头文件”之所以那么严肃庄重,毫无疑问是因为它代表着一个部门,一级政府。
问题是,由于红头文件制定主体非常之多,各地方、各部门都可以制定红头文件。同时,由于行政职能的交叉设置,各地方、各部门为了行使各自权力,对同一事务制定的红头文件之间相互冲突也就不足为奇了。
2004年4月5日,一辆急救车依据黑龙江省物价局、交通厅、财政厅于2003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对“120”急救车免征通行费的通知》拒绝缴纳通行费,收费站则依据黑龙江省交通厅于2000年下发的《哈尔滨机场专用高速公路机动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要求急救车缴纳通行费,双方争执不下,致使1名等待急救的患者死亡。
不过,这并不是“红头文件”全部问题。“红头文件”往往具有压倒一切的权威。最典型的例子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7月30日通过关于修改个税法的决定,从9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免征额为3500元。这项举国皆知的调整在个别地方却未能如期执行,理由很简单:税务部门“没有收到上级文件”。
但这还只是对“红头文件”效力的最简单理解。深谙党政部门行事规则的人们都知道:“黑头(法律)管不住红头(文件),红头管不住无头(领导指示)。”近年发生的多起案例显示,“黑头”不仅管不住“红头”,甚至“红头”的效力还要大于“黑头”。
例如,某市政府在主持一起医患纠纷调解时,在达成的协议中规定,“由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均有人员受伤,双方责任自行承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红头文件”大过了法律的判决;有的地方政府给外来企业颁发“保护牌”,规定“未经政府特许,任何单位或团体,没有特殊原因,不能到重点保护企业检查”,“红头文件”赋予了相关单位“法外特权”。
清理与备案审查
“红头文件”的大量存在并非毫无理由。仅以狭义的“红头文件”而言,它至少可以缓解法律供给和法律需求之间存在的矛盾,在新的法律法规出台之前,“红头文件”不仅可以解决新的社会关系无法调整的问题,而且为制定相关法律奠定了实践基础。
此外,由于各地情况千差万别,中央的规定往往抽象、概括,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的“红头文件”往往能厘清概念,有利于中央文件“落地”。但是,这种合理性并不能掩盖“红头文件”的先天缺陷。
熟知“红头文件”产生过程的人们能够体会到,最终决定一方百姓福祉的“红头文件”往往出于一两个领导或者经办人员的动议,而这恰是“红头文件”与法律、法规制定过程最大的不同。
法律、法规的制定有非常严格的程序规范,一旦通过,具有很强的稳定性。“红头文件”主要是由党政机构相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甚至一把手单独制定,出台时由领导开会决定,甚至只是由个别领导签发,程序简单,也缺乏权力制约,更多反映的是领导班子和领导者的意志。
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全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副秘书长胡仙芝说:“问题红头文件的主要特征,首先是内容不合理,其次是程序不合法。”
有学者曾经撰文指出,要纠正“红头文件”存在的问题,必须建立相应的红头文件出台法律审查程序,设立一道安全阀门;切实发挥行政复议的审查纠正作用;建立完备的公示和清理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这四大办法基本概括了政府部门、专家学者提出的所有建议。
2010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明确规定,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这一规定,使得全国各地掀起新一轮清理“红头文件”的热潮。
资料显示,1949年后,全国已经开展了12次法规规章清理活动,其中5次全面清理,6次专项清理。不过,这种运动式清理无法从根本上治理“红头文件”之乱。
上海财经大学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麻国安指出,清理并非治本之策,甚至备案审查制度也始终未能遏止问题红头文件频出。
据媒体报道,国务院法制办正在考虑扩大行政复议法的受案范围。如果实现,对于那些有争议的“红头文件”,权利受到影响的市民有望直接申请行政复议。
麻国安说,加强对红头文件的备案审查,可以有效解决与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但无论是事前备案,还是事后备案,主要由政府法制机构承担,由于备案审查部门与权力部门之间在利益上的共同体关系,监督制约难免流于形式。
“博弈”资源税
Posted 周一, 2011年 09月 26日 By ChangCe
“博弈”资源税
澳新银行(ANZ)大中华区经济研究总监 刘利刚
多年的博弈和争论后,新“资源税”终于在9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修改通过,在新疆等地的试点后,“以价征收”的新资源税被推向全国,成为中国税制和要素价格改革的关键一步。
资源税改革争议已久,其中的核心问题在于,到底是否应该执行“以价征收”的办法。此前,资源税执行“以量征收”的办法。一字之差,背后却有着数百亿元的利益。
以量征收,以原油为例,国家规定每吨原油需要征收的资源税具体数额,不管一家石油公司开采多少原油,单位税额不变。而以价征收,则意味着随着原油价格的调整,由于每吨原油执行一致的税率,其税额也会发生变化。由于近年来大宗商品价格不断提高,这意味着中国石油巨头们需要缴纳的资源税也需要不断提高。当然,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资源税“以价征收”方案的出台。
与此同时,资源税与通胀之间的正相关关系,也成为掣肘资源税出台的重要障碍。一旦以价征收,那么随着大宗商品价格的提高,相关税额也要提高,终端产品也将相应调价。相关决策者投鼠忌器,也导致了资源税改革方案迟迟难以出台。
2007年2008年两年,资源税改革方案都被多方提及,但2007年通胀高企,资源税改革无疾而终。而2008年则因为害怕资源价格调高影响企业业绩,加上国际金融危机肆虐,最终也未能出台。
当然,资源税背后的得益者——资源省区政府,却一直企盼着这项改革早日落地,由于资源税的收入归于地方政府所有,因此其将成为资源税改革的最终受益者,在推动资源税改革方面当然不遗余力。同时,地方政府一旦掌握资源税话语权,在与资源企业的谈判中也将掌握更多的话语权,这也是地方政府孜孜以求的原因之一。最终,新疆在去年6月成为第一家试点的省区,执行税率为5%,征收范围为原油和天然气。随后,该项改革在2010 年12 月被推行至内蒙古西部和甘肃。
改革的效果已经初见端倪,以新疆为例,资源税改革半年,至去年年底,新资源税收入为32亿元,这个数字大约为原有资源税收入的5-6倍。按照简单计算,以每吨原油售价5000 元、每千立方米天然气1860 元计,原有税制下分别征收30 元和9 元的资源税,相当于0.5-0.6%的从价税。因此,5%的从价税大约相当于目前税率的8-10 倍。
实际征收额低于预算值,部分原因是实际执行中有一定的减免举措,当然也有新旧税制交接中的问题。但是,地方政府资源税大幅征收的趋势却难以避免。对石油巨头的盈利也会产生相应的负面影响,但由于其定价权仍然较强,相应实际影响也仍将较为有限。
然而,对于资源省区、尤其是地处不发达地区的省区来说,资源税这一项改革却实实在在地将带来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加。现行资源税涉及7种能源,以原油和天然气来说,若以5%的税率征收,地方政府将获得大约600亿元的资源税收入,此前的收入却大约仅为70亿元左右。而目前资源税以价征收并不包括煤炭,如果煤炭被纳入,由于2010 年煤炭产量高达32 亿,这一改革将带来1220 亿元的收入,相当于2011 年中国财政收入的1.2%。在某种程度上,资源税改革也有利于地方债务问题的缓解。
事实上,资源税改革已经是大势所趋,除开增加地方政府的收入外,资源保护和提高生产效率,也是题中应有之意。不仅中国,很多国家也开始对资源进行了更大范围和更大力度的税收征取,保护资源产区居民利益、限制相关产品出口,是重要的考量。
澳大利亚将于2012 年7 月起对铁矿石和煤炭业的“超额利润”开征30%的资源税。“超额利润”指相关自然资源售价减去其出矿价格和运输等成本的余额。此外,澳当局还征收石油税,该项税收目前只针对海上石油项目,但将扩展至澳大利亚所有陆地和海上的原油、天然气和煤层甲烷开采项目,税率为40%。澳洲的这项改革,掀起了轩然大波,澳洲国内的矿业巨头们也采取了长时间的不合作政策,这项改革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陆克文政府的倒台,但最终政策还是经过修改后出台,政策的取向已经非常明显——限制矿业巨头的利益、保护本国资源。
对于中国来说,这项改革也经过了多年的博弈,最终,新的理念占据上风,成为了政策出台的重要砝码。
短期来看,资源税政策将不可避免对通胀产生压力,并很有可能被传导至居民消费领域。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中国的大宗商品进口也将随之增加,能源巨头们将在海外寻找相对便宜的资源,以保证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而如果资源税扩展至煤炭领域,对于已经承担着亏损压力而发电的电力企业来说,也将是沉重的负担。当然,这种状况不可能无限地被拖延,电价调整也将成为要素价格改革的一部分,最终被推出。
(注: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作者系澳新银行(ANZ)大中华区经济研究总监。)
央视急缩“四费”报销
Posted 周一, 2011年 09月 26日 By ChangCe
央视急缩“四费”报销
2011年09月26日14:31 来源:《财经》 作者:舒泰峰
作为广电系统龙头,央视此番是否能一鼓作气打破固有顽疾,并以此理顺相关的人事财务制度,不惟涉及到央视员工的利益,亦具有风向标作用
《财经》(博客,微博)记者 舒泰峰
“上个月我只领到2300块基本工资,其他部分什么时候发还不清楚。”中央电视台一位年轻记者诉说自己的苦恼。
事出有因。央视多年来实行报票制度,除基本工资之外,员工的报酬主要靠提供发票,从节目制作经费当中列支。据内部人士透露,央视员工通过报票取得的收入几乎占总收入60%以上。
然而从8月起,央视却突然改变了这一做法,从而导致员工无法足额领取薪水。以上述记者为例,她每月收入为八九千元,而8月份,只领到了2300元基本工资,其余本应凭发票领取的报酬因压缩报票而无法获取。
在央视内部,此变化的正式说法为压缩四费——餐费、交通费、稿费(外请专家、评委的费用)、劳务费的报销比例。据央视一位制片人介绍,按照新规定,四费不得超过节目制作经费的7%。这意味着,如果某节目一期制作经费为3万元,四费不得超过2100元,“这点钱连员工正常的餐费和交通费都保证不了,何况还要采访专家等。说白了,节目没法做了”。上述制片人说。
据《财经》记者了解,此举已影响到部分央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新节目的制作因此受到影响,有的栏目已开始准备重播旧节目。前述制片人表示,按此新政策,普通员工每月只能拿到3000元-4000元,今后将很难指挥采编队伍继续工作。
长期关注广电系统改革的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院长黄升民担心,若不迅速解决这一问题,不久后央视将面临人才大量流失问题。
另一方面,已施行多年的报票制度建立在旧有人事体制之上,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央视的四费金额巨大,其内部数据称达到6亿多元。按照央视现有员工8000人计算,人均达到7.5万元,这意味着平均每个员工每月需报销发票6000元以上,就此而言,改革的确势在必行。
“报票”制度长期以来困扰着央视员工,围绕报票,怪象丛生,人人为其所烦却又难以摆脱,其背后牵扯到央视的特殊财务和人事制度。
“报票”制度由来
央视“报票”制度的来源要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初。应中宣部关于广播电视要抓社会热点的要求,在时任台长杨伟光主持下,决定由新闻中心创办一个抓热点问题的栏目,《东方时空》栏目应运而生,于1993年5月1日开播。
2003年,在《东方时空》开播十周年之际,杨伟光回忆,当年开办《东方时空》,筹备组只调了7个年轻人,但每天要制作40分钟节目,压力巨大。在《东方时空》取得成功之后,央视高层决定在新闻中心中增设评论部建制,预计需要100多名员工。但这些人手从央视内部调动难度较大,因此,高层决定向社会招聘员工。
但是,央视作为事业单位,用人受到严格编制限制。比如,台计财部门提出,按规定每人每月工资280元;人事处提出,按规定不发工作证、不能评职称、没有医疗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按规定不能分房。筹备组则提出,计划聘用的编导、主持人、工程师最低学历为本科,他们的待遇不应低于原本台正式职工。
但在实际中,招聘人员的薪酬来源如何解决成为一个难题,因为他们无法获得正式编制,因此这部分资金无法列支。
为此,台里又提了一个方案,对《东方时空》实行台里借给启动资金,广告费自收自支,亏损不补,结余上交台里。财务工作由下属公司代管,台财务处监督。
事后看来,当时实施的事实上是一种经费承包制。即栏目将一定比例的广告收入上缴,其余可由栏目自行支配。实行“承包制”后,《东方时空》将广告交由央视之外的广告公司代理,成为央视首个实行广告代理的栏目。自此为起点,央视也从此形成了几种模式,按节目经费的使用方式划分为预算制(台财务全额拨款)、承包制(栏目包干)、混合制三种。
《东方时空》开播后,全新的节目形态让观众眼前一亮,广告收入也迅速攀升。杨伟光回忆,一开始,15秒广告2500元,大约半年以后提高到12500元。第一年就做到了经费自给。随着《东方时空》等栏目取得成功,承包制迅速推广到央视全台乃至全国,《东方时空》也被称为中国电视业的“小岗村”。
新机制下,央视吸引了大批优秀电视人,他们有的从地方电视台,有的从高校,有的从广播电台来到央视,放弃原有的事业单位编制,成为央视的聘用人员,以此换取一个优越的平台和高薪。
“改革的本质就是放开人权和财权。原来进一个人需要台里人事处审批,还要考试。现在栏目有了自主权,就可以不拘一格选人才了。只要合适的人才,认准了就可以请进来,但是人家大腕来了,不能亏待,得给人家高工资。”央视新闻评论部一位已离任的制片人告诉《财经》记者。
然而在一个事业单位,高薪路线与规不合。给外聘人员的报酬于是走了迂回路线,不叫劳动报酬,而从节目制作经费中列支,以发票相抵。“节目制作经费很模糊,我要做一期好节目,需要去国外采访,需要与专家对谈等,可以有很多名目,于是餐费和交通费等票据就多了。”上述制片人说。
“从节目制作经费当中给员工报酬,这就是报票的由来。”他说。
后“报票”时代
不可否认,“报票”制度的迂回,确使央视突破了之前的体制束缚,促进了央视的发展。1992年到1997年五年间,央视播出时间由17937小时上涨到52441小时。栏目由108个增至332个。编外人员也同时迅速增长。
截至2003年5月底,央视统计其台本部共有各类人员9500余人,其中正式编制内职工2500余人,编外人员达到7000人,占人员总数的73.48%,是正式员工的2.8倍。
“报票”制度也随之在台内普及。“一开始管理非常粗线条。”央视一位内部人士透露,“有的制片人背着整包的钱给大家现场发放。”
对于编外人员的聘用也相当随意。这些编外人员来源五花八门,分为“中心聘用”、“部门聘用”、“小组聘用”,甚至还有大量没履行任何聘用手续的“计件工”,干一天算一天。
由于无法与事业体制的央视签订合法劳动合同,这些编外人员的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处于真空状态,而报酬发放也十分混乱。
为解决这一问题,2004年,国际电视总公司下属的北京中视汇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挂牌,央视由此开始推行劳务派遣制度,即先由中视汇才依照一定的聘用程序,招录、聘用员工,再由公司派遣到央视工作。从此绝大部分编外人员转变为“企聘人员”,即劳务派遣公司委派到央视工作的劳务人员。
劳务派遣之后,央视员工只剩下两种:台聘和企聘。劳务派遣解决了央视长期存在的编外人员的身份、社保等问题,央视同时表示也借此解决了需要“报票”领取报酬的问题。然而事实上,这一问题没有解决,乱象依旧。
提到报票,现已离职的央视某新闻栏目的一位编导摇头不已,认为这是一项“邪恶”的制度。他2005年到央视,没有赶上2004年的劳务派遣,回忆当年,只有七八百块工资不需要报票,其余收入均需报票,每月少则七八千元,多则1万元。
这位编导回忆,其所报发票大多来自于一位开烤鸭店的朋友,这位朋友每月给他提供一次发票,两年下来累计有10万元之多。“如果全折算成烤鸭,算下来吃了1000只烤鸭,平均每天超过一只。”
即使通过劳务派遣进入央视的,也同样需要报票,只是报票数量略少。
更使编外员工尴尬的是,他们需借用正式员工的名义方能报票。如此一来,正式员工经常需要为多位临时员工报票,“有一次,七八个人都交了出租车票给某位同事,后来财务一核对发票,这位同事在同一个时间里分别坐在七八辆不同的车上,去往不同的方向。”数年后说起此事,这名编导仍觉啼笑皆非。
而即使台聘的正式员工,同样需要报票。“他们也要从节目制作经费中列支。”一位制片人说。
积弊难改
2007年,央视清理了1800名“不规范用工”,其中包括临时外请人员、兼职人员、外协人员、实习人员、专家顾问、小时工等。但是“报票”问题仍然未能解决。其原因何在?知情人士分析,劳务派遣制度运行之后,派遣到央视的员工工资水平较低。
劳务派遣之后,员工按理可以名正言顺地获取高工资。然而,普通员工分为六级,最低档的一级基本工资仅为2000元左右,外加绩效工资。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对《财经》记者解释,是否发放高工资还涉及缴纳社保的问题,工资定得越高,则公司承担的社保金负担也越重,像央视这样用人众多的单位,这是一笔巨大的开支。
按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工的社会保险费是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中提取,并由派遣公司负责缴纳。劳务派遣公司一般按非正规就业的比例就低不就高缴纳。“劳务派遣制度的本质是用人单位把一笔费用交给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与员工签订合同,缴纳社保,如果央视不在乎为员工多缴纳社保,就可以定高工资,如果在乎这笔钱,那就另当别论。”张斌说。
低工资之下,从节目制作经费中领取报酬的做法并没有改变。“派遣进来的人干着很重要的活,没有高工资留不住人才,但派遣工资定得又很低,只能用其他的方法来弥补。”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院长黄升民说。
应当说,央视多年来也在不断规范“报票”制度。在央视工作的一位制片人说,最初“报票”很宽松,现在越来越严,连汽油费都不许报。
《东方时空》一开始享有的特殊政策也均慢慢回收,广告收入不再自行留用,而代之以预算制度。“每个月每个组报下个月的预算,经过批准再由制片人负责经费的使用,按播出时间制定经费额度,包括设备租用费、差旅费、劳务费。”上述制片人说,近来年,节目制作经费一年不如一年。
尽管如此,“报票”毕竟是一个灰色地带。张斌认为,以报销发票获得公务报酬的方式应该禁止,因为这种报酬在工资所得上体现不出来,其结果还少交了个人所得税,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
“一开始数额没那么巨大,问题不大,如今‘四费’高达6个多亿,问题就凸显出来了,其间的税务漏洞可想而知。”知情人士说。
报票也产生了其他几个后果,一是使现有工资制度基本崩溃,二是带来收入的巨大差异,同时,埋下了腐败之机。
因制片人掌握经费分配,这一制度对于制片人是重大考验。已离职的一位央视新闻评论部人士坦承,这给制片人留下了寻租空间,也令制片人的角色“很难做”。“这种制度下,管人就是管票,但是一张一张的票管理非常难,无法核实。最后只能靠信任机制,平时一期节目制作经费报销1万块,突然一期要报3万块,也只能签字,因为不想破坏这种信任机制,一旦信任机制破坏,员工只能走人。”
“这种灵活的制度下,虚报发票的事情是很难杜绝的,在财务上必定产生问题。”黄升民说。
报票制度还催生了一个发票产业链,一批倒卖发票的人依托央视为生。他们为央视员工提供发票,从中抽取三五个点不等的报酬。票贩子甚至根据央视员工的需要,“量身定制”成套发票,出差的来回车票,中间的住宿票,打车票,一应俱全。
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次央视收缩报票,亦与北京市警方破获的一起发票案有关。“这起案件中,警方查获的发票很大一部分流向了央视。”
前景未明
据悉,央视的内部财务部门最初因此事涉嫌违法而反对报票制度,但台里既然决定,从大局出发,只能服从。知情人士透露,新台长焦利赴任后听了财务部门的汇报,深受震动,表示非改不可。
在压缩报票规模的同时,央视也推出一系列人事制度的改革措施,一是进行“五定”——定岗、定人、定职、定责、定量。
劳务派遣制度也在改革之列。劳务派遣实际上适用的是临时的辅助性岗位,但现在通过劳务派遣的央视员工很多为重要岗位,甚至是部门领导,劳务派遣显然不能再适用于央视。知情人士说,新的改革动向是将企聘改成台聘,正式表述是“台属合同用工”。新台长表示要以此“解决员工的归属感问题”,同时要建立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
另一项改革动向是实行制播分离,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节目部门比如体育频道,先进行试点。分离之后,实行企业化运作,不再纳入原有财务体系。
财务流程上亦做相应改变。央视的层级是台领导-频道总监-制片人,原来是部主任批准即可走账,现在必须报到频道总监那里才能走账。为配合改革,央视甚至还下发了一份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以起威慑之效。
一系列改革牵涉颇多,何时能完成,并没有一个时间表。“但应该不会耽误太久,不然影响到大家的收入,可能引起反弹。”知情人士说。然因这些变化都很复杂,能不能走得通,也是未知数。仅“五定”一项,涉及到具体的人,就会有很多的博弈和斗争,短时间很难完成。
由“企聘”改成“台聘”这一消息让很多央视员工感到欣喜,但这与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改革的市场化方向相悖,他们对这一改革方向并不乐观。
市场化的改革仍是关键。在黄升民看来,应尽快进行制度设计,能分离出来的尽快分离出来,彻底公司化运作,员工的薪资以市场定价,就自然不会存在报票的怪现象。
央视急缩四票的前景并不明朗。对员工而言,如何尽快补上收入才是关键。“压缩报票政策过于急促,应该先进行人员‘五定’再动作。”一位央视员工说,“现在出现了一个政策真空期,搞得人心惶惶。”
处长不准炒股的由来
Posted 周二, 2011年 09月 27日 By ChangCe
处长不准炒股的由来
作者: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专栏作家 陆一
在股份制试点的早期,由于社会对股票缺乏认识,绝大多数人认为这种东西既不能退股又不能还本,也没有市场转让,因此股票发行无人认购。1987年5月深圳正式批准深圳发展银行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原来计划发行50万股、筹资1000万元,但由于人们对股票认识不足,推销工作十分困难。虽然深发展发动全体员工四处兜售,也还是没有完成发行计划。社会认购实际仅占发行总额的49.9%。在此期间,深圳市领导本着对新生事物的支持而带头认购,并曾号召各级党政干部带头认购深发展股票来支持改革,但就是这样,最终发行筹集的股份仍只有39.65万股、筹集了793万元,只达到发行总额的80%不到。
所以深圳股份制发展的初期,许多党政干部都持有了不少企业的股票。
时任深圳市委书记的李灏,多年以后回忆此事是这样描述的:
“1987年深发展股票发行时,公众股还有许多卖不出去,当时到机关推销,公务员可买200股,20元一股,4000元。万科也卖不出去,到蛇口摆地摊,就像现在卖彩票一样。我那时的工资只有200多元,当时谣言满天飞,香港报纸说我买股票赚了450万,交了150万党费,搞得我一身不是,有口难辩。后来一清查,才知道家里子女集中资金买了200股。这事还惊动了中央,派调查组来调查,李鹏同志亲自给我打电话,说传你有多少多少股票,搞得我哭笑不得。我找到人民银行行长,要他把买发展银行原始股处长以上的名单给我开出来,一查,市委常委,副市长里面只有我?秦文竣还有警备区政委三个人没有买。”(详见《有了改革权限当市长才有点意思——关于深圳几项重大改革的回忆》,2008年5月5日《深圳特区报》。)
(插图:原深圳市委书记李灏。摄影:陆一)
1990年初,深圳股票的柜台交易市场开始一个失去理性的狂热阶段,据刘鸿儒当年的调查统计,到1990年4月,深圳发展银行股票价格为每股176.78 元,比接近于实际价值的发行价格上涨了784%;4月拆股后,6月末又上涨到每股24.85元,比4月时的价格上涨598%。截至6月底,其他几种股票的上涨情况是:金田股票每股83元,比发行价格上涨730%;万科股票每股7.13元,比发行价格上涨613%;安达股票每股8.76元,比发行价格上涨776%;原野股票每股53.21元,比发行价格上涨432%。(见《突破——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之路》,刘鸿儒著,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年版,第62页。)当初深圳党政干部为支持改革而买入的股票,在高涨的市场价格鼓舞下,为市场带来了强烈的财富效应,也带来了那个时代特有的红眼病。
1990年,正当上海和深圳两市紧锣密鼓地筹备创建证券交易所的当口,当时人民日报驻汕头、珠海和深圳经济特区的首席记者王楚,给中央写了一个情况反映。据王楚事后表示,他写这个情况反映的本意是想说明,深圳有这么一个股票市场,前面出现了混乱情况,后面采取了一些措施,这是改革产生的新东西,应该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不能这样继续狂热下去。但是没有想到,人民日报总编室把这个反映情况的材料中关于采取措施的部分去掉了,只把前面骇人听闻的炒股狂热的情况列举出来,改写成人民日报《情况汇编》第346期,题为“深圳股市狂热,潜在问题堪忧”的文章,报送中央领导。结果有五位中央领导同志分别在这份《情况汇编》上作了批示。有的讲,股票这种东西是资本主义的东西,不能在中国泛滥下去,应该立刻关掉;有的则讲,应该制止不规范的股票集资。
时任深圳市委书记李灏、市长郑良玉看到这个内参后,内心极度担心。他们最怕的是最高领导层内有人借此文无限上纲上线,一文丧邦,像一盆冰水彻底扑灭了好不容易燃烧起来的证券市场星星之火,产生无法挽回的影响。但他们俩都认为,不管怎么样,股票市场改革决不能夭折,否则在国内外影响太大了。郑良玉后来回忆这一幕时说:“我们看到转来的这个内参后,非常震惊,感到要扭转某些高层领导的认识问题,不是我们这个层次所能做到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市场规范,加强监督管理。”
当时国务院总理批示,请国家审计署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组成联合调查组,于1990年7月3日至7月17日赴深圳进行调查。并提出了“维护股权中公股的主体地位、对政府工作人员参与股票买卖应作出明确的限制规定、严禁特区以外的内地企业、单位和个人参与深圳市交易活动、提高印花税和个人股息收入调节税率”等建议。
为了堵住“深圳党政干部被股票一网打尽”的责难,深圳市委、市政府在1990年10月做出决定,党政干部不得买卖股票。李灏事后回忆道:“我在市委常委会上讲,我们搞证券市场,不要从中得到什么好处,我们要坚守这条,大家把股票都交出来吧。后来,市里发了一个通知,处级干部不能买股票,当时市政府主要领导压了一个多月不签字,我就劝他,外面都有很多议论了,我们自己得失是次要的,关键要保住证券市场,要面对现实,不能因为这被关了。他最后签了,发了下来。”(详见《有了改革权限当市长才有点意思——关于深圳几项重大改革的回忆》,2008年5月5日《深圳特区报》)
通知发出后,证券市场出现了较大波动,各种议论都有,有的说,这是不是国际惯例;有股民说,领导干部不买股票我们缺乏安全感,我们的利益要与领导干部绑在一起。
过去买了的怎么办?有人主张要退出来,这个通知送到市长郑良玉签发时,他把要退的规定划掉了。因为当初深圳许多党政干部买股票是为了支持股份制改革,是组织上号召的。(详见本专栏之十《深圳证券市场史前的疯狂》、《1979—2000深圳重大决策和事件民间观察》,陈宏著,长江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
1990年10月23日至25日,深圳市政府派遣主管副市长、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行长和人民银行深圳分行金管处处长赴京向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体改委做汇报时,人民银行总行和国家体改委所表示的意见中就明确指出:“党政干部和证券主管机关及证券从业人员持股问题。一定要果断下决心,不能再继续下去,这涉及政府形象和干部廉洁,久不解决,会变成政治问题。”(详见《1979—2000深圳重大决策和事件民间观察》,陈宏著,长江文艺出版社2006年版)
11月20日,深圳党政干部开始响应红头文件的规定,纷纷踏入股市开始抛股。由此开始了深圳证券市场长达9个月的熊市,最终引出了政府动用2亿资金做庄深发展救市的后话。
但是,如果仔细研究历史资料就可以发现,早在1987年8月,上海市政府在其颁布的第二个有关股份制和股票发行上市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股票管理暂行办法》中就有明确规定,“下列单位和个人不得购买股票:(一)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二)非独立核算单位。(三)外国的组织、个人和外商投资企业。(四)党和国家机关的干部。(五)现役军人。”(第十七条)正因为此,以上深圳证券市场出现的矛盾,在上海市场表现得并不十分突出。
在此之后,1990年12月26日颁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试点问题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990〕37号)指出:“严禁党政机关干部、证券管理和从业人员进行股票交易;对利用职权进行内部交易谋取私利的,一经查出,要严加惩处。”
1993年10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其中第一条第3项规定: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
1997年3月28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其中第一章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和国家机关的政务活动。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
在1997年9月3日中纪委发布的与此相配套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实施办法”中对以上规定作了详细的解释:
《廉政准则》第二条第三项所称“违反规定”,是指违反1993年10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1993年4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4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改委等部门〈关于立即制止发行内部职工股不规范做法意见〉的紧急通知》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有关规定。
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买卖股票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处理。所持有的股票,依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处理。
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的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购买企业内部职工股的,或者《廉政准则》第十二条所列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购买所在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内部职工股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处理。所持有的企业内部职工股,依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改委等部门〈关于立即制止发行内部职工股不规范做法意见〉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处理。
直到2001年4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中办发〔2001〕10号)。其中第二和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是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将其合法的财产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可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并在其中明确了多项禁止行为,同时在第十条明确“本规定所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的工作人员。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科协等群众团体机关的工作人员;各级党政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科协等群众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适用本规定。”
至此,才改变对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准买卖股票的强制性规定,有限制地放宽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买卖股票的禁令,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依法投资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