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07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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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小年:制度性数据失真
Posted 周三, 2010年 08月 11日 By ChangCe
  制度性数据失真

  许小年
  2010年8月4号

  地方政府发布了上半年的GDP,据媒体的核算,各省GDP之和比国家统计局的数字多出了1.4万亿,两者差了9.9%。

  这不是历史上的第一次,当然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政府数据自相矛盾,与统计方法没有太大的关系,方法是全国统一的。令人尴尬的1.4万亿也不能用统计误差来解释,误差应该有正有负,加总起来后相互抵消,不至大到10%的地步。统计官员的疏忽与失职吗?同样说不通,疏忽怎么会是同一方向的?清一色的多算而没有一家少算。

  无需著名经济学家的分析,简单的逻辑推理就可得出结论:要么地方政府浮夸虚报,要么国家统计局有意压低,要么两者兼而有之。

  地方为何虚报?这是公开的秘密。GDP乃最重要的政绩指标,关系到上司的仕途和官位,地方统计局焉能不知?领导的高升就是下属们的未来,数据就成为烘托和造势的工具。

  国家统计局为何要压低?这是未经证实的假说,姑且以小人之心,冒昧猜测。中央政府追求不同的目标,“保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防止大起大落”。请注意,是“平稳较快”,而不是越快越好。去年上半年GDP增长7.4%,今年上半年11.1%,已经有点大落大起的味道,若中央的数字也像地方的那么高,可就显示不出宏观调控的艺术了。

  看不懂的还有通胀数字。今年上半年干旱、洪涝灾害频繁见报,地质灾害更是去年同期的十倍多!(照这速度增长,到2012年一定是天崩地裂,被好莱坞不幸言中)。无论天公地母怎样肆虐,农业生产似乎没受什么影响,CPI仅上升了2.6%。有这数字在手,领导信心满满地宣布:经济正朝预想的方向发展。

  没有证据,咱不能说CPI数字有假。想起弗里德曼的名言,“通货膨胀归根结底是个货币现象”,何不用货币供应验证一下通胀?于是找出狭义货币M1的数据,做出了下面的这张图。

  果不其然,M1的变动很好地解释了CPI通胀率,尽管影响不是当期的,而是滞后六个月。换句话讲,这个月的CPI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六个月前的M1。考虑到时滞效应,图中的M1错后了六个月。

  特别有意思的是,在过去的几年中,CPI(红线)的峰值总是在图中高于M1(蓝线)的峰值,而今年上半年却是个明显的例外,红线不仅没有超过反而仅达蓝线峰值的一半。以去年年底为例,M1的增长接近40%,而今年六月份的CPI只增加了2.9%!

  怎么回事儿?只有两种可能:通胀不再与货币相关,或者CPI被低报了。如果弗里德曼仍然是正确的,根据这张图,今年二季度的通胀率应在9%以上。这张图也告诉我们,控制通胀的关键仍是货币,如果一味和大蒜、绿豆过不去,除了贻笑大方,不会有任何效果。

  


  若数据不准,宏观经济分析便是假账真算,预测啦、对策啦就和扶乩打卦没啥本质区别,让读书人混碗饭吃而已。笔者研究宏观经济学多年,到头来不得不称其为“伪科学”,原因之一正是数据。

  经济学家没准数不打紧,反正谈宏观就像中医把脉,全凭感觉,本来也不怎么用数据。实在混不下去,可以转教国学,或做电视节目,或批量出书,好赖饿不死。领导的数据要是不准,麻烦可就大了,因数据搞错了政策,领导用一句“交学费”,就可轻描淡写地带过,百姓却要付出真金白银的代价。

  数据失真,何不加强监管?利益所在,有谁能管得了?管GDP数据,等于管他的官帽子,他不跟你急才怪。病根不在统计方法和管理,而是统计部门的不独立,是干部考核中的GDP挂帅。

  这问题不是今日才知,为什么总也不改?因为找不到替代,GDP不挂帅,啥挂帅?按理讲应该是群众满意度,但据说这与我国国情不符。群众的教育程度低,不懂国家大事,官员的政绩只能由他们的上级来评价。可上级日理万机,哪有功夫微服私访,了解下属的作为和民望?只能看几个大指标,不外乎GDP、招商引资额、财政税收之类。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楚王喜欢细腰,宫女就把自己勒得饿昏过去。小到女人的腰围都有水分,何况世界第三(马上就是第二)大经济体的GDP?

  认了吧,现有体制下,数据打架不是新闻,不打架才是新闻。见怪不怪,不怪才怪。

  轻松点儿,预测一下今后几个月的CPI吧,3.1%、3.2%、…,不会超过3.5%,年底2.9%。

  信不信由你。

  别跟我打赌,和伪学者较什么真儿呀。
任志强:别用土地闲置转移目标
Posted 周四, 2010年 08月 12日 By ChangCe
别用土地闲置转移目标
任志强


   土地资源短缺的国家,当然要充分的利用资源,并发挥资源利用的最大效益,市场化就成了资源配置的最佳途径。同时,资源的短缺与稀有也必然形成人们对稀缺资源的囤积和存储的偏好。尤其是稀缺的资源总会让囤积者可以获取更高收益的现实,风险小而收益大的特点会让稀缺资源在政府计划性供给的垄断中表现的更加充分。

  中国的土地资源是否真的短缺至少在今天还是个有争论而无结论的问题。但政府垄断的供地行为和按户籍人口进行计划性土地分配的方式一定会造成市场的短缺,现有城乡二元结构的土地制度一定会造成资源的短缺性,这是可以肯定的。

  中国1994年,实行了中央与地方的分税制之后,大量当时增长最快、数量最多的税种变成了共享税源并中央拿走了大头,于是地方只好将主要精力放在涵养属于地方政府拿大头的税源和非税收入上。于是地方财政开始成为一个专有名词,经营城市土地开始成为地方政府的共同行为。大量的土地供给给了地方财政分税制之后一个喘息的机会,弥补了分税之后的生存条件。

  直到1998年进行房改之时,大量的土地并没有让房价暴涨,也没有让土地成为短缺的资源,土地的价格也未发生暴涨。

  1998--2000期间,房价平均年增长率仅为3.5%,而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却超过了9.5%。2003年全国平均的房价收入比仅为1:3.32,北京仅为1:5.32,上海为1:5.63,深圳为1:4.25,广州为1:4.83.

  2002年7月的“土地招拍挂制度”和2003年的“8·31”大限同时收紧银根与地根的调控政策出台之后,在誓保十八亿亩红线不得突破的约束之下,土地供给开始出现了连续十八个月的低增长和连续十四个月的负增长。从年土地供给增长40%下降为负的14%,落差高达54个百分点。土地的价格开始随着供应量的减少而暴增。

  开发商过去只有较少的资本金,本就无能力囤积土地,并且用100亩地开发建房之后的收益可以较容易的获得120亩甚至150亩的土地,那为什么要囤地将资金沉淀在土地上而不是加速开发获取更多的利润呢?但垄断土地的供给之后,开发商发现同样开发100亩土地的收益,再取得土地时面临着各种竞争的压力和困难,并且资本加上收益只能购买50亩土地了。不是在扩大生产规模,而是在缩小生产的能力。再开发之后发现100亩土地上获取的收益加资本金只能购买20亩土地了。从中开发商学到了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在政府垄断并缩小土地供给的前提下,囤积土地所获取的收益并不小于,甚至可能大于买地后,立即就积极的进行开发建设并卖房所能获取的收益。

  于是囤积土地就成为了一种经营行为和获利的方式。腐败也就在土地的权力分配中成为了交换收益的开门钥匙,房价也在土地价格的不断上升中步步高升了。

  正是这种土地资源短缺并价值不断升高的现象让投资者给了土地储备更高的估值。于是那些已上市、想上市的企业就用不惜一切的代价在竞拍中用天价拿地以提高土地储备的评估值,用土地的囤积迎合投资者的偏好并在市场上换回更多的现金。于是一种恶性循环就从土地的垄断及地根的收紧开始,逐步在资本市场和房价市场上推波助澜的堆砌着资产价格的泡沫。于是,股市暴涨,房价也暴涨。

  2003年之前,土地没有通过招拍挂形成的公开标价,也因此很难变成在银行抵押贷款的有效抵押品。但招拍挂之后的公开标价让土地变成了在银行融资的工具,也增加了开发商的融资能力。而分期付款、提前发放土地证扩大了信贷的杠杆作用。让开发商变成了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给了地方政府巨大的财力支撑,也让地方政府可以大型或超大型的一次出让上千亩、数千亩、上万亩的土地。其实地方政府非常清楚大面积土地的出让一定会有一个较长的生产周期、一定会有一个周期性的空置、一定会有土地升值的空间。

  但成片或大片土地的出让,一是,可以让开发商代政府完成土地一级开发中的大量工作;二是,可以让开发商代政府提供市场智慧,完成商业化的城市规划;三是,可以让政府一次性的预算和有计划的安排巨额的资金;四是,可以指定性的安排政府期待的配套项目,如会展中心、五星酒店、会议中心、商业广场、政府配套等等;五是,节约政府的人力、物力、财力,有效的发挥市场的资源再配置效率;六是,一次性吸引巨大的投资能力有利于发展GDP。

  当一些非发达城市的政府用优惠政策的成片土地吸引开发商时,是靠开发成果改善城市的面貌,提升土地的价值。当政府拥有的更多土地能获得更多的升值时,又怎么会在乎开发商少量土地的闲置升值呢?这些所谓的闲置也许是吸引投资的鱼钩。

  这种对政府有利的事情也同样会形成交易过程中的优惠与交换,因此也变成了一届政府短期创效的通病。查查上市公司中大量一次性获取大量土地的公告就会发现这不是个案。也因此为后续的市场留下了许多的后患,如说不清楚的偶发事件会造成政府的违约或开发商囤地的合法理由。拆迁政策变化、工程预算变化、市政规划变化等都会让开发商或政府处于预算超支或时间推延以及其他的问题,尤其是招拍挂政策刚出台时的毛地出让更是后患无穷。

  招拍挂政策出台时并没有给地方政府一个充分准备的机会,而市场却无法先停下脚步等待政府的准备,于是原来由数万家开发商分别与地方政府谈判找地开发的多头变成了地方政府一家找地、一家供地的垄断。于是土地的供给就从约年40%的增长快速下滑了。而“8·31”对遗留问题处理的一刀切却并没有真正的解决了遗留的问题,而只是将矛盾后移了。

  而政府一个出口找地、供地的结果则是连续多年的土地供给总量持续下降和土地价格连续多年的持续升高。推动地价、房价上升的同时,也刺激和培育着囤地的行为动机。而土地不能变成融资工具、供应充足、随手可得或价格稳定时谁会用大量的资金沉淀在土地上囤积呢?就像过去价格稳定的铁矿石长协价时并不会有人会大量的储存铁矿石的现货一样。

  早在1995年生效的《房地产管理法》中就对土地的出让、交费和开发时限有着十分明确的法律规定,但为什么至今这项法律却没有被严格的执行呢?为什么国土部在2003年之后还不断的出台执行的新规,如土地招拍挂的保证金金额的限定、土地出让金缴纳周期的限定、土地出让地块规模的限定等等。为什么这些各种规定不是依法而出、不是在政策变化时同时出呢?难道真是立法部门无知而摸着石头过河吗?还是这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博弈?

  从国土部已公布的指数以及这些闲置土地中的地方政府的原因占大头,就可以看出为什么做出土地出让合同的责任一方的地方政府不去承担法律赋予他们责任的清查工作,而为什么中央的部门去干这件非直接合同一方的监督责任工作,这难道不是博弈吗?

  非常清楚的是,非签合同的一方永远都不会有违约的责任,也不会有合同中的收益与利益的冲突,因此可以理所当然的行使监督权,但直接参与交易的合同一方则要为合同中的义务与承诺尽职尽责,而当他们明知未能尽职尽责时又怎么去揭开这块伤疤呢?

  在一种非地位平等的合约中,在一种自上而下的权力配置资源的合同中,政府从未也并没有准备过为自己的违约而承担责任。从来没有丝毫完全按市场平等地位履行合同之心。因此在国土部所认定的大部分政府违约而造成的闲置中,也只单方面的要求开发商完全的依法、依合同而执行合约,却从来没表达过政府也应严格的履行合约,并向因违约而给开发商造成的损失补偿。确实没有哪个开发商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而向政府要求补偿的。因此地方政府将这种违约换成了对开发商囤地或闲置违约默许的一种交换。因此地方政府也就放弃了自己对违约闲置土地的追回、没收、处罚的权力,放弃了追查、清理土地合约违规违法的权力,甚至在许多地方政府支持房地产发展的政策中明文出台允许土地出让费用的迟交、缓交和暂不追缴的规定。是的,既然允许土地出让金缓交、迟交,那又何来的囤地和违约呢?

  这大约也是阎王不急小鬼急的理由或原因,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当家做主的合同一方不去查,而非合同的一方着急查的动机和结果。

  如果土地政府都既有理直气壮的理由,又有法律的后盾与保护,为什么不直接行使政府说一不二的权力呢?

  其实许多的所谓企业责任中也仍然大多不是企业的责任而是政府的责任。比如规划的修改与调整,权力不在土地部门也不在供地的环节,但却同样是政府的责任。

  我国曾有对别墅建设的限制性规划调整,原有的规划作废要调整与修改、要重新审批,那么时间的延误算谁的,不能由企业负担吧?但国土部门不这样认为。我国曾出台强制性要求90平方米70%的设计规定调整,并强行终止了许多原已审批或完成设计的项目。于是这些项目要重新设计、重新审批,于是大量的金钱、时间都被浪费了,这不算是企业的责任吧!但国土部不这样认为。

  城市中因铁路、轻轨、高速公路而变更与修改的规划不在少数,企业又怎么会有能力抵抗呢?但国土部不这样认为。

  地方政府可以按公布的法规审批一个项目的高度及规划,但民众可以用被挡住了光线或视线的名义表示反对,于是规划就不得不一再的修改,否则民众就会上街游行、就会上访、诉讼。像潘石屹的项目就一审再审,要高级法院出面来保护,而这其中的时间延误又岂是企业的责任。但国土部不这样认为。

  当证监会要求房地产上市公司融资与再融资要先经国土部门审查时,第一批被否决的名单中就有中国最著名的地产企业万科,理由是万科有长达九年的囤地行为。其实许多企业与万科一样会在市场中通过兼并收购的方式清理烂尾楼、烂尾地,这些土地大多由于各种原因超过了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期限,但难道中国的法律宁愿让这些楼或地烂着也不许企业用市场化的方式去收购、兼并、重整吗?而企业的兼并、收购还要代前一个企业去承担违约的责任吗?万科正是因为这种兼并、收购与政府的拆迁等原因形成了土地被闲置、超期的结果。于是被扣上了囤地的罪恶的帽子,失去了再融资的资格。而北京工体的土地则没有处罚拍卖时购买土地的李泽楷的盈科公司,却处罚了再次转让购买这块土地的罗康瑞的瑞安公司,岂不是笑话?而现实中,这种名义上的企业责任背后又有多少与政府的责任无关呢?同样国土部也不这样认为。

  没有人否认少数的企业以土地为发财的工具,并不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开发建设。但土地资源的有效配置不正是通过这种兼并、收购与重组而实现的吗?政府无能力真正通过市场化配置资源,只会从财政收入的角度和计划管理的手段谋求价高者得,难道还不许市场用合理的手段进行资源的交换吗?不从土地垄断和配置不合理的根上解决问题,却去追究市场政策引导结果的表象,并不能促进市场健康有序稳定的发展。而试图将这种少数企业的不良行为说成是行业的普遍现象,并将此归结于市场投机之最、归结于房价上升之源,只会适得其反。

  即使个别的违规违法现象也应坚决的依法办理,而这个前提一定是合同的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的按市场诚信和对承诺的条件负责的原则交易。谁违约谁就应承担责任,这样政府在承担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之后,自然也就可以挺直了腰杆对开发商的违规违法强硬的执法了,市场才能有序的发展。

  毫无疑问在土地供给垄断并供不应求中,让土地充分及时的发挥市场供给的作用是必要的,并且会缓解本就供给紧张中的价格上涨趋势。但土地供给的短缺并不会因没有闲置而改变,市场的房屋供给也不会因此而彻底扭转。而清查中政府占主导责任更说明开发商不想空置也无法变成有效的供给,因此借土地闲置的扩大化而将土地供给不足的矛盾掩盖起来,并将房屋供给不足的责任推给市场、推给开发商、推给囤地的投机行为,无非是转移民众与社会不满情绪的游戏,恰恰是对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一种破坏。岂有一个市场中只剩下混身都是错误的市场经营主体还会有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奇迹出现的道理;岂有没有错误的政策与错误的政策监管部门,反而会有错误的市场和错误的市场经营主体的道理。历史上只有“子不教父之过”的说法,尤其有好父教出劣子的案例?

  政府的土地合约是在土地出让时确定的开工、竣工时间,但从未考虑经济与政策环境的变化。如2008年,国内调控与国外经济的双重冲击之下,市场出现了恶化,于是中国政府不得不多次调整经济政策,并不惜用四万亿来拉动。许多的外贸合同、造船订单都出现了违约的情况和修改合同的情况,那么在这种国内外经济大环境发生变化时,开发商不能调整开、竣工的合同周期吗?不能根据市场调节生产计划吗?许多开发商甚至已经出现了资金链断裂的危险,还有能力和必须按土地合同开工吗?还必须去开工建设明明是卖不出去的房子吗?岂有只许政府不断的改变政策方向调控宏观经济走向,却不许企业根据政策变化和市场走向而调整企业发展战略、调节开、竣工时间与节奏的道理。岂有宏观经济不好时要鼓励与支持,以保GDP增长;宏观情况好转时就调过头来“秋后算账”的道理。难道2008年因经济恶化而调整了开工计划的土地都变成了闲置和囤地的犯法与犯罪了吗?都成了故意推高房价上涨的阴谋了吗?而2008年不是房价暴跌的现实吗?2008政府又有多少计划调整了呢?难道只许政府调整计划,却不允许开发商进行开复工计划的调整吗?

  没有人反对(想反对也反对不了)政府严格执法、严格查处土地的违法违规与违约问题,没有人反对对故意囤地的不良开发商进行处罚,但反对只限定开发商必须守约,而不限定政府的违约行为和不顾市场变化而不允许调整经营计划的行为。尤其反对将个别的土地闲置说成是行业的普遍现象和故意的行为,更不能因此而推卸政策导向和政府监管失误的责任。

  王岐山副总理刚到北京任市长参加第一次企业座谈会上,我的发言就是希望政府能严格的履行政府在土地合同中承诺的责任。然而北京市公开没收的摩根大厦土地在再次土地拍卖之后还是不得不违约而退还并执行最初的原合同。而这个项目的违规建设不但没有拆除反而仅仅用很低的罚款让这些违章违规的建筑合法化了。开发企业与社会都无法从公开的信息中了解到政府违约中的细节,但政府却可以用土地闲置或囤地的罪名合法的处罚开发企业,并将导致房价上涨的原因归罪于开发商囤地的行为。很遗憾的是把这些已公布的闲置土地都投入于市场之中也无法扭转非政策强制压力之下的供求关系。

  国土部做了全国闲置土地的调查,网上公布的信息是全国1457宗总占地9772.4公顷(146585亩),其中约70%为住宅用地,合同价款256.1亿元,这之中54%是明确的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号称是属于企业原因的用地宗数为670宗,占地4495公顷,其中住宅用地约3145.58公顷,可建设住宅约3700—4000万平方米,这在今年7月公布的全国开复工总面积32.43亿平方米中约占1.2%,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了。

  而爆炒这一新闻的目的则是用闲置土地的大旗掩盖土地供给严重不足的矛盾,同时用土地的闲置将市场供给的矛盾转嫁给开发商,并试图以此来证明房价升高的原因来自于开发商的囤地,让不明真相的民众把对房价过高的怨气从集中于政府的土地供给转向开发商的投机行为。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今年1—7月份房地产企业购置土地的面积为21747万平方米,同比增长33.3%,但土地购置费5054亿元则同比增长了88.2%。可见这两个相差了50%以上的增长速度是可以说明土地价格上涨了。而这个上涨还是在“国十条”政策的遏制之下产生的,没有这个“国十条”土地的价格岂不是更要涨飞了。

  不管央行每次调查中想在短期内购房人的意愿是否下降,只要看市场中有多少人在骂房价高、在关心房价的波动就可以知道有多少真实的需求。无非是政策的支持与打击会让这些需求在被抑制还是被激发转换成实际购买。但(调查)不能表示这些需求已被满足或释放了,不管是市场中是否有一定数量的土地闲置,也不管这些闲置的原因在于政府还是市场,中国城镇总的住房量和成套住宅无法满足合理的居住条件这一事实却无法改变。这些被闲置的土地都变成了住房也无法改变这一现实。

  中国最终要解决的是与城市化进程相适应的城市建设速度,是必须按城市人口变动提供的超前建设用地,是至少让住房成套率达到1:1的最低需求,至少建筑的总量应能保证“适足的居住”条件,而无论这些住房是买还是租。如果没有这个住房总量能满足居住总需求的前提,又何谈土地的供给充足,何谈稳定健康的发展呢?不解决造成土地闲置背后的原因,又何谈土地的价格稳定和合理呢?不解决财政体制的改革,又何谈摆脱土地财政的地方发展呢?不解决土地制度问题,又何谈垄断供给下的土地市场化呢?系统性的矛盾必须用系统性的制度改革才能根治。
重庆农民进城与义乌公务员下乡
Posted 周四, 2010年 08月 12日 By ChangCe
重庆农民进城与义乌公务员下乡

叶檀



  农民进城与公务员下乡,都是为了收获土地溢价。

  今年7月,媒体报道浙江义乌市200多名拥有农村户口的公务员,被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要求从农村迁出户口、办理农转非、退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许多农民朋友眼巴巴地希望获得农转非资格,人人艳羡的公务员居然主动下乡,这当然不是因为义乌公务员道德水准特别高,主要是义乌的土地溢价高到让公务员眼红的地步。

  在浙江、苏南等地,城乡差别不大,市场经济发展自然形成城乡一体化,不存在对农民的身份歧视。相反,农民的资产性收入却远远大于市民。据义乌市纪检委副书记胡爱芬介绍,如果本人户口在农村,旧村改造能分到108平方米的宅基地,可以盖起4层半的房子,这中间有巨大收益:一方面,宅基地可以参与流转,当地市场价每平方米都超过2万元;另一方面,盖起的房子可以利用地处义乌小商品城附近的区位优势,开展物流运输、物业租赁等业务,每月可以获得比许多城市居民还要高的收入。没有农村户口,没有宅基地,数百万元可以兑现的财产性收入将不翼而飞。

  不仅义乌,发达地区许多公务员都希望拥有公务员与农民的双重身份,既有参与制订政策的权利,也能获得城市化进程中的土地溢价。义乌上百名公务员不仅做了,还差点成功了。

  与浙江相隔千里的重庆,则上演了农民进城的喜剧。7月28日,重庆召开全市户籍改革工作会议,宣布正式启动全市的户籍改革。按照《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意见》,今明两年,重庆将有338.8万农村人口转为城镇居民,到2020年,实现累计1000万农民将转户进城,约占现有农村人口的一半。

  千万农民进城,魄力不小,任何经济问题,光有魄力是不够的,还得有转型的物质与制度基础。重庆要实现城乡居民身份的平稳转变,靠理想主义喊两句好,没用。

  此次重庆改革的核心是盘活土地,具体表现为地票交易。在交易所购得地票者,就能够纳入自己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增加等量城镇建设用地;而农民与集体通过地票交易获得安置成本。

  重庆地票的本质是,提前兑现土地收益,获得改革成本。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总裁董建国介绍说:如果是农民宅基地复垦的,农民可得到三项收益:农民的房屋及其构附着物按当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按复垦区县100平方米乡镇房屋市场价的20%给予农民购房补助;复垦增加的耕地仍由该农户承包耕种。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地票”(比如乡村公用设施或乡镇企业废弃的建设用地),则按照乡镇国有土地出让金标准给予所有权补偿,主要用于村民的社会保障;在“地票”收益中还将拨付给复垦区县一笔耕地保护基金或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基金。此外,“地票”落户区县还将获得约占“地票”交易总额10%左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用于改善当地农村发展条件。看看,所有的成本支出来源于土地收益。

  地票赢利的关键是土地性质转变之后溢价大幅上升。农田不值钱,江浙承包每亩仅几十元,一旦转为城镇建设用地,价格扶摇直上,可以分享城市化进程中的溢价。商人不傻,购买地票,就是希望重庆成为西部经济金融重镇,获得城镇建设用地的升值收益。不仅如此,通过地票抵押,商人还能够从银行获得信贷资金。对于农民而言,对土地溢价认识还不清晰,或者说,如果政府不把农地纳入城市化进程,农民手中的土地根本不可能增值。加之以往政府对征地款压价过低,如今略有提升,就能获得部分认可。

  说句丧气话,如果重庆城市化进程不成功,土地溢价不高,所有的成本都将付之东流,而购买地票的商人与发放贷款的开发商将承担改革成本。

  收获土地收益根本在于建立工业基础,千万农民进程,政府提供保障型住房,但农民要就业、要发展,要受培训,没有工业基础仍是无本之木,无实体经济支撑,高地价终归是泡沫。如果没有健全的产权、法律体系,要发展市场、吸引企业、建立重庆发展的百年基业,难。

  义乌公务员下乡,是某些公务员试图投机取巧获得土地溢价,与农民抢食。重庆农民进城,是尝试在农民、政府、商人之间,重新建立土地分配体制。在中国现阶段,土地收益是最明显的收益,也是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的钥匙。

  一切系于土地。
当年的洪湖赤卫队员后来怎么了……
Posted 周四, 2010年 08月 12日 By ChangCe
当年的洪湖赤卫队员后来怎么了……
作者:一点五

央视正在热播《洪湖赤卫队》,我不知道是否有人因此想过这么一个问题:那些赤卫队员最后哪里去了?我有,近日带着这个问题,窜访了当年洪湖赤卫队的根据地——今天洪湖市的瞿家湾。

对瞿家湾这个名字一般人可能很陌生,但倘若说起蓝田公司,则可能会熟悉起来,当年那个上市圈钱被叫停的蓝田公司,总部就设在瞿家湾。一般人可能更加不知道:其实蓝田公司当年的投机方向比索罗斯还准确。蓝田公司抓住其时中国三农问题突出的锲机,购买了巨额农业用地,据说洪湖有一半水面也被它买了下来,如今这些东西大家都知道,全部成了绝对的优良资产。蓝田公司倒闭后的翻牌公司,如今又渐渐发迹起来。

当年瞿家湾的旧建筑,几乎完整地保存了下来。当地人介绍,这得益于当地在国民党出了一个大官。此人是瞿家湾人,他以劳军的名义给到瞿家湾“剿匪”的国军送了十万大洋,要求不焚毁他的故乡,瞿家湾因此得以幸存。如今在瞿家湾,你还可以看到许多雕刻着五角星的绣床,这是非常难得一见的,也可见当年革命是何等的深入人心。

洪湖赤卫队以瞿家湾为中心,活跃在洪湖及周边地区。当年它隶属于鄂豫皖苏区,并且是鄂豫皖苏区的“中心根据地”。当时湖北这样的革命根据地有两个,一个位于鄂西,即洪湖,一个位于鄂东,即红安(当时叫黄安)、麻城等地。

说到洪湖,人们多半会联想到贺龙,其实贺龙并不是洪湖根据地的开创者,开创者叫周逸群。以洪湖为中心根据地的鄂豫皖苏区,最后创立了红二、六军团,是红军长征汇师的三大主力之一,此时的领导人是贺龙、关向应,开创洪湖革命根据地的周逸群已经不在了。革命总是有牺牲的,但周逸群的牺牲,却起因于红军自己。

在瞿家湾参观时,你会看到一个陈列间,里面全是当年赤卫队员的照片及事迹介绍,当你认真阅读那些文字时,你会发现照片上的人全部被杀害了,而且集中杀害于1932到1934年。

当鄂豫皖苏区发展壮大起来之后,中央开始加强领导,向其派遣了一位新领导人——夏曦。夏曦1932年夏到达瞿家湾,并把这里作为了自己的首府,坐镇瞿家湾指挥鄂豫皖苏区。夏曦到来之后,很快掀起了一场肃反旋风。肃反的最初对象是党团员与领导干部,杀来杀去之后,有些红军中的党、团员几乎消失殆尽,夏曦后来干脆下令解散红军中的党、团组织,取消了红军中一直存在的政治机关。

夏曦所在的洪湖根据地,更是成了肃反的重灾区。贺龙曾回忆说:共产党员杀得只剩下我和关向应了。夏曦不敢直接对周逸群下手,于是安排他到边缘区去扩展根据地,周逸群因此牺牲于地方民团之手。这场肃反整整进行了两年多,直到1934年夏季,被国军打败撤出根据地才停止。

肃反中受害的并不仅仅是红军自己,那些“非基本群众”也就是地主、富农、中农、中小商人等,成为牺牲品的也不在少数。蓝田公司当年在瞿家湾大兴土木时,曾发现了一个类似“万人坑”之类的红军战士墓葬群,当地政府最初拟申报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后来深入调查后才知道那是肃反中被杀害的红军将士,遂终止。

与洪湖根据地同时兴起的鄂东根据地的红安、麻城,建国后产生了很多军队将领,号称“200个将军同一个故乡”,而洪湖根据地则默默无闻,这就是因为红安、麻城相对避远,肃反受害因此较轻所致。
广东农民工入城 允许“双轨制”
Posted 周五, 2010年 08月 13日 By ChangCe
广东农民工入城 允许“双轨制”

21世纪经济报道 钟良 广州、河源报道 2010-08-12

核心提示:根据广东省设定的目标,从今年起至2012年,广东计划引导180万左右的本省户籍农民工及其随迁人员通过积分制成为城镇居民。


“我抱着试一试的想法申请,没想到2个月后就收到了入户通知书,真是有些意外。”在深圳搞水产养殖工作的河源市农民工吴庆说,入户深圳后他还保有河源农村老家的农地。“小孩都8岁了。入户主要考虑小孩的教育、医疗等城镇居民的福利待遇。”

12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向本报介绍,自6月广东省出台《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后,来深务工积分制入户将与深圳市招调工制度相结合,今年以来,深圳已有1100多名外来工成为深圳居民。

记者同时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据不完全统计,至7月底,自6月开始实施农民工积分制入户政策以来,全省已有1.7万名农民工入户城镇。

而根据广东省设定的目标,从今年起至2012年,广东计划引导180万左右的本省户籍农民工及其随迁人员通过积分制成为城镇居民。根据广东省制定的目标,到2012年底广东省城镇化率要达到67.5%。对此,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林王平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的出台,有利于优化城乡人口结构,加快广东城镇化进程。

但在对城市户口与农村土地的选择上,不少人显得犹豫。

城市梦背后的担忧

“如果我做一名中级工,离申请入户有多远?”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李辉老家在河源市,他希望能入户广州,因为“可以享受到发达地区的福利待遇”。

根据《广东省农民工积分指导指标及分值表》,外来工入户条件被细化为学历、技能、参保情况等多项指标,并赋予相应的分值。按照这个标准,李辉技校毕业加20分,担任中级工再加30分。另外,缴纳社保,做义工、志愿者和义务献血都可以积分,60分的入户“门槛”对他而言不算高。

经过再三思量后,李辉表示,自己可能只申请办理农民工城市居民居住证制度,而把户口放在原籍。本报记者在珠三角农民工输出地河源市采访时也发现,受访的农民工大多表示,不会为了一个城镇户口而放弃原籍的土地。

他们都有自己的“一笔账”。

从河源农村来广州打工10年的张慧峰夫妇一直租房住。在一家装备制造企业做电焊工的张慧峰达到了广州市技术人才入户标准,但是他暂时还不想把户口转到广州。

“老家还有8亩地,如果户口迁走,地可能就要被收回了。”张慧峰表示,年老后,自己还是要回河源养老的,“有土地,以后的生活还是有基本的保障。”

虽然土地吸引力大于户口,但是户口背后的福利,比如孩子入学、医疗保险以及就业等,让张慧峰犹豫不决。

“与其给户口,还不如提供子女教育、经济适用房等方面的保障,这样即使没有户口也不影响成为城镇人。”张慧峰表示。

在城里做农村人

“到底要的是市民生活,还是市民身份?”7日,在海口举办的“城乡一体化:趋势与挑战——中国‘十二五’时期的农村改革”论坛上,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向本报表示,根据其调研,很多农民工在向往城镇户口的同时,也不想丢掉农村的土地。

于建嵘认为,“舍不得土地”的背后是现在的农民感受到了城乡利益格局的巨大变化。一方面,随着三农政策全面推行,农民得到的实惠日益增多,他们看到了在农村发展、致富的前景;另一方面,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城市统分统包的政策“红利”日渐消减,而城市生存压力又在不断增加,这就使那些有资格进城落户的农民不愿意或者不敢提出申请。

对此,广东创造性地实施农民工城市居民居住证制度。

《意见》规定,对达到入户城镇条件,但不愿意交回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农民工,可以申请拿城市“绿卡”——农民工城市居民居住证制度。根据规定,农民工城市居民居住证持证人除享有《广东省居住证》持证人享有的权益和公共服务外,还可在居住地享有一系列权益和公共服务。如其子女可享受户籍居民子女同等的义务教育待遇;按规定申请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房;按规定免费享受就业援助等。

而在农民工子女就读方面,《意见》规定各级政府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和义务教育总体规划,有条件地区实行农民工子女凭积分入读公办学校。
越南国会何以否决“梦工程”
Posted 周五, 2010年 08月 13日 By ChangCe
越南国会何以否决“梦工程”
作者:钱镜
2010-08-04 23:23:02
来源:南方周末

自1993年起,越南国会代表便采取全国直选,并制定了详尽而严谨的选举程序。

越南选举法和国会组织法规定,国会代表分为专职和兼职,其中专职代表占代表总数的四分之一强;近年趋势逐步上升。

2006年越共十大更是“破天荒”地差额选举出总书记;如今,构建“公民社会”成为越南下一步政治改革的目标。



(越南网/图)

近日,越南“梦工程”新干线在越南国会被否决一案引起世界注目,国内媒体也曾撰文报道或评论,但一般蜻蜓点水,至多将讨论延伸到高铁本身的经济效益,却不曾从代议制度及国家社会互动层面来分析越南民主政治的进步及其借鉴意义。本文意欲在此稍作努力,以期抛砖引玉。

高铁“梦工程”被越南国会否决

由越南总理、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阮晋勇发起的南北高铁,有越南“梦工程”之称。计划斥资560亿美元从日本引进新干线技术,在越南打造一条连接北方政治中心河内市和南方经济中心胡志明市的黄金通道。

根据越南法律,凡预算在19亿美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经国会批准。早在2009年8月,越南政府便经由越南国家铁路公司和日本新干线公司达成初步合作意向,经过近一年的准备,才于今年5月正式将此案提交越南国会审议。尽管此间越南国内反对声此起彼伏,但主导此案的越南常务副总理阮生雄基于以往经验并不担忧,而且此前通过国会常委会摸底调查,也显示至少六成代表愿意投赞成票。不料,十二届国会七次会议期间,大家依然面红耳赤。最后427名议员(共493名,部分议员未能与会)投票表决,结果185名投赞成票,占37.53%;208名投反对票,占42.19%;34名议员投弃权票,占7.96%,议案未获半数以上代表赞同,被否决。(此组数据在诸多新闻报道或转载中变化多端,此番特意与越南司法部官员及国会议员核实后予以澄清。)

虽然之前越南国会也曾对政府说过“不”,譬如否决政府提名的国家审计局局长等,但此般由总理、第一副总理(均为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和诸位实权部长(建设部、交通部、投资部等)牵头的重大国家计划的否决,实属第一遭。根据越南官媒在会场所摄图片,现场“惟一没有鼓掌”的越南总理阮晋勇的失望之情溢于言表(见图)。此外,主管经济发展的阮生雄副总理和其他诸位部长也可谓“颜面扫地”。

越南媒体声称:“梦工程”不符合国计民生

缘何至此,众说纷纭。越南国内媒体声称政府议案无法论证新干线的经济效益,不符合国计民生;西方一些东南亚专家则披露,此次否决案是2011年1月越共11大的提前角力。《亚洲周刊》提及的国防和外交因素也不无道理:一方面,越南出于国防考虑,舍近求远,选择成本是中国高铁两倍的日本新干线(可参考京沪高铁长度和造价);另一方面,中国近年来“高铁外交”也不免对越南国会产生一定影响。限于篇幅和证据,我无法对以上因素进行论证。然而,无论背后动因如何,此例一开,便如开弓之箭。作为越南代议制度和民主政治的里程碑事件,其中的运作机理,以及所体现出来的越南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对中国应有借鉴意义。

制度设计:否决“梦工程”成为可能

虽然越南国会在机构性质、组织结构及职能设计上与我国人大非常类似,但有几个关键因素他们有自己的特点。

代表选举:自1993年起,越南国会代表便采取全国直选,并制定了详尽而严谨的选举程序:首先,“候选人提名需经过所在单位、居住社区和祖国阵线的三轮无记名投票”方可成立;其次,至少在选举前60天,候选人简历及财产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示,民众则依此了解候选人并对不合资格者予以检举;第三,选举前,候选人至少需安排一周时间与选民直接对话,了解选民的需求,并接受选民质询;最后,在全国范围内,以过40%的差额,直选产生国会议员。

专职代表:越南选举法和国会组织法规定,国会代表分为专职和兼职,其中专职代表占代表总数的四分之一强;近年趋势逐步上升。

国会规模:越南国会规模在500人以内,故其议事协商表决等均可操作并具备相当的实在性。

会期:越南国会每年两次例会,每次约6周。春季会议通常在4-5月,秋季会议在10-11月,历时约80天。

(重大项目)预算审核:越南法律规定超过19亿美金的工程必须由国会全体审议批准,这正是直接导致这次高铁案被否决的制度设计。

政府官员任免、制约和质询权:首先,在越南,政府领导必须是国会代表,因而都要经由国会代表的选举程序,要与选民直接接触并接受选民的质询;其次,2002年越南国会质询制度实施以来,国会代表对各级官员们的质询可谓“真刀真枪”,直至把部长们问得“额头冒汗、结结巴巴”(见《南方周末》2008年6月6日相关报道);同时国会质询也向全国民众全程直播,迫使受质询的官员丝毫不敢怠慢。此外,根据越南法律,20%的国会代表或者某个专门委员会提出议案,即可启动对于政府官员的不信任投票;这些制度设计的用意都在于大幅度实在化国会权力,并逐步突显其独立地位。

正是如上执行性极强并得到相应落实的实用规则,使得越南国会的参政议政和民主决策体现效能,并稳步地推动着越南议会制度和民主政治的进程。

为何如此规则能够得以在越南产生,并有效执行呢?这便需要在更大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中来寻找答案了。

国会政府之“争”的背后:国家与社会的良性对话

在现代国家中,代议机构是国家与社会对话的最主要机制。纵然越南代议制度设计良好,但若没有国家社会之间良性对话的大环境,也可能会落得个纸上谈兵。

在越南的语境下,国家与社会之间的良性对话的一端,是民众对于公共事务的兴趣和信心。此番否决案后,河内市官方媒体评价此次大会“极具民主、革新和肩负重任,并充分反映全国民意”。越南初步民调也显示,民众对于国会此举欢欣鼓舞。

国会代表的直接选举,以及国会逐步实权化独立化,使民众对于自己的代表和民意机关都有充分的认识和一定信心。他们在各种媒体上也一再引用国会代表的发言并予以支持,认为如此巨额资金不应该投入在奢侈的新干线上,而应该更为实在地改善民生,诸如提升城市内交通品质,完善农村地区电力供应,改善医疗和教育条件等等。可以说,越南民众对于国会这次能和他们站在一起显得很高兴,但并不十分意外。

良性对话的另一端则是政治权威对于不同声音的宽容、对于规则的尊重以及对于民意的理性顺从。所以,无论总理如何失望,也无法重写国会的决议,只有表示遗憾和理解,在来年以更理性负责的方式重新向国会提交议案。正如媒体所称:“越共总书记、国家主席和政府总理被形象地称作‘三驾马车’”;而“现任总理阮晋勇、国家主席阮明哲和国会主席阮富仲都力推改革”,从而形成了“改革派主导越南政坛”的良好机缘。

此外,因为越南的国情依然是农业主导、农村人口占大多数,所以此次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对话,一定程度上是国家和农村的对话。此次高铁案主要福利大城市及其卫星城市群,加之高铁高票价,实际惠泽农村地区极少。而按照越南较为平均的选区划分,直选产生的代表农村地区的国会议员如同越南农村人口一样,占大多数。据越南学者称,此次高铁否决案一定程度上也是农村利益对于城市发展的胜利。学者和公众也借此向越南政府发出声音:农村和农民才是当今越南稳定和发展的根本所在。

简言之,越南国家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不仅是国会系列制度设计得以生根发芽的土壤,更将渐渐孕育出越南的“公民社会”。

制度改革:每一步都卓有成效

越南这个国家以前被称为“亚洲的普鲁士”,1980年代后期以来,却每一步革新都卓有成效,为世界惊叹。1986年,越共六大确立了以经济改革为主体的革新开放;1991年,越共七大通过“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开启越南政治改革;1993年,国会直选的具体落实被视为政治改革的实质开端;2002年,推行国会质询制度;随后肃整贪腐,并通过阳光法案,要求国会代表和政府官员必须申报个人财产;2006年越共十大更是“破天荒”地差额选举出总书记;2009年,征地拆迁的公众参与立法;2010年,政府新干线案被国会予以否决。

如今,构建“公民社会”成为越南下一步政治改革的目标,希望在国家和市场两只手之外,再释放出社会这第三只手,以期更好地实现越南的安定团结、繁荣富强。

诚然,越南依然存在许多问题,法国殖民文化形成的种种不同社会条件,也使得并非所有改革手段都值得中国借鉴。但越南以国会改革为开端的政治渐进式革新、政治改革和经济改革的同步性,确实值得我们重视。

(作者为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法学博士)
宝鸡水权交易:“不缺水城市”的改革动能
Posted 周六, 2010年 08月 14日 By ChangCe
宝鸡水权交易:“不缺水城市”的改革动能
来源:经济观察报 2010年08月14日

  张延龙 周亚玲

  渭河横穿宝鸡,曾经近百米宽的河道,如今密密地长满了一人高的野草,只能在角落里看到几米宽的细流,静静流淌。

  一项旨在 “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的水权交易试验将在这座城市进行,在宝鸡市水利局的官员看来,宝鸡目前还不属于缺水的城市,但是必须要未雨绸缪,用他们的话说,“不是一定要被逼到绝路上,才开始改革,我们提前进行有什么不好?”

  与较早些时候进行的义乌与东阳、北京与河北的水权交易不同的是,宝鸡水权交易制度的核心是水资源在行业间的分配——“引导水资源向高效益、高效率方向转移,工业发展反哺农业,由拟建项目业主单位投资,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工程管理单位组织实施节水改造工程,将农业节余的水量有偿转换给工业”,宝鸡市水利局称,正筹划试点工作,第一批试点将在市内4个水库进行。


  河多,桥多,水少

  尽管地处关中平原,宝鸡给外地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桥——在市区穿梭,大大小小的桥梁随处可见。

  然而,河多桥多,河水却不大,渭河已经基本上很少见到水了。

  这些桥梁显示了昔日宝鸡水资源的富饶,渭河水系曾经水源充裕,水流丰沛。渭河的内河航运曾经相当发达,除了用于农业灌溉,还承担着漕运,是西安这个千年古都重要的交通生命线。史载宋代秦岭北麓的斜峪关曾经是造船业中心,年产木船600余艘,足见当时水路发达。

  然而,宝鸡市水利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09年,宝鸡水资源总量为33.03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低于陕西全省平均水平,只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经测算,在现有供水条件下,宝鸡全市2011年、2015年、2020年水资源供需缺口分别为2.64亿立方米、3.38亿立方米和4.65亿立方米。

  水源匮乏首先来自上游水源径流量的锐减。“河道缺水,有些是自己拦的,也有些是上游拦的,有人为原因,也有自然原因”,一位不愿具名的当地官员说,上世纪60年代宝鸡兴建了渭惠渠和宝鸡峡引渭灌溉工程,前几年甘肃又修了一个大坝,这一系列的截水下来,基本造成了现在的水资源匮乏的情况。

  宝鸡最大的水库是冯家山水库,这个宝鸡市城市供水和工农业生产的主要水源,承担着宝鸡市区60%的供水量,灌溉面积136万亩,占全市有效灌溉面积的55%,涉及全市5个县,同时向长青工业园、宝鸡第二发电公司供水。冯家山水库的水源是渭河的支流之一——千河,这些大小支流上游多建有水库,河道几近断流,而渭河进入关中,高耸的宝鸡峡大坝拔地而起,渭水被引入灌溉渠道。

  宝鸡市水利局官员说,现在宝鸡的居民生活和工农业用水,都基本上不从河道取水,而是依赖于全市共100多个水库,“因为河道里没有水了”。

  宝鸡市水利局的一份考察报告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宝鸡水资源供需矛盾愈来愈突出,地区争水、行业争水矛盾不断。这份报告认为,争水矛盾的根源是,“长期以来,由于没有明确的水权界定,用水管理措施相对滞后,现有用水分配模式已经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向鄂尔多斯学习

  尽管存在巨大的用水缺口,但是宝鸡市水利局的官员并不认为宝鸡属于“缺水城市”,理由是,“我们并不像义乌、鄂尔多斯那样缺水,并不是被逼到那样的境地才进行改革”,宝鸡市水利局办公室主任邢阔说。

  2009年10月,宝鸡市市政府对外地水权交易的实践进行了考察。

  其时,水权交易在中国早已有先例,义乌-东阳、甘肃张掖、宁夏、内蒙古、河北-北京都已先后进行各种不同模式的实践。2000年11月,为了解决自身水资源匮乏的难题,义乌市出资2亿元人民币,一次性买断了位于东阳江上游的横锦水库5000万立方米水的永久使用权,被誉为中国水权交易市场的破题之作。

  与义乌这种跨地区的水权交易模式不同的是,宝鸡更关注在辖区内,如何更好地协调行业间用水分配,他们把考察地选择在了鄂尔多斯和宁夏。

  宝鸡面临的情况与鄂尔多斯相近——内蒙古自治区分配给鄂尔多斯的黄河水的初始水权为7亿立方米,目前指标已全部用完,经济社会发展所需水量只能在这7亿立方米总量中调剂解决,“鄂尔多斯能源化工业异军突起,新建能源化工工业需要用黄河水却没有用水指标,黄委也不批准,工业项目对水资源的需求日益紧迫,供需矛盾十分尖锐。”

  而宝鸡是关中-天水经济区的中心城市之一,正迎来工业高速发展,统计显示,2009年宝鸡全市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639.1亿元,增长41.7%。

  在鄂尔多斯,宝鸡市的官员看到,黄河南岸杭锦旗自流灌区面积32万亩的输水渠道,全部用混凝土衬砌,整齐划一,南岸灌区衬砌渠道的资金,全来源于从2004年开始的水权转换。当年,用1.3亿立方米的农业用水向工业用水户换取6.5亿元人民币,用做灌区节水改造,使过去亩均灌溉1000立方米水降到现在的480立方米水。

  而此前,从1999到2005年,国家投入2950万元,对南岸自流灌区进行农业节水改造,投入与实际需求相差太大,鄂尔多斯市将目光投向那些急需用水的工业企业,用“农业水”提供给工业,换取农业节水改造的费用。

  宝鸡市水利局提交给当地市政府常务会议的报告称,鄂尔多斯市14个受让水量的工业项目,由于水权转换每年新增的工业产值达266亿元。同时拓展了水利融资渠道,农业节水投入空前增长。截至2007年底,鄂尔多斯南岸灌区改造工程实际融资达6.9亿元,是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国家投入到该灌区节水改造资金总和的28倍。

  “这是以水定发展,高效配置水资源的一个典范,水权转换试点有力支持了水权水市场理论,生动证明了市场机制能够成为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途径。”报告称。


  水权交易

  今年6月,宝鸡市水利局完成了水权交易的初步设想报告,经过宝鸡市法制办进行进一步规范后,《宝鸡市水权转换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并于8月1日开始实施,据称,这也是陕西省第一个关于水权转换的地方性管理办法。

  按照《办法》,水利局将对用水单位确定“初始水权”,水权转换出让方必须是拥有初始水权并在一定期限内有节余水量,或者通过工程节水措施取得节余水量的用水单位或个人,“比如说,初始水权所有人拥有100立方水的使用指标,而通过铺设管网、技术改造等方式节省下50立方水,那么,受益者在支付铺设管网、技术改造的费用后,可以享受这50立方水用作其他用途”,宝鸡市法制办人士说,水权转换期限最长为25年。

  2006年国务院出台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称,“依法获得取水权的单位或者个人,通过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改革工艺、节水等措施节约水资源的,在取水许可的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依法有偿转让其节约的水资源,并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取水权变更手续。”

  宝鸡市法制办官员认为,这为水权交易提供了政策依据。

  受益者的支付内容——水权转换费用,则包括治水成本和合理收益两部分,“要首先保证节水工程建设使用,合理收益部分归初始水权的所有人所有”。

  据了解,合理收益将如何确定,目前尚未有明确办法,“有合理的收益,才有投资的积极性,但也肯定不会像股票市场那样炒作。”邢阔说。

  而据宝鸡市水利局局长常崇信称,为保证监管,目前开放的只是一级市场,即初始水权所有者和用水户之间的初次水权交易,以此来控制水资源用途。

  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说,宝鸡的水权交易模式未来成效如何,还有待于市场检验,毕竟宝鸡跟鄂尔多斯不同,没有大量能源企业来提供水利改造的资金,“但这种探索和创新的初衷值得肯定,实际上,现在陕西省政府也有这个愿望和需求,我参加很多会议,也都有这种呼声。”

  他说,陕西的水资源是陕南多水,关中、陕北地区少水,而现在很多调水工程在陆续启动,省内有引汉济渭工程,跨省有南水北调的中线工程,“涉及面比较多,大量的调水是不是应该遵循市场规律,让受益者支付一定的补偿,这应该也是这个共识。”
北京公安局 至少有 2000名处级干部
Posted 周日, 2010年 08月 15日 By ChangCe
北京公安局长率两千名处级干部替民警执勤
2010-08-15 02:00:00 来源: 北京晨报(

核心提示:昨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首个“爱警日”启动,公安局长傅政华及领导班子成员率两千余名处级干部走上街头,替基层民警执勤巡逻。今后每年8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六将确定为全局“爱警日”,并安排全局各级领导干部替民警执一天勤、站一天岗,让广大一线民警适时倒休。


北京晨报8月15日报道 昨日上午, 北京市公安局首个“爱警日”启动,公安局长傅政华及领导班子成员率两千余名处级干部走上街头,替基层民警执勤巡逻。警方表示,今后每年8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六将确定为全局“爱警日”,并安排全局各级领导干部替民警执一天勤、站一天岗,让广大一线民警适时倒休。


昨日上午9时,傅政华局长准时来到天安门分局巡逻执勤车组,向执勤民警说:“今天是全局第一个‘爱警日’,由我们来替换你们执勤。”交接后,傅政华替换下正在执勤的西城分局府右街民警刘喆,在长安街步行巡逻。“现在天气热,要注意防暑。”傅政华对其中一名民警说。同时,市公安局其他领导按照分工,分别到东城、西城、海淀、朝阳、天安门、西站分局等岗位执勤。与此同时,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赵子新少将则出现在海淀区消防支队航天城中队,替换在大门口站岗的战士两个小时。据介绍,昨日市公安消防局的一千多名领导干部来到85个基层中队“替岗”一天。
国家机关为保命,开始自建农场
Posted 周日, 2010年 08月 15日 By ChangCe
国家机关为保命,开始自建农场
何兵 发表于2010年08月13日

http://hebing.qzone.qq.com/

  国家机关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为防止误解,这里所谈的是省级国家机关,中央机关的情况是否如此,我不知道。

  去年到西部某省开会。晚间在该机关自己的食堂吃饭。陪同的领导说,我们的饭菜你放心吃,都是绿色食品。我们在农村租了几十亩地,雇农民种植,没有化肥,没有农药。

  也是在去年,因为到部队联系办学,中午在部队用餐。陪同的人说,我们的菜都是自己种的,全是绿色食品,你放心吃。

  大约半个月前,在中部某地,在县里机关吃饭,谈到西部某机关自己租地种菜的事,陪同的朋友说,这不奇怪,我们省里的机关也这么干啊。

  昨晚,和某地一领导谈及此事。他说,这种情况不少。他掐着指头说:某厅、某委……都有自己的菜地。他还谈及螃蟹不能吃的事。他说,到某地,看见的母蟹,无论季节,都有“子”,为什么这样呢?原来是养植户给螃蟹吃避孕药!这使我想起一位同学的告诫。这位同学是中医教授。他告诫我说,现在的黄膳不能吃。黄膳在幼年的时候,是雌雄同体,即不分雌雄,在成年后才分为雌雄。雄性黄膳个头小,不好看,而雌性黄膳个头大,好卖。养殖黄膳的人,为了多产效益,就给黄膳下避孕药,加在饲料里,产的都是雌性黄膳!

看来,机关自己租地种菜保命的事,不是一地两地。昨晚聊天的领导朋友说,国家真有毛病,为了那么几个GDP,连老百姓的命都不管!在此寄言国家领导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比GDP重要的多。机关保自己命没错,但要想方设法保人民的命啊!这是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
山东诸城撤销全部行政村 每年节省村干部补贴报酬3000万元
Posted 周日, 2010年 08月 15日 By ChangCe
山东诸城撤销全部行政村
1249个行政村合并为208个农村社区
2010年08月15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本报山东诸城8月14日电(记者郑燕峰 通讯员王树伟)日前,山东省诸城市撤销辖区内全部1249个行政村的建制,合并形成208个农村社区,并逐步选举产生社区党委和社区居民委员会。

  诸城市地处鲁东南,辖10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人口有107万。从2007年开始,诸城在全市开展农村社区化服务与建设,以两公里为服务半径,把全市1249个村庄及有关单位按照地域相邻、习俗相近的原则,规划建设208个农村社区。每个社区涵盖5个左右的村庄,大约有1500户居民,并设有社区服务中心。

  农村社区结合农村发展和农民的实际需求,主要为农民提供医疗卫生、治安警务、劳动保障、文化体育、社会救助、司法调解、人口计生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同时开展科技信息、生产资料、市场营销等生产性服务,以及设立便民超市、农资超市等,并引导农民向社区中心村聚合居住,形成了“多村一社区”的诸城模式。

  经过3年的运行,农村社区逐步被农民认同,但在“多村一社区”的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足:社区范围内行政村的存在,使各类生产要素不能得到有效地集约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遇到一些障碍,社区内各类特色园区不便于统一规划和建设;社区内个别村庄的宗族派性对民主管理和社会事务的公开办理还存在一些干扰;农民集中居住还受到村庄界限的束缚;由于存在中心村与非中心村之分,社区范围内公共服务还不够均衡;社区组织的有些职能定位还不够清晰和明确等。

  要解决这些矛盾,必须打破传统村庄界限,撤销行政村,成立新型社区,这成为诸城顺应发展要求的一项新举措。今年6月21日,诸城市委、市政府出台文件,决定撤销全部行政村,重新选举产生208个农村社区党委,同时,依法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让农村社区成为诸城新的社会基层组织单元。

  诸城市委宣传部负责人说,撤销行政村需要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在撤销的过程中,没有出现一起因此上访的事件。

  为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诸城市坚持“三不变、两不降”原则,即建制村撤销后,原村集体资产、债权债务不变;原村资产形成的收益权属关系不变;原村的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村村民的福利待遇不降;原村干部的补贴报酬标准不降。对村集体的债权、债务等问题,通过探索推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办法逐步加以解决;对落选的村干部,由社区党委根据本人意愿安排适当工作,在明年全省村“两委”换届结束之前,原补贴报酬标准和发放渠道不变。

  诸城以社区为基本单元发展农村经济,消除了村与村之间发展的壁垒,实现了生产要素在社区范围内的流动聚集。诸城各农村社区已建起300多个特色产业园区,在社区范围内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835家,跨村庄流转土地15.6万亩。

  撤销行政村,农民群众以家族为圈、村庄为界的传统居住观逐步淡化,加快了向社区集中步伐。截至目前,诸城市共有78个农村社区开工建设住宅楼952栋,建成后可容纳1.8万户居民入住,已竣工756栋,1.3万户居民搬进了新居。

  撤销建制村,降低了运行成本,提高了管理效能。据统计,诸城市208个农村社区共选出“两委”成员1538人,比原村干部减少2967人。仅村干部补贴报酬一项,每年可节省资金近3000万元。

  撤销建制村,村民变居民,消除了“农村人”与“城里人”的身份界限,在制度上实现了城乡劳动者身份上的平等,为城乡居民的合理流动、充分就业、民生保障等体制机制的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助推了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