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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谎言做成一门生意 —— 揭秘“计划生育”的圈钱路径
Posted 周一, 2014年 03月 10日 By ChangCe
把谎言做成一门生意 —— 揭秘“计划生育”的圈钱路径
文/李华芳
John Wong是纽约法拉盛的一个移民律师,30出头,有着中国传统里不缺的精明。所以他对其中一个申请避难移民的客户说:“他们(移民局官员)就是问你一下乱七八糟的问题,随便编一下就行了。”这个中国客户要编的理由是“因为计划生育被强迫流产”所以要申请避难。这段对话被卧底的FBI录了下来,成了Wong律师的罪证。
近期《纽约时报》再次刊文《中国城的避难欺诈:谎言的产业》重提这件华人移民欺诈案。2012年法拉盛地区多家华人律师事务所因为类似原因被查。纽约联邦避难署在2012财年收到的所有7000份避难申请案例中,超过62%是由中国移民递交的。而最近几年这里收到中国人提交的申请,超过了排在后面的10个国家的总和。而根据联邦数据,在打击了中国城的造假之后,2013年纽约联邦避难署收到的申请数量骤减到4300份。个中缘由,耐人寻味。
虽然总的理由是华人律师事务所在帮助新移民获得避难资格上造假,但造假的借口却很有讲究。“计划生育”的谎言只是这个庞大的产业链中的一部分,其他的借口也包括因基督教或其他宗教信仰受迫害、因不同党派意见受迫害等等,总之貌似神圣的信仰和政治,在这里不过是一个价格或者成本的问题。部分哥伦比亚和纽约大学的学生甚至因此受益,因为他们可以为这些不通英文但申请避难的人做翻译而获得收入,甚至这些学生对要翻译的故事的熟悉程度,远远高于申请者本人,因为他们和想出点子的律师一样,都处在熟悉谎言的过程中。
“计划生育”这个借口因为好用,所以占了不少申请名额。尽管纽约避难署没有披露具体的数量,但媒体猜测大概占到四分之一,足以养活好几家律师事务所了。中国“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但漂洋过海却有了“万万没想到”的味儿。
不过法拉盛的生意相比于“计划生育”在中国的生意来讲,还是小巫见大巫了。中国的这笔生意叫“社会抚养费”,但这是一笔说不清道不明的费用,坊间俗称“超生罚款”。
社会抚养费是一笔糊涂账,更有地方设置“社会抚养费征收目标”,那么这到底是鼓励超生呢?还是实施计划生育呢?这种政策上的“精分”是由于多个不同的目标造成的。对于计生委以及各地的计生办而言,从政府机构属性而言,当然是要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防止超生。但由于编制、经费、资源等的限制,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而言,最好莫过于提高自身待遇。布坎南和塔洛克用“公共选择”理论来解释官员的自利行为。只是这样难免造成机构的目标冲突,出现所谓“精分”政策。
“计划生育”就这样变成了社会抚养费的大生意。浙江有个律师叫吴有水,跟社会抚养费杠上了。2013年7月11日“世界人口日”,吴律师向全国31个省级卫计、财政部门申请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总额及使用情况。8月底,陆续收到17个省份计生或财政部门依申请公开的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总计165亿元。其中,江西最高,33.8亿余元;其次是四川,24.5亿余元。但其他省份未回应。并且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未有任何一个省份的计生或财政部门依据我的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的预算情况或用途。这叫光有收钱入账,没有支出可讲。
但我还是找到一份2011年5月《浙江温州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社会抚养费结算及考核奖金发放的通知》,其中提到社会抚养费县统筹比例与乡镇计划生育率相挂钩,计划生育率越高县统筹率越低。县统筹率具体确定如下:计划生育率>86%,县统筹率19%; 84%<计划生育率≤86%,县统筹率21%;82<计划生育率≤84%,县统筹率23%; 80<计划生育率≤82%,县统筹率25%;78%<计划生育率≤80%,县统筹率27%;计划生育率≤78%,县统筹率29%。
县返还乡镇社会抚养费可用于奖励的资金比例分别为:第一类乡镇为14%,第二类乡镇为16%,第三类乡镇为18%,第四类乡镇为20%。根据上述规定计算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考核奖金,人均不得超过6000元。而2012年初各乡镇认真测算2011年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考核奖金人均可发水平,结合本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情况,编制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考核奖金发放清册报县财政局,通过县财政津贴补贴专户统发到清册所列人员银行卡上。县财政下达社会抚养费时预留20%资金,奖金统发后将剩余的预留资金拨付乡镇。
管中窥豹,这个生意的模式大致就是走一条与计划生育政策意图完全不同的路,地方通过超生罚款获得收入而后地方工作人员参与分享超生款的收益。这个模式里的计划生育也无非是个谎言,并且这个谎言通过政府加持,看起来是一个真实的谎言,但背后无非也就是个价格问题。
我写了不少质疑当前的计划生育政策的文章,主要想说:一来从权利视角看,计划生育对生育数量的管制是侵害人的基本权利的。所以是从根本上来讲就错了,我们不能不问是非,光讲好坏;二来即便退一步从功利主义视角看,计划生育对减少生育的作用有限,但政策的恶果不小,尤其是造成了人口结构的扭曲。也就是这一政策的基础就是虚的,或者说这就是一个“谎言”。
这道不明去向的社会抚养费只不过表明了经过国家机器编织的“谎言”,一旦产业化,其力量当然不是法拉盛的几个华人律师事务所可以比拟的。自古以来,把谎言做成生意的,谁又能玩得过国家呢?
文/李华芳
John Wong是纽约法拉盛的一个移民律师,30出头,有着中国传统里不缺的精明。所以他对其中一个申请避难移民的客户说:“他们(移民局官员)就是问你一下乱七八糟的问题,随便编一下就行了。”这个中国客户要编的理由是“因为计划生育被强迫流产”所以要申请避难。这段对话被卧底的FBI录了下来,成了Wong律师的罪证。
近期《纽约时报》再次刊文《中国城的避难欺诈:谎言的产业》重提这件华人移民欺诈案。2012年法拉盛地区多家华人律师事务所因为类似原因被查。纽约联邦避难署在2012财年收到的所有7000份避难申请案例中,超过62%是由中国移民递交的。而最近几年这里收到中国人提交的申请,超过了排在后面的10个国家的总和。而根据联邦数据,在打击了中国城的造假之后,2013年纽约联邦避难署收到的申请数量骤减到4300份。个中缘由,耐人寻味。
虽然总的理由是华人律师事务所在帮助新移民获得避难资格上造假,但造假的借口却很有讲究。“计划生育”的谎言只是这个庞大的产业链中的一部分,其他的借口也包括因基督教或其他宗教信仰受迫害、因不同党派意见受迫害等等,总之貌似神圣的信仰和政治,在这里不过是一个价格或者成本的问题。部分哥伦比亚和纽约大学的学生甚至因此受益,因为他们可以为这些不通英文但申请避难的人做翻译而获得收入,甚至这些学生对要翻译的故事的熟悉程度,远远高于申请者本人,因为他们和想出点子的律师一样,都处在熟悉谎言的过程中。
“计划生育”这个借口因为好用,所以占了不少申请名额。尽管纽约避难署没有披露具体的数量,但媒体猜测大概占到四分之一,足以养活好几家律师事务所了。中国“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但漂洋过海却有了“万万没想到”的味儿。
不过法拉盛的生意相比于“计划生育”在中国的生意来讲,还是小巫见大巫了。中国的这笔生意叫“社会抚养费”,但这是一笔说不清道不明的费用,坊间俗称“超生罚款”。
社会抚养费是一笔糊涂账,更有地方设置“社会抚养费征收目标”,那么这到底是鼓励超生呢?还是实施计划生育呢?这种政策上的“精分”是由于多个不同的目标造成的。对于计生委以及各地的计生办而言,从政府机构属性而言,当然是要去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防止超生。但由于编制、经费、资源等的限制,对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而言,最好莫过于提高自身待遇。布坎南和塔洛克用“公共选择”理论来解释官员的自利行为。只是这样难免造成机构的目标冲突,出现所谓“精分”政策。
“计划生育”就这样变成了社会抚养费的大生意。浙江有个律师叫吴有水,跟社会抚养费杠上了。2013年7月11日“世界人口日”,吴律师向全国31个省级卫计、财政部门申请公开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总额及使用情况。8月底,陆续收到17个省份计生或财政部门依申请公开的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总计165亿元。其中,江西最高,33.8亿余元;其次是四川,24.5亿余元。但其他省份未回应。并且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未有任何一个省份的计生或财政部门依据我的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的预算情况或用途。这叫光有收钱入账,没有支出可讲。
但我还是找到一份2011年5月《浙江温州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社会抚养费结算及考核奖金发放的通知》,其中提到社会抚养费县统筹比例与乡镇计划生育率相挂钩,计划生育率越高县统筹率越低。县统筹率具体确定如下:计划生育率>86%,县统筹率19%; 84%<计划生育率≤86%,县统筹率21%;82<计划生育率≤84%,县统筹率23%; 80<计划生育率≤82%,县统筹率25%;78%<计划生育率≤80%,县统筹率27%;计划生育率≤78%,县统筹率29%。
县返还乡镇社会抚养费可用于奖励的资金比例分别为:第一类乡镇为14%,第二类乡镇为16%,第三类乡镇为18%,第四类乡镇为20%。根据上述规定计算出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考核奖金,人均不得超过6000元。而2012年初各乡镇认真测算2011年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考核奖金人均可发水平,结合本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情况,编制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考核奖金发放清册报县财政局,通过县财政津贴补贴专户统发到清册所列人员银行卡上。县财政下达社会抚养费时预留20%资金,奖金统发后将剩余的预留资金拨付乡镇。
管中窥豹,这个生意的模式大致就是走一条与计划生育政策意图完全不同的路,地方通过超生罚款获得收入而后地方工作人员参与分享超生款的收益。这个模式里的计划生育也无非是个谎言,并且这个谎言通过政府加持,看起来是一个真实的谎言,但背后无非也就是个价格问题。
我写了不少质疑当前的计划生育政策的文章,主要想说:一来从权利视角看,计划生育对生育数量的管制是侵害人的基本权利的。所以是从根本上来讲就错了,我们不能不问是非,光讲好坏;二来即便退一步从功利主义视角看,计划生育对减少生育的作用有限,但政策的恶果不小,尤其是造成了人口结构的扭曲。也就是这一政策的基础就是虚的,或者说这就是一个“谎言”。
这道不明去向的社会抚养费只不过表明了经过国家机器编织的“谎言”,一旦产业化,其力量当然不是法拉盛的几个华人律师事务所可以比拟的。自古以来,把谎言做成生意的,谁又能玩得过国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