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没有因3万亿元呆坏账而取缔四大国有银行,却因最多几百亿元的呆坏账而禁止农村金融?
谁是过度金融监管的受害者
陈志武
这次我主要跟大家探讨一下监管的社会代价是什么。这个话题主要有两个背景,一个是最近关于金融监管的讨论,另一个是中国人历来比较相信政府,至少是从秦国开始,一直让政府慢慢进入经济,对社会各方面的生活不断增加管制。
这次全球金融危机深化以后,到底需不需要加强监管?不管是问北京街上还是纽约街上的人,尤其是问占领华尔街的那些人,没有一个会说不需要加强监管,加强监管似乎是不需要去想、说和研究的问题。
但我想问,如果监管成了大家的共识,尽管会有好处,至少表面上可以有好处,那么谁在付出代价?一旦监管加强了,受害的到底是谁?
这个问题不只涉及金融市场,实际有很强的普遍性。比如,国内这几年都呼吁政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多数老百姓赞成政府把房地产开发商的空间压缩得很小,最好是把进入房地产开发的门槛设置得很高,银行也不给开发商贷款。这样的话,就会让缺钱的开发商没办法做更多房地产项目。但话说回来,进入房地产的门槛高了、贷款难了以后谁受害?没关系、没权力和背景的那些人就没办法进入这个行业了,普通百姓家庭出身的人也没法靠房地产开发发财了。第二,能够做房地产开发的人和企业数量越来越少了后,房产的供给会越多还是越少?通过限制进入房地产的企业,最后房子供应只会更少、房价只会涨得越来越高。
金融行业也是这样。加强监管以后,总体上金融服务的供给会越来越少。表面看,强化监管就是要限制金融行业赚钱的空间,让更多人和企业无法进入,即使进入了也把他们手脚捆死。这样做的后果之一,是让能够有关系获得经营权的人,赚钱幅度更增加,这种审批就更值钱!政府监管部门的寻租机会就越来越多。
这些监管让有权有势有背景的人受到的影响更大,还是让普通家庭的人受影响更大?金融供给因监管减少,受害的是有权有势者还是普通百姓?另外,我们是不是为了规避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而宁可过99年苦日子?
关于金融监管,特别是国内的民间金融,是不是应该受到非常强的监管,一直有很多讨论。讨论的结果似乎总是禁止民营金融。理由大致无外乎两条,一是维护金融稳定,比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金融行业的维稳历来是一个很重要的话题;二是为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说如果让那些民营企业从事放贷业务等,高利贷肯定会越来越高,金融消费者受到的剥削会越来越多。
在讨论金融行业是不是要加强监管的时候,要么从金融风险,要么从经济增长的角度谈金融监管到底该多还是少。但我想从社会层面来谈,看最后受苦受害的是哪些人。
湖北省监利县有一个村子,那里可以进行水产养殖。尽管有机会创业致富,可是创业者没有资金,资金的需求很高。另一方面,尽管当地的农民没有多少钱,但是从老年人到青年人还是有不少人有投资的需要,尤其是农民的养老问题挑战非常大。所以,一方面是投资需求很多,另一方面需要资金的人也很多。但在两边之间没有办法撮合进行交易。2006年,这个村子的农民成立了一个“老年人”协会,主要的作用类似养老基金会。当年,86人入股,股金总额27.2万元。年底分红,每位老人拿到280元。2009和2010年,每位入股老人分别得到分红650元和500元。这种分红以北京的物价水平来看是非常少的,吃不了一顿午饭和晚餐。但对这些农民来说,这钱的意义非常大。例如,村委会75岁的守门老人,他独居在村委会的宿舍里,去年的收入是低保金600元,村委会的工资2000元,加上基金会500块钱的分红。500块钱相当于他一年1/6左右的年收入,这个比重是非常高的。
养老基金会的好处这么明显,一方面可以让资金投放到本地,让更多人创业,加强农民的就业机会,实际上更有利于社会和谐。我老家在湖南,当地很多的农民年轻父母都外出打工了,留下自己的子女跟爷爷奶奶在一起。如果当地的农民能够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本地可以创业和就业的话,相当一部分人就可以不用通过外出打工、背井离乡。从社会生活、家庭和谐和幸福来看,尤其是后代是不是从小能够在一年至少有100天、200天跟自己的亲生父母在一起,这是有非常大的社会影响和人生影响的。所以,禁止这种民间金融最后给社会带来的代价,可以具体到中国以后的后代身心健康到底是什么样的,而这个层面的社会代价和成本是GDP数据反映不出来的,但对每个中国人一辈子的幸福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另一方面,这种自发金融还可以减轻政府负担,缓解政府为三农、为农民的养老问题所需要作出的开支。
尽管这样,2007年和2011年两次当地银监机构都发文要求关掉这个村的养老基金会,认为这个基金会是非法的。而在过去几年里,养老基金会花了好多的时间,也找了很多关系,找到了湖北省相应的监管部门去申请资格,但申请半天都没有任何下文,也不说到底是批准还是拒绝,最后一纸文件就把它们关掉。村里面的养老基金会的理事长李先生说,养老基金会一不犯法、二不贪污,村民也满意,为什么就不能办了呢?
对监管部门的官员来说越是把这种业务禁止和完全卡死,不让它有任何的空间,对监管部门越轻松、方便。但从社会层面看,禁止民间金融是最不负责的一种行为。如果是换一种做法,容许民间金融存在,但把监管定位在从业者是否在具体做法上违规,做更细致监管的时候,银监机构的工作量就大大的增加了,所以他们更喜欢禁止,图自己的方便。监管者和社会,两者间的平衡点到底应该在哪里?由谁、靠什么保证监管部门不会只图自己的方便?这就回到了权力是不是可以得到制约、是否被问责的问题。如果问责机制不存在,到最后监管机构更倾向于动不动就禁止,而不是更多地为村里老百姓的利益着想。
很多人说民间金融过去放过几次,但每次一放就带来了很多呆坏账。但即使农村金融体系有这么多的呆坏账,也远比四大国有银行在2005年之前产生的3万亿元呆坏账小几个数量级,更何况农村金融服务了8亿农村人口,改善了他们的民生,而四大国有银行却主要服务于国企,只涉及几千万人的就业。为什么没有因3万亿元呆坏账而取缔四大国有银行,却因最多几百亿元的呆坏账而禁止农村金融?我们更多应该考虑到服务社会的对象的面积、范围以及社会整体上付出的代价有多大。
下面想介绍一个研究,研究对象是美国在今天还比较普遍存在的非常高的高利贷机构,美国人称之为领薪日贷款的公司。这有点像中国青黄不接的时候放高利贷,秋收时候要求借款的农民还贷。工薪阶层靠一个月的工资来维持生活,但很多时候,在月底发工资之前,月中就出现了青黄不接的情况。美国的工薪阶层特别是中低收入阶层的家庭经常出现月中要想办法借钱,要不然一家人可能日子没办法过了的状况。这种情况下,大致上这个个人面对四种不同的选择来对付短期资金缺失没钱的挑战。
第一个选择是找亲戚朋友借,在中国这是第一选择。可是在美国越来越多是不希望把亲戚和友情跟借贷和金钱利益结合在一起。这个选择对很多的美国人来说是走不通的。第二种选择是去银行借钱,如果本来就是要靠领薪日贷款过日子的家庭,银行的信用记录不会太好,这条路也走不通。第三个选择是抢银行或者是偷盗。第四个选择是找领薪日贷款公司借高利贷。
在“领薪日贷款”公司,一般的借款的金额是300美元左右,期限是10天到15天,利息为50美元。美国每年“领薪日贷款”总额在400亿美元左右,为4000多万美国人提供服务,占美国总人口的15%。考虑到三口、四口一家中,可能只需一人去借贷,“领薪日贷款”实际服务的人口面要高于15%。
现在美国50个州里大概有15个州法律上是禁止这种机构存在的。由于这样的背景,芝加哥大学Adair Morse教授做了一个论文,对1300个社区进行研究。有一组社区是禁止领薪日高利贷的,另一组社区允许领薪日高利贷的业务存在。1996年到2000年,一旦社区遭受了自然灾害以后,总体上住房按揭贷款的破产率会上升72%左右。但如果一个社区历来就容许高利贷机构的存在,这些社区家庭住房按揭利率的破产只比平时高36%。
一旦发生了自然灾害以后,社区里面偷盗的发生率会上升13%,但是对容许高利贷的社区来说偷盗发生率要少增30%。对很多的民营企业来说,有这些高利贷的机构存在,尽管借这些钱的中小民营企业要付很高的利息,但他们至少让自己的企业不至于破产。在家庭层面也是这样子的,尽管利息很高,但至少还有一条活路可以走下去。如果把放高利贷的机构禁止掉,正规银行又不可以走贷款,只能逼得人们要么关门、要么抢劫。如果这些社区有高利贷的业务和服务,在自然灾害冲击以后社区的发病率、死亡率、吸毒、酗酒的增量都会比不允许高利贷存在的社区少增加很多。
正因为这一点,我觉得不管是银监会、证监会还是中国其他的金融监管机构,不能只看到加强监管以后给监管者和社会表面上带来的方便和好处,我们还必须看到金融监管加强一点,金融供给就会减少一点,社会大众得到的服务就会少一些。前几年我们一直关注次贷危机,之所以发生是因为银行很不负责任。很多人都把责任都放在银行的身上,而不去想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因为金融机构做了那么多的放贷,所以才让更多的美国家庭尽管没有什么太多的收入也买了房子。我们以前总说金融机构那么糟糕,那么不负责任,所以他们要被管得更死,没有太多人讲政府的监管者给社会带来的是比华尔街带来的更多还是更少。希望我们以后在讨论是不是要强化监管的时候,不只考虑到表面的好处,更多应该记住由此带来的社会代价到底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