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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那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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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泛滥导致大量中小企业破产或是被兼并。而在经济高速增长期间不断发展壮大的中产阶级无论是作为消费者,还是作为资本市场的公众投资者都深受垄断和证券市场欺诈、操纵之害。

 

 

贺绍奇:审判那个时代

2010年07月24日 经济观察报

贺绍奇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长策智库高级研究员

 

 

垄断滥用和证券市场投机操纵的主要受害者是美国中小企业和中产阶级。垄断泛滥导致大量中小企业破产或是被兼并。而在经济高速增长期间不断发展壮大的中产阶级无论是作为消费者(他们是电力、家用电器、汽车等新兴产业主要消费者),还是作为资本市场的公众投资者都深受垄断和证券市场欺诈、操纵之害。金融危机更是给他们带来灭顶之灾,失业和投资失败导致许多人陷入破产和贫困 (英萨尔控股公司倒闭,一下子就让美国60万持股人和50万债券持有人陷入贫困或破产)。

 

在1932年总统竞选中,为赢得陷入绝望中小企业业主和中产阶级的支持,罗斯福对公用事业领域垄断滥用和证券市场投机、欺诈进行大肆抨击。罗斯福认为,“电力行业的财富和权力集中”实际上就是“私人社会主义”,导致 “毫无保障的公司支配了他人的钱”。因此,他坚定地认为,控股公司必须从公用事业领域清除出去,以便普通公民能够重新获得对其财富的控制。罗斯福还向选民提出了其改革的蓝图:“除非有绝对必要让地理上整合在一起的运营公用事业系统地继续发挥作用。如果我们能够根据经验重新塑造金融历史,我们一定不会再有这样的控股公司企业……是公司发明给少数公司内部人对他人的钱享有不受限制和不可容忍的权力,完全逃避了当地政府和外部投资者的约束,公用事业领域已经蜕变为与自由人民对立的私人社会主义。”罗斯福还信誓旦旦表明了其消除垄断、推行新政的决心。依靠美国中小企业业主和中产阶级的坚定支持,罗斯福最终以绝对优势赢得大选。

 

罗斯福总统当选后,就致力于推动反垄断和金融监管立法。为此,围绕着英萨尔控股公司倒闭,新政拥护者策划了1933年参议院皮科拉(Pecora)听证和1934年对英萨尔的司法审判。该听证由参议院听证委员会聘请的律师皮科拉负责进行。听证目的是要向公众揭示金融危机爆发的根源以及罪魁祸首,以推动罗斯福新政系列金融监管立法能够在国会得以顺利通过。

 

听证在1933年2月开始进行,其中一场就是专门针对英萨尔公用事业控股公司倒闭案的。在这次听证会上,通用电气董事会主席欧文.D.扬(OwenD.Young)(如前文所述,英萨尔是从通用电气成立后不久离开该公司的,他与该公司及高管一直保持相当良好的业务和私人关系)被传唤出席作证。他在作证时指出,对于层层叠嶂的英萨尔金字塔公用事业控股公司,他(作为债权人)在1932年对英萨尔控股公司检查时,有绝望的感觉,因为,面对错综复杂的公司结构,无论有多大能耐,都不可能真正了解真实情况。皮科拉听证还揭示了华尔街摩根、花旗银行与上市公司不择手段排挤和兼并竞争对手,在证券发行与交易中肆无忌惮地从事欺诈和投机操纵等令公众触目惊心的种种劣迹。揭示了垄断与金融危机内在联系,从而为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通过奠定了坚实的民意基础。

 

1933年《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旨在加强证券发行与交易的透明度、打击证券发行与交易中欺诈和市场操纵行为,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彻底消除金融危机的隐患。必须消除公用事业领域垄断滥用才能真正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公平和公正维护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从根本上减少资本市场的欺诈和投机,从而实现罗斯福竞选时把控股公司从金融领域彻底清除出去的承诺。罗斯福政府决心对英萨尔进行公开审判,对英萨尔所代表那个时代进行彻底清算,以便进一步为新政立法顺利通过扫除障碍。

 

经过美国政府百般的努力,美国政府最终把逃到希腊的英萨尔引渡回国。1934年10月2日,美国政府对英萨尔提起刑事犯罪指控开庭审理。联邦检察官对英萨尔指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控英萨尔利用州际商务手段(邮件)在证券发行中对投资者进行欺诈(主要是指英萨尔在芝加哥证券公司发行证券过程中,邮寄给投资者的招募说明书含有欺诈内容,虚增了发行人的资产规模,诱使全国投资者购买注了水的普通股);二是市场操纵,指控英萨尔拉抬英萨尔控股公司股票价格,然后套现获取暴利。

 

英萨尔的辩护律师并不否认联邦检察官指控的事实,而是在法庭上竭力向陪审团证明:(1)联邦政府起诉英萨尔是要让其来充当金融危机的替罪羊。政府必须寻找到某人来为危机负责,以缓释民怨,英萨尔就是最佳人选。(2)政府所指控的英萨尔所有违法行为在当时是所有控股公司的普遍作法。辩护律师汤姆森在最后的陈词中意味深长地对陪审团说:“先生们,你们已经获得了美国历史上一个我们希望永远都不要重复的时代的描述。我们在审判那个时代。这儿没有证据证明任何人有任何错误的动机。证据证明这些人内心坚信他们从事的商业冒险(是正当的),他们把自己财产和良好名声都倾注在这上面了。”汤姆森的辩护打动了陪审团,陪审团最终裁定英萨尔无罪。随后,所有地方法院针对英萨尔欺诈,贪污等犯罪指控均被陪审团认定不成立。美国先辈们精心设计构建的宪政、法治(司法独立、三权分离、陪审团制度等)最终了战胜了公众愤怒情绪,对英萨尔的司法审判也达到了罗斯福政府精心设计的目的,即唤起公众对新政的大力支持,挫败保守派对新政立法的阻扰,推动新政立法得以通过和贯彻落实。1935年,继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之后的又一部深化金融监管改革和反垄断的立法——《公用事业控股公司法》顺利获得通过。

 

《公用事业控股公司法》11节被称之为“死亡条款”,它旨在简化控股公司结构,提高其透明度,消除控股公司不必要的复杂,确保其得到有效监管,防止其从事证券欺诈和垄断滥用。此外,该法还赋予证交会有权拒绝或批准任何重组计划,有权拒绝任何公用事业控股公司破产诉讼计划的权力。在提交重组计划给破产法庭前,必须得到证交会的批准。没有该批准,任何重组都不得进行。

 

除此之外,《公用事业控股公司法》还针对公用事业控股公司垄断滥用、证券欺诈、投机操纵、权力寻租等方面行为加以严格限制。(1)控股公司强制性注册。注册报告必须包括章程、合伙协议,信托债券、按揭,承销安排和投票权信托安排以及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和董事名单。(2)对控股公司证券发行加以严格限制和监管。(3)控股公司并购限制与监管。(4)关联交易的限制。(5)监督检查。授权证交会要求控股公司保留其认为促进公共利益和保护投资者与消费者权益所必须的一切记录以备检查,以及提交年度、季度或其他定期报告作为监管执法依据。(6)政治活动的限制。禁止控股公司给任何竞选公职的候选人提供财务赞助,禁止控股公司支持任何政治政党或机构,而且必须将任何政治上的游说活动都告知证交会,无论是通过顶层控股公司,还是通过任何子公司或运营公司。

 

1935年 《公用事业控股公司法》的实施彻底从根本上解决了公用事业控股公司不透明的问题,有效遏制了公用事业垄断滥用和证券欺诈与操纵。在1938年到1962年间,一共有2419家电力和燃气分销商或是作为控股公司注册,或是子公司在证交会注册,接受证交会监管,这些公司中928家被分拆。公用事业控股公司整合、简化不仅降低了经济权力集中外,对投资者、消费者和公用事业公司也带来诸多好处。由于“11节”的实施,运营公司财务更健全和更具有责任感,服务质量得到了提高,投资者的信心慢慢地恢复。

 

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和1935年《公用事业控股公司法》都致力于纠正证券市场因许多控股公司倒闭所暴露出来的操纵和欺诈问题,英萨尔控股公司倒闭对这些立法通过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因此,许多美国经济史学家和法学家都将这些改革成果称之为 “英萨尔帝国灰烬上的凤凰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