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Nov 23rd

分享“非长策智库原创”文章:低碳、金融、发展、企业、监管、社会政策、书评影评、气候变化、医疗改革、教育改革等。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长策智库观点与立场,如希望删除,请联系ChangCeThinktank@gmail.com

Back to Topic List
谢丹阳 :中国政治改革宪章城市之路
Posted 周五, 2012年 03月 30日 By ChangCe
中国政治改革宪章城市之路
谢丹阳 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瑞安经管中心主任

温家宝总理最近在“两会”记者会上有关政治体制改革的论述引起国内外广泛注意。他坦言中国在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应该有紧迫感。没有政治改革的成功,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进行到底。但对政治改革的进程,他却没有具体阐述。中国政治改革的思路目前是村民选举先行,再逐级放开地方选举。本文想探讨一下另一思路:宪章城市之路。


  宪章城市(Charter Cities)的想法由我的导师Paul Romer教授2007年提出。Romer教授是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的创始人和主要贡献者之一。他一直对体制问题非常之关心。在他2009年录制的TED讲座中,为了简单地说明体制的重要性,他展示了来自美国太空总署的图片。在相邻地区辉煌灯火的衬托下,北朝鲜(第一幅)和海地(第二幅)犹如两个黑洞。

  Romer教授认为滋生这些黑洞的根本原因是体制。那么如何使这些黑洞出现光明呢?他从香港的巨大成功中得到了启示:能否在其他国家复制香港?理论上来讲,任何一个发展中国家都可以划出一块地,将政治经济法律法规让给某个民主政治及经济发展高度完善的国家去管理(比如挪威)。他称这个设想为“Charter Cities”,即宪章城市。

  这个设想提出后,批评者认为这是殖民主义的新形式,政治上是行不通的。确实,可能正是因为这一层顾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国家愿意承担“管理国”的义务。但令人欣慰的是,愿意托管的国家已经浮出水面: 洪都拉斯已经和Romer教授达成一致,宪章城市这一工程已经启动。毕竟,先进的法律法规均是可以“拿来”的,“管理国”的参与并非必不可少,关键是一个国家在引进这些制度时会对现有利益分配造成冲击,因此这种引进在一个崭新的宪章城市中进行阻力会小得多。今年二月底Romer教授在香港智库经纶国际经济研究院作了一场小型研讨会(肖耿主持),介绍最新进展,其中谈到洪都拉斯如何借鉴香港基本法的框架。晚餐时他还进一步征求大家对某些细节的看法,比如应采用什么样的医疗保险体制;邀请中国、尤其是中国开发行参与投资建设的利与弊等。

  且不论中国是否应当参与帮助其他国家建设宪章城市,中国何不在自己的土地上再造一个、两个、甚至十个香港呢 (当然,这些宪章城市未必一定是港口城市)?笔者认为,这个再造多个宪章城市的过程便是另一种政治改革和经济改革深化的渐进过程。这个过程与中国目前现行的政治改革办法可以并行不悖、互相推动。

  中国在宪章城市中可以立刻考虑引入的元素包括:民选政府、普通法、廉政公署、文责自负法律框架下的言论自由,自由竞争为主导的市场经济(电力、电信、银行、油站等均可开放),官员资产申报制度,官员在政策制订过程中的听证制度,打分制迁入政策等等。军队由中央派驻,但宪章城市中的治安由自己的执法部门维护。

  宪章城市的可行性可以进一步探讨。如果可行,宪章城市应圈定何处也将见仁见智。笔者认为可以考虑和中国西部开发的大棋局相配合,尤其是可以利用那些已经建成但尚无太多人定居的豪华新城。

  要之,中国改革开放的主题故事是中国的崛起。渐进式的政治改革是为了进一步改善中国广大人民生活、稳步提升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话语权。做到了这些,中国的国际地位自然会上升,在国际事务中也一定能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