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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离岛免税试点扩大到全省
Posted 周二, 2011年 11月 08日 By ChangCe
海南离岛免税试点扩大到全省
2011年11月08日 13:24 本文来源于财新网

   国务院批准成立具有免税特许经营权的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其建设海口免税店可能采取与海航集团合作模式

2011年10月4日,海南三亚,旅客在三亚免税店观光购物。 石言 /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符燕艳)海南离岛免税试点扩大到全省。财政部11月7日公布称,国务院已批准成立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具有免税品特许经营权,并可在海南省范围内开展经营国家批准的离岛免税品、建设免税店等相关业务。
  财新记者从海南省政府相关部门获悉,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是海南省属国有独资企业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而海口免税店,则可能采取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与海航集团合作的模式设立,“不过,与海航合作设立,仍需要国务院的批准。”
  此前,三亚市离岛免税店已经明确由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并在2011年4月20日正式启动政策试点。
  财政部企业司有关负责人指出,离岛免税政策是国家赋予海南省的一项独有性政策,不具普遍性。同时,免税品经营属国家特许行业,国家对此会有严格控制。因此,目前不会考虑在其他地区批准设立新的免税品经营公司。
  此外,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即将出台《海南离岛免税购物店管理暂行办法》,专门对离岛免税店的特许经营费、选点布局、组织形式、主体资格确认、违法违规惩处等进行明确规定。
  目前,中国境内经国家批准的免税品经营企业主要有五家。其中,珠海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主要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免税品经营业务;中国免税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主要经营北京、上海机场以外的机场和口岸出境免税品业务;日上免税行(外资),主要经营北京、上海国际机场的进出境免税品业务;第五家是近日批准成立的海南省免税品有限公司,在海南省范围内开展经营离岛免税品、建设免税店等相关业务。其他还有一些在飞机、轮船、列车上经营免税品的企业,但规模都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