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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悟本是个“王八蛋”吗?
Posted 周日, 2010年 06月 20日 By ChangCe
张悟本是个“王八蛋”吗?
http://blog.caijing.com.cn/expert_article-151282-7646.shtml
“文革“期间曾经有过一个真实的故事,某单位负责人向“革命旗手”江青汇报工作时,江青忽然想某人是该单位的。江青对此人极不满意,便破口骂道,某某是个王八蛋!可江青说完此话后便再无下文。这位负责人回单位后对此人进行内查外调,折腾了一溜够,可此人既无历史问题也无现行问题,什么也没发现。但首长明明说此人是个王八蛋,但此后再无只言片语提及此人,单位又没办法再向首长请示。按“文革”中的惯例所有受调查的人最后都要由组织做出定性的结论,可对此人又实在找不出任何罪名来,最后只好在此人的档案中写下“王八蛋”三个字。
此事现在说起来如同一个笑话,但在当时的环境中却一点儿也不可笑。原以为这种荒诞事在如今的社会不会再发生了,可看近来有关揭露批判张悟本的新闻及评论,竟然又感觉到了“文革”之风再起。
当今社会最应该奉行的是“科学、民主、法制”。可以这种现代社会精神与批判张悟本的文章可以说相去甚远。
一是科学的批判。张悟本的食疗法是否科学?张悟本的经典语言是“把吃出来的病再吃回去”。如果要从科学的角度批判就要证明:人们的病不是吃出来的,更是吃不回去的。可现代的医学研究恰恰证明,人们的许多疾病与人们的饮食习惯和饮食结构有极大的关系。二三十年前我国患肥胖症的人极少,可现在肥胖症患者已接近一个亿,有90%的2型糖尿病患者有肥胖症史,这与近些年来我国人民饮食结构和饮食习惯的改变有直接的关系。而改变不良的饮食习惯与饮食结构正是一种科学的养生方法。如果退一步讲,不是说饮食疗法,只是说张悟本提倡的多吃杂粮与蔬菜疗法不科学,那就应该以科学的态度去批判。在医学上对各种治疗法的评价标准分为四档,即无效、有效、显效、治愈。要想从科学的角度批判张悟本就应该拿出对比数据来,以两个对比组,即采用食疗与不采用食疗(或是药疗)两组进行对比试验。以两组的无效率、有效率、显效及治愈率来证明其为伪科学。可到现在还没有一家媒体或机构拿得出这样一种真正有科学精神的报告或调查来。反倒是张悟本据说曾拿出过相应数据,可惜没有一家媒引用。这样做不但没有科学精神,反倒显得有些霸道了。
再说民主的批判。目前我国的民主主要体现在民意表达上。直到现在,据媒体报道真正站出来起诉张悟本的食疗法无效的患者只有一个人。这在我们这个民意表达相当充分的社会实在是咄咄怪事。正如媒体所揭露张悟本“行骗”多年,受众至少也有几十万计。如果要以民主的精神批判就应该听听那么多采用食疗方法的患者们是怎么想的?有什么体会?现在网络如此发达,调查形式多种多样并十分方便,做这样的调查可以说是轻而易举,可为什么没有一家媒体做个象样的调查呢?至少,只有一面之辞的批判不是民主的批判,不是现代社会的批判。在强势的舆论面前我们看不到沉默的大多数,听不到他们的声音,不知道他们的意见。这种批判是一种令人恐惧的批判。
再说法制的批判。对张悟本的批判应该有一种法制精神。可惜至今我们还没有找到一条可以从法律上将其扳倒的理由。一是养生专家的身份。在词典上的解释:专家即有专门学问或有特殊技能之人。张悟本是不是有专门学问或技能之人?如何证明其不是一个有专门学问或技能之人?有媒体现证明其本人原来是一名下岗职工。但哪条法律规定下岗职工不可以成为专家?下岗职工成了专家就违反了哪一条法律了?又有媒体揭露其中医世家为造假。什么叫“中医世家”?传几代才可称为世家?法律是如何规定“中医世家”的?现在知道其父为一退休职工,据说早年会些武术拳脚。稍常识的人都知道,中国的武术与医术密不可分。习武之人给人做些推拿按摩,开点偏方草药在过去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张悟本说成“中医世家”可能有些吹牛的成分,但罪不及法。现在有关部门称将来要制定法律,由有关部门规定什么人才可以称“养生专家”,也可能将来会再规定什么人?经过什么部门批准,经过什么部门认定,经过哪些资格考试,取得哪些证的人才能成为“中医世家”。可现在这些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法律的原则是“法无明文不为罪”,法律“不可溯及即往”。我们又如何以还没有出现的法律来批判张悟本呢?
媒体说张悟本狡猾,明明收费很高,但其收的却是健康咨询费,明明是看病,却说是养生咨询。是钻了法律法规的空子。但以此推论,就是犯法的要批判,不犯法的也要批判?有媒体呼吁行政部门要尽快规范养生市场!那将来是不是我们吃茄子白菜,喝绿豆汤都要经过什么部门批准或是由有哪位资格的人开个什么药方呢?更为荒唐的是张悟本的办公房也被迅速拆除了。而媒体的报道称其并非违章建筑,只是与周围建筑不谐协!张悟本的办公室既不是违章建筑,又不是非法侵占,只因看着不顺眼就拆了,这岂不是搞得人人自危了吗?因为谁也不知道谁的房子会被谁看着不顺眼了。这种全面彻底的批判实在找不出一点儿体现现代法律社会的精神来。
所以说,张悟本或许可以批判,但要有科学的态度,民主的精神,法律的意识。如果离开这三个最基本的原则,哪怕我们明知道张悟本是个“王八蛋”,也不能进行如此的毁灭。现在有些媒体称要消除产生张悟本的社会土壤,但以现代社会观念看,消除“文革”式的社会土壤可能更迫切些。我们不应该以个别媒体的浮躁引导舆论的浮躁,更不能以舆论的浮躁引导社会的浮躁。
http://blog.caijing.com.cn/expert_article-151282-7646.shtml
“文革“期间曾经有过一个真实的故事,某单位负责人向“革命旗手”江青汇报工作时,江青忽然想某人是该单位的。江青对此人极不满意,便破口骂道,某某是个王八蛋!可江青说完此话后便再无下文。这位负责人回单位后对此人进行内查外调,折腾了一溜够,可此人既无历史问题也无现行问题,什么也没发现。但首长明明说此人是个王八蛋,但此后再无只言片语提及此人,单位又没办法再向首长请示。按“文革”中的惯例所有受调查的人最后都要由组织做出定性的结论,可对此人又实在找不出任何罪名来,最后只好在此人的档案中写下“王八蛋”三个字。
此事现在说起来如同一个笑话,但在当时的环境中却一点儿也不可笑。原以为这种荒诞事在如今的社会不会再发生了,可看近来有关揭露批判张悟本的新闻及评论,竟然又感觉到了“文革”之风再起。
当今社会最应该奉行的是“科学、民主、法制”。可以这种现代社会精神与批判张悟本的文章可以说相去甚远。
一是科学的批判。张悟本的食疗法是否科学?张悟本的经典语言是“把吃出来的病再吃回去”。如果要从科学的角度批判就要证明:人们的病不是吃出来的,更是吃不回去的。可现代的医学研究恰恰证明,人们的许多疾病与人们的饮食习惯和饮食结构有极大的关系。二三十年前我国患肥胖症的人极少,可现在肥胖症患者已接近一个亿,有90%的2型糖尿病患者有肥胖症史,这与近些年来我国人民饮食结构和饮食习惯的改变有直接的关系。而改变不良的饮食习惯与饮食结构正是一种科学的养生方法。如果退一步讲,不是说饮食疗法,只是说张悟本提倡的多吃杂粮与蔬菜疗法不科学,那就应该以科学的态度去批判。在医学上对各种治疗法的评价标准分为四档,即无效、有效、显效、治愈。要想从科学的角度批判张悟本就应该拿出对比数据来,以两个对比组,即采用食疗与不采用食疗(或是药疗)两组进行对比试验。以两组的无效率、有效率、显效及治愈率来证明其为伪科学。可到现在还没有一家媒体或机构拿得出这样一种真正有科学精神的报告或调查来。反倒是张悟本据说曾拿出过相应数据,可惜没有一家媒引用。这样做不但没有科学精神,反倒显得有些霸道了。
再说民主的批判。目前我国的民主主要体现在民意表达上。直到现在,据媒体报道真正站出来起诉张悟本的食疗法无效的患者只有一个人。这在我们这个民意表达相当充分的社会实在是咄咄怪事。正如媒体所揭露张悟本“行骗”多年,受众至少也有几十万计。如果要以民主的精神批判就应该听听那么多采用食疗方法的患者们是怎么想的?有什么体会?现在网络如此发达,调查形式多种多样并十分方便,做这样的调查可以说是轻而易举,可为什么没有一家媒体做个象样的调查呢?至少,只有一面之辞的批判不是民主的批判,不是现代社会的批判。在强势的舆论面前我们看不到沉默的大多数,听不到他们的声音,不知道他们的意见。这种批判是一种令人恐惧的批判。
再说法制的批判。对张悟本的批判应该有一种法制精神。可惜至今我们还没有找到一条可以从法律上将其扳倒的理由。一是养生专家的身份。在词典上的解释:专家即有专门学问或有特殊技能之人。张悟本是不是有专门学问或技能之人?如何证明其不是一个有专门学问或技能之人?有媒体现证明其本人原来是一名下岗职工。但哪条法律规定下岗职工不可以成为专家?下岗职工成了专家就违反了哪一条法律了?又有媒体揭露其中医世家为造假。什么叫“中医世家”?传几代才可称为世家?法律是如何规定“中医世家”的?现在知道其父为一退休职工,据说早年会些武术拳脚。稍常识的人都知道,中国的武术与医术密不可分。习武之人给人做些推拿按摩,开点偏方草药在过去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张悟本说成“中医世家”可能有些吹牛的成分,但罪不及法。现在有关部门称将来要制定法律,由有关部门规定什么人才可以称“养生专家”,也可能将来会再规定什么人?经过什么部门批准,经过什么部门认定,经过哪些资格考试,取得哪些证的人才能成为“中医世家”。可现在这些法律还没有制定出来。法律的原则是“法无明文不为罪”,法律“不可溯及即往”。我们又如何以还没有出现的法律来批判张悟本呢?
媒体说张悟本狡猾,明明收费很高,但其收的却是健康咨询费,明明是看病,却说是养生咨询。是钻了法律法规的空子。但以此推论,就是犯法的要批判,不犯法的也要批判?有媒体呼吁行政部门要尽快规范养生市场!那将来是不是我们吃茄子白菜,喝绿豆汤都要经过什么部门批准或是由有哪位资格的人开个什么药方呢?更为荒唐的是张悟本的办公房也被迅速拆除了。而媒体的报道称其并非违章建筑,只是与周围建筑不谐协!张悟本的办公室既不是违章建筑,又不是非法侵占,只因看着不顺眼就拆了,这岂不是搞得人人自危了吗?因为谁也不知道谁的房子会被谁看着不顺眼了。这种全面彻底的批判实在找不出一点儿体现现代法律社会的精神来。
所以说,张悟本或许可以批判,但要有科学的态度,民主的精神,法律的意识。如果离开这三个最基本的原则,哪怕我们明知道张悟本是个“王八蛋”,也不能进行如此的毁灭。现在有些媒体称要消除产生张悟本的社会土壤,但以现代社会观念看,消除“文革”式的社会土壤可能更迫切些。我们不应该以个别媒体的浮躁引导舆论的浮躁,更不能以舆论的浮躁引导社会的浮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