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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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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是足够严格的、有前瞻性的、通过努力可以达到的标准

 

 

评析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许方洁 长策智库首席电力专家

 

2011年9月21日,经过第三次修订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简称新标准)正式发布。新标准将从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1、新标准是足够严格的、有前瞻性的、通过努力可以达到的标准。

2、对新建火电厂,由于增加脱硝设施所需投资大约在150-200元/千瓦,相当于要在原电厂造价5000-6000元/千瓦上增加3-4%,由此大约要推动标杆电价上升0.75-1%,约0.25-0.35分/千瓦时,同时需出台1.2-1.5分/千瓦时的脱硝加价,合计将推动电价上升1.5-1.8分/千瓦时。

3、对已有燃煤锅炉,截至2010年底,我国火电装机容量为7.07亿千瓦,其中5.6亿千瓦已装有脱硫设施,需按新标准要求加装脱硝设施。其余1.4亿千瓦尚未装脱硫设施的基本上是30万千瓦以下老旧机组,是否要进行脱硫、脱硝改造可个案处理;

4、5.6亿千瓦需加装脱硝设施的,其中有1亿千瓦已装有脱硝设施。其余4.6亿千瓦中约有3亿千瓦具备改造条件,其余约1.6亿千瓦因受场地等条件限制,难以进行改造。

5、对按新标准要求需加装脱销设施的约3亿千瓦机组,所需投资约1050-1400亿元,这些机组的上网电价将上升0.55-1分/千瓦时,并须出台1.2-1.5分/千瓦时的脱硫加价。

6、已有机组的改造难以在2014年7月1日前完成,可考虑将以有过路的达标期限推迟1.5年到2016年1月1日。

7、中国的汞及其化合物污染的控制工作刚刚起步,新标准的限值尚需论证,也难以在2015年1月1日前达标,也可考虑将达标期限推迟到201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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