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新政是为掩盖保障房失误和政府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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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抑制需求的方式来掩盖供给不足的矛盾,只会积累更多的问题,而不会有利于市场经济制度建立和扩大消费。在用户籍制度来限制买房者购房权利的条件下,很难看到城镇化在未来能取得更大的实质性进展

 

任志强:调控新政是为掩盖保障房失误和政府贪婪

证券市场周刊 2013-03-11

 

房产调控新政只是用抑制需求的方式来掩盖供给不足的矛盾,不会有利于市场经济制度建立和扩大消费。

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被称为“国五条”细则。该政策试图从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贷款利率以及扩大限购城市范围等方面进行房地产调控。

这一“新政”除了重温旧政之外,没有新意。关键是“新政”是否有助于实现小康社会?是否有助于促进消费?是否有助于改善住房?

在我看来,用抑制需求的方式来掩盖供给不足的矛盾,只会积累更多的问题,而不会有利于市场经济制度建立和扩大消费。而且,在用户籍制度来限制买房者购房权利的条件下,我们很难看到城镇化在未来能取得更大的实质性进展。

 

“国五条”评论

 

实现小康社会的指标中包括住房。利用原有住房居住一定期限后的升值进行改善也是重要的手段之一,世界各国莫不如此。因此各国都明确对只有一套的唯一居住房屋在更新改善住房时免征各种税费,这种税收的减免是支持居民自我改善住房,不断升级的一种鼓励。

“新政”中重申严格征收房屋卖出时的差价个税,但并未出台相关的细则和解释。按原有文件,“差价个税”应该是扣除其他成本后的差价,如扣除毛坯房购买之后的装修费用等,否则岂不是对装修费征了20%的税?原文件还有居住五年后的免征,和无法计算差价的按卖价的1%征收等内容。所以,“新政”中没有说否定原文件,也没有出细则。

过去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主要针对限制开发商的价格,限制消费者的二套购买和非户籍人口进入城市,如今的政策指向了卖旧买新的改善家庭。这会让更多的人成为政策的受害者,至少会让二手房的资源减少,使购房者的选择更少。当更多人只能选择一手房时,他们只会付出更高的代价。为打击投资而伤害了多数有改善住房意愿的非投资者,这是弊大于利的做法。

非市场化的行政干预是抑制需求,市场化的自我调节是增加供给,两者都依赖于价格信号。当价格失灵时,都无法正确判断供求之间的关系,这等于盲人摸象,重回计划经济信息不对称下的猜测。头痛治脚生病,脚痛治脑发烧,啥病都打退烧药,总让眼前目标高于长期利益的做法,必然会留下无数后遗症。

对商品房市场进行价格和购买权的限制,是对人权和产权的侵犯,价格法与商品预售管理法中都明确了商品房的市场定价权,房地产法中也没有给予政府利用户籍政策限制购买的权力。“新政”掩盖的是政府保障房政策的失误,掩盖的是不肯通过购房个税减免来提高购房者可支付能力背后的贪婪。

用抑制需求的方式来掩盖供给不足的矛盾,只会积累更多的问题,而不会有利于市场经济制度建立和扩大消费。

要想建立健康平稳发展的房地产市场,关键是要增加有效供给。而“国五条”的目的是打压和抑制需求,如果不把二手房交易放在增加供给里面,又怎么能增加供给?二手房是一手商品房供应不足时的一个重要补充,美国的二手房交易就远高于一手房交易。

“国五条”中有一个是用户籍制度来限制买房者的购房权利,而“十八大”在提到城镇化时强调要改变户籍制度。所以,“国五条”并不是完全按照“十八大”精神办事。另外,“十八大”二中全会特别强调,政府要减少对微观经济的干预,而实际上国务院仍然在不断加强这种干预,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们很难看到城镇化在未来能取得更大的实质性进展。

 

人的城镇化

 

过去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三大动能人口红利、改革开放和全球化在逐渐减弱,城镇化被寄予厚望,被认为是未来十几年中国经济发展的动力。

一提到城镇化,很多人会认为它就是房地产化,这是个错误的理解。我认为,城镇化最重要的是人的城镇化,而不是居住的城镇化。当然,在中国城镇化里面也包括了居住的城镇化,所以房地产市场一定会受到城镇化的影响,但关键的还是人的城镇化。

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城镇化衡量标准,城镇化不是指你住在城市,而是指就业与收入来自于城市。所以我们看到,在欧美就业统计中会区分农业就业和非农就业。如果你的就业是来自于城市,即使你住在农村,你的劳动生产活动也算在第三产业或第二产业里面。但在中国不一样,居住地和就业往往是连在一起的,因为我们不能随便到农村购买土地,中国的土地制度导致城镇化和居住城镇化是连在一起的。

现在有很多农民工的劳动就业已经在城市,但是他的劳动保障、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还在农村,他的土地和宅基地还在农村,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话,这种城镇化就是“伪城镇化”。中国目前第一产业的劳动就业比例依然很高,接近40%,但它创造的GDP却只有10%,存在严重的不对称。所以,人的城镇化关键是要解决就业,即你的收入来源于城镇化,而不管你是否居住在城市。

我们都知道美国的卡特总统,他的居住地在农村,但他的劳动就业不在农村,他获得的收入来源不在农村。所以,美国的城镇化和中国的城镇化有很大的不同,中国“伪城镇化”的结果就是,城镇化和农村的土地制度相联系,使得在城市就业的人必须居住在城市。

 

大城市之辩

 

北京虽然实施着严格的户籍限制,但依然有大量的人涌向北京,到底是什么因素导致了这种人口的流动呢?

一般而言,垄断资源在哪里,哪里就一定会成为发达城市。北京不仅是政治权力中心,还集中了全国最好的医院、最好的大学,所以,北京自然成为对所有人都极具吸引力的城市。

在北京2020年的规划中,预计2020年北京的人口是1800万,土地供应目标也是按照这一人口目标划拨的,而北京的实际人口现在已经超过了2500万,北京吸引人口的能力和它容纳土地是不匹配的。世界各国的首都几乎都是这样的情况,东京有将近3500万人,韩国的首尔、俄罗斯的莫斯科和印度的孟买等都集中了众多的人口,这些地方的就业和创造财富的机会多,吸引人口的能力自然也强。

那么,如何解决大城市人口膨胀与土地约束之间的矛盾呢?纽约采用了高房价的方法,当一些人不能承受纽约的高房价时,他们就会选择在纽约之外的地区居住,高房价抵御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全自由的人员进入。但在中国似乎正相反,中国政府希望房价越低越好,这反而容易让更多的人进入城市,使得一些城市扩大到无法忍受的地步。

另外,北京还存在一个奇特的现象,聚集了大量的退休官员。中国历史上有告老还乡,即使曾经是宰相,退休了也得告老还乡。而现在的中国都把老干部拉到北京来居住。

城镇化应该是人自由选择形成的结果。比如南方很多县,人口已经超过1000万,流动人口是常住人口的四五倍,但它仍然是个县,因为中央不同意你升级为市。当人们的自由选择权被政府行政命令干预的时候,是不可能形成真正的城镇化的。

由于北京独特的垄断资源,未来流入北京的人口还会进一步增加,北京未来人口可能达到3500万人。如果看不到这种趋势,城市的规划就会带来诸多问题。如果我们早早按3500万人口来设计北京的城市规划,现在看到的状况可能会更加合理,比如就不会出现污水问题处理不了。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城市规划都相对落后,有些小城市扩张很快,但却没有就业、没有产业服务,于是过多的土地反而被浪费了,土地的利用价值被大大浪费。整体来看,一些城镇化率高的大城市,土地供应远远不足,而一些小城镇的土地则存在富裕。

我们的城市集中度还远远不够,分散的小城市浪费了大量的资源。香港一平方公里土地的工业产值大概是350亿美元,在美国大概是570亿美元,这说明中国的土地在工业化的利用价值上还很低,造成了土地的浪费。

 

市场化的三大核心

 

城镇化不是人为的去推进,这样只能成为扭曲的城镇化、“伪城镇化”。所以,在推动进一步城镇化的过程中,使更多的资源配置市场化至关重要,城镇化的推进离不开市场化制度的建设。

未来的市场化制度建设,主要是处理好三大核心问题。第一个是产权问题,如果没有明确的产权制度或保护产权的制度,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市场化。在产权制度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是定价权,比如我们的银行利率设定上限,房价要限制,这些都不是市场化的行为。在产权问题上的不公平,也导致了在资源分配上的不公平,对民营产权存在歧视,必然导致分给国有企业的资源更多,而分给民营企业的资源更少。所以,对产权的不尊重,以及对产权的破坏,必然会导致我们市场化的程度会越来越低,而不是越来越高。

第二个是人权制度的保护。美国人反奴隶制,把奴隶制度取消了;中国反对户籍制度,但至今仍然没有取消户籍制度。户籍制度就是把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划分为两类,明显有严重的歧视。另外,人权制度还包括选举权,现在很多人甚至都没有见过选票。产权制度和人权制度不进行改革,我们很难实现人的城镇化。

第三个是法律制度的保护。产权和人权制度的实现都需要有法律制度的保护,否则很难做到公平。

如果把这三个问题解决了,我们的市场化程度就会越来越高,因为市场化的基础是产权独立和自由性,市场就是产权与产权之间的交换。如果没有产权制度或者没有产权制度的保护,怎么可能进行交换呢?

当然,在未来的改革中还会涉及很多制度,比如外汇管理制度、市场监管制度等,但上述三个基本问题的改革是最迫切的。有了这三个制度改革,才可以削弱政府审批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