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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制”改革开闸 重民生强化市场监管
Posted 周六, 2013年 02月 23日 By ChangCe
“大部制”改革开闸 重民生强化市场监管

新一轮的“大部制”改革草案即将提交中央,改革重点在于强化市场监管,改善民生,整合完善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重要领域的管理体制。最大“惊喜”,是将进行全国性的食品安全监管改革。最大的遗憾,则是“新体改委”被搁置。

  【《财经》记者 李其谚】《财经》杂志独家获悉,新一轮“大部制”方案起草已基本完成,并在即将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二中全会上提交讨论。

  改革草案的重点在于:强化市场监管,改善民生,整合完善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重要领域的管理体制。

  具体内容包括:民政部扩大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权责;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整合,成立专门的市场秩序监管部门;而国家海洋局亦将扩权,强化海洋综合管理权限;各界呼吁最多的铁道部与交通运输部亦有望进行整合。

  而此前广为流传的“大能源”、“大文化”、“大金融”“大体改委”等部门的改革,暂未列入此轮“大部制”改革的重点。

  “大部制”又称大部门体制,是指对职能相同或相近的政府机构进行整合归并,进行综合设置,以减少机构重叠、职责交叉,从而提高政府效能。2008年的“大部制”改革改变了中国以往数十年机构改革中简单的“加减法逻辑”,而是组建“大部制”为基本框架的政府机构。

  相较于上一轮“大部制”改革中大刀阔斧地实施多个部门的整合,本轮改革更多地则是着眼于部委职能“微调”,这体现了十八大报告中“稳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的总体原则。

  据《财经》记者了解,本轮大部制的最大“惊喜”,是将进行全国性的食品安全监管改革。据知情人士透露,一个名为市场秩序监管总局的机构可能被设立。而且从各系统的内部改革来看,新一轮的改革可见脉络。

  2011年,全国省级以下的工商和质检部门开始从垂直管理调整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在此之前,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开始了分级管理调整。根据2009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由地方政府负总责,减少中央政府的干预,可以方便地方政府行使权力。

  而本轮“大部制”改革最大的遗憾,则是“新体改委”被搁置。此前,经济学家们普遍寄望于打破政府自身利益倾向,重新成立类似于国家体改委的实体性改革协调机构,牵头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然而,一位接近方案研讨的专家告诉记者,即将提交的“大部制”改革方案中,“新体改委”未在其中,同时对国家发改委的审批权削弱亦有限。这意味着在“十二五”期间,仍由国家发改委同时主导“改革”与“发展”。

  “虽然草案已经基本完成,但要提交讨论之前,仍存在变化的可能。”上述接近方案讨论的专家透露,在二中全会之后,“大部制”改革方案方有望“定盘”。